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 2011 39 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 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 2006 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 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 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 调增标准为: 建筑工程 14.23 元 /工日,安装工程 15.20 元 /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准见下表。 二、调增费用的计算方法 (一)本次调整仅适用于以 2006 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预规为基础编制工程概预算的工程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 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 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 调增标准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装工程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 准见下表。 序 号 省、市、地区 人工工日单价调增标准(单位:元/工日)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北京市2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 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 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 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调 增标准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装工程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准 见下表。 序 号 省、市、地区 人工工日单价调增标准(单位:元/工日)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北京市21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 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1〕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67号)文件精神, 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47元/工日调整为5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 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 31元/工日,现调整为5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
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定额偏低的报告 桂林市建筑业协会: 我市现执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 建标[2011]21号)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如下: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 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 元/工日 (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 整为: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
黔建建通〔2011〕564号 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 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 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 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为维护建筑市场 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 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 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 ×110%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 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10-11-23阅读次数:2418) 造计〔2010〕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 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 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 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
关于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6-2411:42:24阅读:990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19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四川省“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 价发[2000]0130号)、《关于颁发等三部定额的通知》(川建厅价发[2000]0823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 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规定,现批准成都市等10个市、州“二○○○”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见附件)。 一、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此次人工费调整适用于2010年4月2日前已
关于成都市等12个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6-2411:33:35阅读:809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18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有关 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 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要求,现批准你们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 目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11年7月
关于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6-2412:28:00阅读:2108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21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 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 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
关于对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1-12-1514:18:59阅读:1073次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川建价发〔2011〕41号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 价发[2008]453号)、《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 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
鄂建文[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 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 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值。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 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 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60元/工日;高级技工75元/工日。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 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 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调 增标准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装工程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准 见下表。 序 号 省、市、地区 人工工日单价调增标准(单位:元/工日)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北京市21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合造价〔2011〕13号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 标〔2011〕211号)和安徽省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 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精神,现对合肥市定额人工 费调整做如下规定: 一、调整范围: 合肥市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的建筑、安装、装饰 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按现行的计 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合肥市区60.99元/工日、巢湖市、肥 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54.16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
安徽省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通知 作者:ly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更新时间:2009-10-27 关于上报我省建设工程人工费管理 造计函〔2006〕22号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根据贵司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人工费管理调查工作的要求,现将我省在人工 费的管理、标准及发布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情况予以函报。 1、我省近年来的人工费的管理一直实行的是由省站统一发布管理。并依据 国家工资政策的变化做相应的测算调整。人工费标准分两种:省会城市略高,其 它各市均为统一标准。虽然人工工资根据市场行情做了适时调整,但与市场仍有 一定差距,这也是导致施工企业人工费亏损的原因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 站拟从2006年第三季度起,逐步建立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标准的测定与发布 制度,并不同工种、岗位,每季度在“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工程造价》期 刊上发布一次建筑市场人工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文[2011]80号 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 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 制度的规定,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变动情况进 行了广泛调研,经测算,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涨幅已突破调整界 值。经研究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 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的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表现的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 估价表),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2元/工日;技工60元/工日; 高级技工75元/工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 调整。 2
—1— 苏电建〔2012〕119号 转发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 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供电公司,电科院,建设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于2011年12月27日印发了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定额 〔2011〕39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以《转发定额总 站的通知》(国家 电网电定〔2012〕3号)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工程 建设和造价管理实际提出要求,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转发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 的通知》的通知(国家电网电定〔2012〕3号) 2.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2— (定额〔2011〕39号)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劳动定额调整电力通知 江苏省电力
职位:造价项目主管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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