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已经 2016年 4月 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年 7 月 1日起施行。 局长 杨焕宁 2016年 6月 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 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 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 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 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 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 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 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 导、综合协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 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国家
安监总局今(第88号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 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 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 责、分类指导、综合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 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 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 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 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 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 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编辑锁定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 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4月1日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修订日期 2016年4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6年7月1日 目录 1.1内容解读 2.2颁布版本信息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 4.?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2.?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 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 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 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 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安监 总局令8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 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 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 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 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 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 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 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 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 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word格式 专业资料整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的决 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 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word格式 专业资料整理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 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 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 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 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 行。 部长王玉普 2019年7月11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 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 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 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
本刊讯2016年6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通知》说:
本刊讯2016年6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通知》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 有安全生产监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2016(年6 月日应急管理部令11年7月88第号公布,根据2019生产安全事故2号《应 急管理部关于修改 总则第一章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第一条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号),制定本办 法。101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 案)的编制、评审、公布、第二条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第三条 动态管理的原则。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 其他负第四条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xx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 年4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 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 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 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 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职位:化工业务经理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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