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1月9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培训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1月9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培训会。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会场设在饶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邓纯洁作动员部署讲话,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市建筑设计院、饶平县各乡镇有关负责同志近50人参加培训会议。
会议邀请了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路建岭作题为《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技术及案例分享》专题培训,他从政策导向、光伏系统、既有建筑加装光伏、分布式光伏案例、合作模式及业主收益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光伏+建筑”产品和应用场景,进一步加深了参训人员对“光伏+建筑”有关知识的了解,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积极实施整县整镇统一推动,确保“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快示范项目建设。饶平县要集中资源力量,全力打造饶平县高铁产业园通用厂房和东山镇长教村村道连廊两个试点项目,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案例。二要持续开展摸底调查。要进一步排查辖区内各类公共建筑、园区建筑、城镇居住建筑、农房、市政公用设施等光伏开发资源以及电网基础设施情况,明确可开发的“光伏+建筑”项目和装机规模等,完善项目清单。三要优选开发运营模式。要根据不同资源类型,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分类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探索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四要全力做好风貌提升。要坚持以美学思维推动试点建设,充分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元素,先规划后建设,在城乡建筑风貌有效提升的前提下组织开发建设,推动试点建设与风貌提升融合并进。五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光伏+建筑”试点创建的宣传动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湖北省大掺量磷石膏市政道路基层技术应用导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磷石膏在市政道路基层的应用,推广磷石膏建材。导则涵盖总则、术语定义、基本规定、路基要求、混合料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为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改建、扩建工作,明确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第三方运营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经市司法局审查,现印发执行,请认真贯彻。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重要的使命,需积极探索并实践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