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大亚湾区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为促进大亚湾区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规范全区建设 领域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工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03〕94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 明电〔 2011〕2 号)、《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人社规 〔2015〕3 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惠府办〔 2014〕 3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装修装
1 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项目部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按照《劳动法》及上 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工资支付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管理模式、部 门架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对象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一线班组工人工资支付。 2、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按月(或按形象进度)支付的工程进度 款工资部分。 二、工人工资管理 1、工人进场后3天内必须按规定填写《企业劳动者名册登记表》, 并应经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 2、各班组长及工长应对每天作业工人进行考勤记录登记,确认 出勤人数。 3、每月2号前由各班组长统计上月工人有效出勤人数,汇总上 报项目部,由项目部核实确认上月应付工程进度款工人工资款项(按 当月完成进度工资额90%支付),并于每月5号前上报公司财务科。 三、工人工资支付程序 1、每月工资支付 经项目部对上月应付工人工资核准汇总后,填写《月度工人工资 支付申请表》
1/9 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 付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 办发[]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 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粤人 社规[]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规范[]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交通、水利、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使用对象为在建 工程建设项目被欠薪工人。 第三条工资保证金采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 保函
1 深圳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二次)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预防 和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 《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或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等。 本办法所称施工单位,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和相关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 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等。 本办法所称分账管理,是指施工单位将建设项目中的工 人工资与工程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 【浏览字号:大中小】【关闭窗口】 首页<<规范性文件日期:2006-6-1点击率:542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锡建工[2005]17号 ★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江阴市、宜兴市支行, 各商业银行无锡分(支)行,无锡市商业银行,锡州、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宜兴 联社: 现将《无锡市建设工程款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 馈。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支付管理通知
1/9 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 付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 办发[]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 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粤人 社规[]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规范[]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交通、水利、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使用对象为在建 工程建设项目被欠薪工人。 第三条工资保证金采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 保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规范我省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 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及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建设领域农民工 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提出了《云南 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 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维护好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 办法 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4]22号 【发布日期】2004-09-06 【生效日期】2004-09-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劳社部发[200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民 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 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信用制度建设,在有条件 的地区探索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加强同各级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企业组织) 的协调和沟通,
本文从加强劳务人员工资维权宣传、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创新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做好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作业企业关于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的信用信息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面,探讨了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 保证金管理业务办理指南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 办法》(穗人社发,2014?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 神,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 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明确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 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部门。受其委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工 资保证金管理以及办理日常业务(办理地点:文德西路仰忠街3号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83725377)。 二、本市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只设立唯一一个 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所承建工程的工资保证金存储该专户统一管 理,存储资金总额为该企业工资保证金。 三、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凭中标通知 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先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工人工资支付 保证金存储凭证》(
1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 保证金管理业务办理指南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 人社发〔2014〕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建筑施工企 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明确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 保证金管理部门。受其委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工资保证金管理以及 办理日常业务(办理地点:文德西路仰忠街3号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83725377)。 二、本市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只设立唯一一个工资保证 金专用账户,所承建工程的工资保证金存储该专户统一管理,存储资金总额 为该企业工资保证金。 三、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凭中标通知书或工程 施工合同,先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存
1 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工作规程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的劳务工人工资支付行为, 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维护劳务工人合法权益, 推动建筑行业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劳动 保障监察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 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报建的新建、扩建、 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以下情形可不适用本规程: (一)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 工程)价款500万元以下的; (二)工期在2个月以下的; (三)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应急工程项目的。 在前款情形下,施工单位仍需建立用
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措施——为规范公司和项目部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1— 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月度报表 工 程 信 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性质财政投资房建□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工业□社会投资其他民用项目□ 工程造价工程面积开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计划工期竣工日期 承发 包人 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性质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 房地产企业□其他□ 联系电话 承包人名称承包性质总包□分包□ 资质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执业证号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合 同 条 款 合同价款合同编号 工 程 款 支 付 条 款 预付款及回扣比例、时间 合同约定垫资情况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按 结 算 点 支 付 的 有 关 约 定 结算点1支付款 结算点2支付款 结算点3支付款 结算点4支付款 竣工决算支付款 报 表 时 间 年 月 形象进度 工 程 款 本月完成工程价款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1/12 霍邱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 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 〔20xx〕2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 (六政办〔20xx〕70号)等文件中关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发 放行为,减少和避免农民工工资纠纷,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 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矚慫润厲
1/25 霍邱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 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 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 政办〔〕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六政办〔〕号)等文件中关 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专用账户”),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 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业 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发放 行为,减少和避免农民工工资纠纷,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工 作职责,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 、本县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设立 农民工工
1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帮助农民工志愿服务,大力开展对 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创造合适的就业机会,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讨 薪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现状 据劳动监察大队提供数据,2009—2011年,共受理涉及农 民工工资问题投诉案件395起,涉及金额4617.41万元,涉案 人员4772人,其中:342件已结案,涉及金额3534万元,涉案 人数3978人;53件未结案,涉及金额1083.41万元,涉案人数 794人。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全县建设领域未按时支付工 程款共计约4.39亿元,其中:凤凰城、幸福花苑、豪柏雅居、 佳雨花苑等房地产项目共计拖欠工程款2961万元;垃圾填埋、 城市广场绿
甘肃省在建筑领域实行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将扩大到交通建设领域。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该厅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做好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1- 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全省建筑工程劳务 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建筑 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而发生 的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应当遵守本 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施 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本办法所称劳务工程款,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 业、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承包款。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建筑业企业依据国家有
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研发背景 快速变化的电子信息化技术、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和建筑企业 自身的管理模式,都使建筑企业拥有的资金、技术与规模等优势变得十 分短暂。而目前建筑企业人员职工的管理以及人员职工工资发放更是建 筑企业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人员管理的不善直接导致工程进度不能按 期完成,人员工资的发放经常使职工的工资不能及时到手,导致员工消 极怠工,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建筑企业在信誉和成本上带来了很大的损 失。 课题组从实际出发,总结建筑施工企业在人员管理上的失败和经验,从 人力资源和人员工资这根本的问题着手,将所有工程应聘的员工统一管 理,工资统一发放,从源头上解决了员工的因为拖欠工资或人员管理不 善而带来的工程延期,提高了成本和管理成本,从而为建筑企业对人员 的和人员工资的管理探索出一条新路。 二、研发目的 依托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帮助我省建筑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 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 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 (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 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 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b5e2rgbcap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 总承包企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 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 账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也称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 (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 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建 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的活动。 b5e2rgbcap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相分离、施工 总承包企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稳定社会的 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 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标本廉治,综合 治理,切实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我 市社会稳定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20xx年6月底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到20xx年底,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并杜绝发 生新的拖欠现象。 三、组织领导:成立xx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 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xxx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王德军(市城建局 局长助理) 四、职责分工: 1、市城建局:负责拖欠
职位:水文水资源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