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电力系统设备统一准则 SD 240-87 电力系统设备统一准则 SD 240-87 电 力 系 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 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 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其编号为 SD240— 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 年 11 月 24 日 1 总 则 1.1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 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准则。 1.2 凡 500kV 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 凡与 500kV 变压器中压、 低压侧相联的设备, 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本标准由武汉鄂电电力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转载 联系电话:027-82742051网址:www.***.***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 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 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 “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 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 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 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 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准 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 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
实用标准文档 文案大全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 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 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 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 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 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 “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 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准 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 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管局总调度所制定的原则进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 “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 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 “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 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文章来自:ab室内设计资料库http://www.***.***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号。 1.4新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 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 “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 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电设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 号。 1.4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330kv输变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命名编号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适应电网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原水利电力部 (87)水电讯字第41号文颁发的《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部颁准 则)和四川电力调度局川电调(1994)238号文颁发的《四川电力系统部分设备 统一命名编号准则》(川电准则)的有关原则,制定本准则。 2、凡加入达州电力系统运行的发、输、变电设备,都应按本准则实行统一 编号。 3、500kv厂(站)内的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设备原则上按《部颁准 则》套编。 4、新投产的220kv厂(站)或220kv设备,按(川电准则)执行。已投产 的设备根据系统发展(如扩建、改建等)逐步按新编号执行。 5、新投产属省调管辖的220kv设备,由省调编制下达执行。由达调管辖的 220kv及以下设备,由达调编制下达执行并报省调备案。县调管辖设备的命名、 编号由各县调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编号原则 一、220kv设备调度编号原则 1.母线编号正母线的编号为1m、2m、5m、6m,旁路母线编 号为3m、7m。常规的结线方式定为按发电机、变压器侧向线路 侧顺序排列;自下而上(平面布置)排列,角形结线按顺时针方 向排列。 2.开关编号开关编号由四位数组成,第一位数为“2”,代表电压 等级为220千伏,后三位数为开关序号。规定如下: (1)母联、分段开关编号为“20××”,后两位由开关所联母线号 组成,小数在前;母联兼旁路开关按母联分段开关原则编号。 (2)旁路开关编号为“20×0”,“×”为旁路开关所联旁路母线号; 旁路兼母联开关按旁路开关原则编号。 (3)主变220千伏开关编号按主变序号相应编为2201-2213。 (4)220千伏主变变高双臂开关结线的开关编号分别为“20×a、 20×b”,“×”为主变序号,“a”指接于母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很多电力企业都争相引进了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以期能够满足减人增效以及减少非计划停电次数等,而且为了让整个电网的运行安全、稳定、可靠,让电力系统中各个运行设备的故障信息管理更加通畅,同时诊断更加及时,这就有必要进行相关电力系统设备故障信息管理及诊断系统的开发和设计。本文通过描述了系统的需求分析,然后提出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很多电力企业都争相引进了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以期能够满足减人增效以及减少非计划停电次数等,而且为了让整个电网的运行安全、稳定、可靠,让电力系统中各个运行设备的故障信息管理更加通畅,同时诊断更加及时,这就有必要进行相关电力系统设备故障信息管理及诊断系统的开发和设计。本文通过描述了系统的需求分析,然后提出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本标准由武汉鄂电电力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转载,电话:027—82742051,传真:027—82742075 电力系统 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 sd24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 (87)水电讯字第41号 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 sd240—87。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 一律作废。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 1总则 1.1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
职位:内饰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