【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天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有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2月6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7日
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公示稿)
一、项目背景
珠海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与建设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是城市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部署,为更好地开展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品质化市政服务设施的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
二、公共厕所的概念及定义
(一)公厕的定义
本次规划明确:公厕是指设置在道路两旁、公共场所等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二)公厕分类
根据管理权属和地理位置,公共厕所可分为以下三类:
(1)市政公厕
环卫公厕:由环境卫生部门投资建设或由相关单位按规划建设后交由环卫部门管理和维护的公厕。
公园公厕:由园林绿化部门在公园内建设并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2)社会公厕
包括除市政公厕外,由各类单位在公共场所或特定区域建设并维护的厕所,如旅游景区、文化场所、体育场馆、集市、商业综合体、车站等。
(3)共享公厕
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户等非涉密单位投资建设,通常为一楼或内部厕所,工作时间内对外免费开放,供公众使用。
市政公厕、机关单位公厕与社会公厕基本涵盖了珠海市所有公共厕所的管理和服务范围。
三、本次规划的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对城市公厕建设目标要求、城市自身现状需求和未来发展方向,根据相关规范、上位规划、政策要求和其他城市经验,确定规划目标和策略,通过科学的分析厕所公厕需求总量,并提出各类公厕建设比例。通过分区规划的人口和用地分配公厕规模,结合具体落地契机形成规划布局方案,并提出规划实施建议。
四、本次公共厕所布局方案
珠海市现状公厕数量总共为1250座。其中香洲区为470座,高新区为194座,金湾区为292座,斗门区为264座,万山区为30座。
表1 珠海市各区现状公厕数量表
本次规划新增公厕均将对必要的公厕服务需求区域进行布局选址,至2035年,全市公共厕所共2000座,现状1250座,新增750座。其中香洲区新增106座,高新区新增67座,金湾区新增293座,斗门区新增275座,万山区新增9座。
表2珠海市各区规划公厕数量表
五、其他
此公示稿为过程稿,最终以批准发布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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