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8
本刊讯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统计[2017]39号)。内容如下: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屡屡发生,危害严重,教训深刻。
编号:掘〔200x〕x号 工作面名称: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总工程师: 主管矿长: 批准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执行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目录 会审意见〃〃〃〃〃〃〃〃〃〃〃〃〃〃〃〃〃〃〃〃〃〃〃〃〃〃〃〃〃〃〃〃〃〃〃〃〃〃〃〃〃〃〃〃〃〃〃〃〃〃〃〃x 第一章概况〃〃〃〃〃〃〃〃〃〃〃〃〃〃〃〃〃〃〃〃〃〃〃〃〃〃〃〃〃〃〃〃〃〃〃〃〃〃〃〃〃〃〃〃〃〃〃〃〃〃x 第一节概述〃〃〃〃〃〃〃〃〃〃〃〃〃〃〃〃〃〃〃〃〃〃〃〃〃〃〃〃〃〃〃〃〃〃〃〃〃〃〃〃〃〃〃〃〃〃x 第二节编写依据〃〃〃〃〃〃〃〃〃〃〃〃〃〃〃〃〃〃〃〃〃〃〃〃〃〃〃〃〃〃〃〃〃〃〃〃〃〃〃〃〃〃〃x 第二章地面位置及地质情况〃〃〃〃〃〃〃〃〃〃〃〃〃〃〃〃〃〃〃〃〃〃〃〃〃〃〃〃〃〃〃〃〃〃〃〃〃〃〃x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编号:掘〔200x〕x号 工作面名称: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总工程师: 主管矿长: 批准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执行日期:二〇〇x年xx月xx日 目录 会审意见〃〃〃〃〃〃〃〃〃〃〃〃〃〃〃〃〃〃〃〃〃〃〃〃〃〃〃〃〃〃〃〃〃〃〃〃〃〃〃〃〃〃〃〃〃〃〃〃〃〃〃〃x 第一章概况〃〃〃〃〃〃〃〃〃〃〃〃〃〃〃〃〃〃〃〃〃〃〃〃〃〃〃〃〃〃〃〃〃〃〃〃〃〃〃〃〃〃〃〃〃〃〃〃〃〃x 第一节概述〃〃〃〃〃〃〃〃〃〃〃〃〃〃〃〃〃〃〃〃〃〃〃〃〃〃〃〃〃〃〃〃〃〃〃〃〃〃〃〃〃〃〃〃〃〃x 第二节编写依据〃〃〃〃〃〃〃〃〃〃〃〃〃〃〃〃〃〃〃〃〃〃〃〃〃〃〃〃〃〃〃〃〃〃〃〃〃〃〃〃〃〃〃x 第二章地面位置及地质情况〃〃〃〃〃〃〃〃〃〃〃〃〃〃〃〃〃〃〃〃〃〃〃〃〃〃〃〃〃〃〃〃〃〃〃〃〃〃〃x 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 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 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
第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 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 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号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 用本规定。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 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 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 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
根据近年来建筑施工的主要安全事故的分析,在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等重要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预防主要安全事故的对策,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由于汽车司机违章驾驶,导致影响铁路行车的事故。对此,铁道部安监部门通报了三起事故,并提示汽车司机应注意安全,遵章驾驶,特别是在行驶至上跨铁路线的桥梁时,要倍加注意,千万不能疲劳驾驶和醉酒驾驶。据了解,铁道部通报的三起事故分别为:1月27日6时40分,成都铁路局成渝铁路41769次列车运行到石燕桥至李市镇间,一辆载重汽车突然从上跨铁路线的立交桥上掉下,砸向机车,造成机车脱轨,接触网受损,幸无人员伤亡。1月27日19时,太原铁路局南同蒲铁路2464次列车运行到辛置至赵城间时,司机发现一辆装货大卡车掉入运行方向左侧,侵入铁路限界,立即报告并停车处理。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的原因,频频发生重大的建筑工程事故,而且导致人员的伤亡居高不下,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预防和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已经成为工程建设企业以及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对我国近些年以来建筑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建筑工程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对策和建议。
安监总局今(第88号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 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 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 责、分类指导、综合协
第21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已经2009年5月27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 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 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 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 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 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 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 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 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 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 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 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 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 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 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 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
本刊讯2016年6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通知》说: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 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国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 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
本刊讯2016年6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通知》说:
国家安监总局:河南平顶山“5·25”事故调查报告 xx年10月14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河南平顶山“”特别重大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是调查报告全文: 事故基本情况 xx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 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事故发生经过 5月25日19时30分许,康乐园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女护工赵红霞、龚改 新在起火建筑西门口外聊天,突然听到西北角屋内传出异常声响,两人迅速进屋, 发现建筑内西墙处的立式空调以上墙面及顶棚区域已经着火燃烧。赵红霞立即大 声呼喊救火并进入房间拉起西墙侧轮椅上的两位老人往室外跑,再次返回救人时, 火势已大,自己被烧伤,龚改新向外呼喊求助。 不能自理区男护工石胜利、常玉卿,马金德(范花枝的丈夫),消防主管孔 繁阳和半自理区女护工石莉
施工现场电气焊动火管理制度 1、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合格的上岗证,到项目部接受特种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 上岗; 2、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持证到项目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并在指定时间、 地点内作业; 3、电气焊人员必须备有灭火器、接火盘,动火点方圆10米之内无易燃物,并在专人监护的情况下施 焊; 4、氧气和乙炔的距离不小于5米,和动火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瓶须立放并安装防回火、防倾 倒装置。 5、电焊作业必须同时具备1—3条,气焊、割作业必须具备1—4条; 6、凡违反第1或第2条每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违反第3条或第4条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注: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违反1—3条者,将拘留当事人15天并处施工单位20000元罚款。 开具动火证人员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8号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 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 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 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
职位:水利工程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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