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调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管理,切实维护城乡规 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及龙泉驿区伸 入中心城范围内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的调整管理,适 用本办法。 高新区及本市其它区(市)县范围内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 设计方案的调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及职责) 建管处负责市管重要区域内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调 整管理。各规划分局负责市管重要区域外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 计方案调整管理。 第二章 建筑项目规划条件调整管理 第四条(调整前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管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 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 规划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及龙泉驿区伸入中 心城范围内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的调整管理,适用本办 法。 高新区及本市其它区(市)县范围内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 方案的调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主体及职责) 建管处负责市管重要区域内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调整 管理。各规划分局负责市管重要区域外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 调整管理。 第二章建筑项目规划条件调整管理 第四条(调整前提) 所有经法定程序审定的建筑项目规划条件,不得随意调整。以招、 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筑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规划条件。确 有必要实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配套服务设施申请表 项目编号: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联系 人 地 址 电 话 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 内容 建 筑 工 程 内 容 建筑物 名称 结构 类型 层数 高度幢数 建筑总面积(m2) 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需报送的文件、图纸清单: 承诺书(1)份总平图(2)份 土地权属文件(1)份1:500地形图(1)份 建筑方案图(平、立、剖图)(1)套其它需说明的文件()份 注意事项: 一、窗口受理报建的配套服务设施包括:自行车库(棚)、 门卫、收发室、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临时售楼部、公共 厕所。 二、建设单位在权属土地范围内修建临时售楼部,仅提 供售楼部总平图3份,承诺书1份,经审查盖章方案总平图 1份,在窗口作为即办件办理。 三、申请项目为配套服务设施,城市建设需要时,建设 单位
yuan,anincreaseof17.5%;localgovernmentgeneralbudgetrevenueof500millionyuan,...painting,modelculturecreatesnewmachurchcommunity,creatinglakescenicspotcultureeducationbase,receivedhighevaluationfromprovincialandmunicipaldisciplineinspectioncommission,thepeople'sdailyspecialreport.constantlypromoteindependentcommissionagainstcor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保障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管理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规划 管理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城市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 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凡本局直接管理的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报建审批管理,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实行以块为主、分区负责、统分结合、分级审批的管理制度。 锦江分局(建管一处)、青羊分局(建管二处)、金牛分局(建管三处)、武侯分局(建管 四处)和成华分局(建管五处),负责所辖区域建筑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 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审定(或审查)、办理工作,组织辖区建设工程证后巡查监督 和规划验收。 市政处负责中心城区域市政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 图的审定(或审
花中花公司因新工厂筹建需求,急招以下岗位: 页脚内容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类)申请表 项目编号:受理申请时间: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联 系人 单 位地址 联 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拟选址位置 拟建项目 情况 1.是否为涉外建设项 目 是□否□ 2.是否为省、市、州 的重要国家机关和涉密机关 是□否□ 3.是否为国家重点国 防科研院所、军工生产单位、 是□否□ 花中花公司因新工厂筹建需求,急招以下岗位: 页脚内容 重要通讯枢纽等 4.是否为军事禁区、 军事管理区 是□否□ 5.按照国家规定需要 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和备案 的建设项目 是□否□ 6.以划拨方式提供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是□否□ 需提交的材料、图纸清单: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1份,盖鲜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规定(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各类规划审查适用范围 第三章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 第四章规划指标控制 第五章住宅日照控制 第六章建筑环境控制 第七章轨道交通控制 第八章其它规定 第九章名词解释 第十章总平面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管理,保障规划审批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规范、规章要求,结合 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必须 严格执行本规定。临时建设、城乡个人居住用房修建、危房翻建及装 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试行过程中 有修改或增补内容的,以“补充规定(之一,,,之二,,)”形式 更新。 第二章各类规划审查适用范围 第四条需
项目规划管理为建筑企业管理水平的积累构筑了一个基础,更为项目管理的实践工作提供了工作方法、思路与目标,建筑工程中的项目规划管理是一个繁琐复杂的过程,需要统筹兼顾好各种利益和平衡多种冲突,正确引导城市各项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进步,本文对建筑工程的项目规划管理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只有建立起科学良好运作的项目规划管理体系才能促进建筑工程的蓬勃发展,进而更好的为社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希望本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的专业学者提供参考与借鉴.
