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已经 2016年 4月 15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年 7 月 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 6月 3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 2013〕101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 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 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 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四月一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 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 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 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 作。国务院其他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 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 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 监护工作。 第五条用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3号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0年8月30日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7日起施 行。 局长骆琳 二○一○年九月七日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分别简称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 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 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1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 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 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 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 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手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
第43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白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骆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0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 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 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 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1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 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 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 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 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已经2014年1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已经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 [录入者:ldfj|时间:2010-06-0415:14:31|作者:|来源:|浏览:694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 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 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 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 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 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
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已经2015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杨栋梁2015年7月9日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第一条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第二条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
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杨栋梁2013年8月29日
职位:声环境影响评价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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