1 乌鲁木齐城市规划管理局统一进件条件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成果送审) 建筑设计方案(成果送审) 建筑立面色彩报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构筑物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构筑物类) 民房建设申请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道桥、市政构筑物、管线、荒山绿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道桥、市政构筑物、管线、荒山绿化)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4、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 6、国家相关的各项技术规范 2 《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 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 内,建设单位在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补充规定(送审稿)公 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管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成都市城 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五城区规划管理实际,对《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调整管理办法》(成规管[2010]71号)第三章 的有关要求补充规定如下: 一、调整条件 经法定程序审定的
日前,由重庆市规划局起草的《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工业园区是建设五大功能区域的重要平台,是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实现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载体。针对规划管理如何保证集约节约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市规划局着力探索研究系统的管理办法。通过对主城区工业用地的规划和现状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和总结,在调研学习苏州、常州等工业发展先进城市规划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该办法。该办法的施行,有助于规范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工业发展空间。
日前,由重庆市规划局起草的《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工业园区是建设五大功能区域的重要平台,是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实现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载体。针对规划管理如何保证集约节约利用现有工业用地,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市规划局着力探索研究系统的管理办法。通过对主城区工业用地的规划和现状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和总结,在调研学习苏州、常州等工业发展先进城市规划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该办法。该办法的施行,有助于规范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工业发展空间。
成都市测绘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7年12月28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 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等测绘活 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主体)成都市测绘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 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直接负责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以下统称五城区)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其他区(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 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和区(市)县政府的其他有关 部门按
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概况 1)、什么是房地产。 2)、房地产的特点。 3)、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要条件。 什么是商品房的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
2007年9月29日1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和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恢复性建设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地下、 水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设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辖区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规划的管理工作,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筑规划管理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 第五条建筑规划管理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实行批前公示制度。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公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区 划划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房发[2007]90号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 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为进一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 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 配备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 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 平,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 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区划物业服务力量的 配备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是指受聘为建 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 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 规划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 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 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必须依法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城市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纳入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
银川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报件程序及要件 2008-07-14 目录 一、新征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10个工作日):规划处.............................................. (一)工业项目:....................................................................................... (二)划拨土地:....................................................................................... 二、存量土地选址定点(7个工作日)建管处...............................................................
银川市规划管理局 政务大厅窗口 建 设 项 目 报 件 程 序 及 要 件 二○○八年六月 1 目录 一、新征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10个工作日):规划处...............2 (一)工业项目:..........................................................2 (二)划拨土地:..........................................................2 二、存量土地选址定点(7个工作日)建管处...............................2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规划设计条件)(5个工作日)建管处...........3 (一)划拨土地(新征)..............
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1992年10月30日大同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13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区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的规划实施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本行政 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业规划、详细 规划和分区规划。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府〔2006〕20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发展规划编制 第三章发展规划实施 第四章监督 第五章附则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 照执行。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的管理、编制和实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编制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总体发展规划),是关于全市或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的全面部署和总体安排。总体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适应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合理地制定和保证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本市城市规划区分为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 市规划区包括市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 址及重要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规划区包括 镇区、近郊区以及本镇行政区域内其他应当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城市建设应当按照严格控制市区规模、合理发展小城镇的方针,逐步形成本 市市区、重要城镇和其他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
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1988年7月23日济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次会议通过1988年9 月24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97年9月19日济南 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1997年10月15日山东省第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修改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001 年5月18日经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改2001年6 月15日经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适用本 办法。 第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 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 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 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 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 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 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
职位:监理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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