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2
国家税务总局在2月1日开始对全国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土地增值税清算。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简称“准则”),以期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该准则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背景继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0]10号文(以下简称\"10号文\")《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之后,2010年5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发[2010]53号文(以下简称\"53号文\")提出了将土地增值税作为调节手段以达到稳定房地产价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装 订 线 37中国税务2006年第6期chinataxation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6年3月2日财税[2006]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有 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和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征免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 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
8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 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业别经济性质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主管部门电话 项目行次金额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1=2+31 其中 货币收入2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3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5+6+13+16+204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5 2.房地产开发成本6=7+8+9+10+11+126 其中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7 前期工程费8 建筑安装工程费9 基础设施费10 公共配套设施费11 开发间接费用12 3.房地产开发费用13=14+1513 其中 利息支出14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5
1 附件一 徐州市市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模型指标体系 序号项目单位 参考指标值 (元) 备注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 建筑 面积 同类同期平均 值 二扣除项目金额 (一)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金额 土地出让金 国土部门网站 公布的具体地 块出让价格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1、前期工程费 (1)规划费用 建筑 面积1 (2)设计费用 建筑 面积22 包含总体规划建筑设计费、施 工图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综 合管网设计费、装饰设计费 (3) 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用 建筑 面积1 包含环境评估费、节能评估费、 地质灾害评估费 (4) 水文、地质、勘察费 用 建筑 面积5 包含水文、地质、地基勘察费, 沉降观测费,环境评估费,环 境检测费,防雷检测费,规划 放线费 (5)竣工测量费 建筑 面积1.5 (6)三通一平费用 建筑 面积5 包含临时道路(含下水)、
纳税人名 称纳税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经济类型私有行业房地产 直接主管部 门 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行次 1 转让土地收入2 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收入3 4 5 6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7 前期工程费8 建筑安装工程费9 基础设施费10 公共配套设施费11 开发间接费用12 13 利息支出14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5 16 营业税17 城市维护建设税18 教育费附加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中介机构:(公章)单位:(公章) 机构负责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等规定,制定本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规程》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第三条《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 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 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 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
附件一 土地增值税清算 鉴 证 报 告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00)土增鉴字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 贵单位(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 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 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 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 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 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审核过程及
1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规范要求 一、鉴证报告正文样本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鉴字[**]**号 ***(委托单位):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鉴证单位)**项 目土地增值税进行鉴证审核。(被鉴证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 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该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所有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发表鉴证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 证业务准则》和《江苏省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规程》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 计记录等必要的审核程序。 经审核,我们认为:(被鉴证单位)**项目已具备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截 至****年**月**日该项目的收入
附件1: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地址 税务代码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项目总面积销售总面积 纳 税 人 申 请 理 由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审 核 意 见 附件2: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存根) 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被清算纳税人名称: 清算起始时间:年月日 清算人员: 负责人: 年月日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地税清字第号 : 根据《江苏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及有关规 定,我局决定从年月日起派 负责人()对你(单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请届时按规定将资料准备齐全配合清算。若你单位有不 可抗力(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配合清算或清算人员应 回避的,必须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税务机关(章) 年月日 附件3: 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汇总表 年月
土地增值税清算动了谁的奶酪——房地产调控再出重拳。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月1日起全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实行清算式缴纳,取代现行的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此后两天,...
附件6(5)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平方米 住宅 非普通住 宅 办公楼车库商铺 学校等公共配 套设施 会所其他 12345678 1 2 3 4 填表说明: 行次 适当面积的确定:从纳税人的有关资料中可以取得不同的面积数据,如权属证、房产证、发展改革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文件、预售 证、房屋测绘所测量数据、销售记录、销售合同等。当获取相同性质的上述面积数据发生冲突、不能相互印证时,一般按照外部证据 比企业内部证据更可靠的原则确定适当的面积作为分配标准。 9=1+2+3+4+5+6+7+8 合计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与收入相关的面积审核调整明细表 项目第期 项目 使用土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可售建筑面积 已售建筑面积
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 土地增值2008-02-2116:48:45阅读1128评论1字号:大中小订阅 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税务机关内部人员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核工作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 审核有关政策及程序,市局编写了土地增值税三道案例题,供对照参考。对于三道案例题中提供的 数据情况请忽略。 案例一 北京市东城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东园小区”项目,在2006年7月,向东城地方 税务局提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手续。税务部门对该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清算项目资料进行了验 收,特别是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中内容和格式进行了重点查验 后,同意“东园小区”项目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在公司提交的“东园小区”项目《鉴证报告》中披露的具体情况如下: —、整体项目情况简介 1、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东园小区项目,是经北京市发展
近年来,房地产开发行业不断出台新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法规,一方面使得许多税收法规新旧叠加,形成了诸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政策误区,也给房开企业带来税收风险;另一方面由于税制设置复杂、计算繁琐,给土地增值税清算带来难以处理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对于房企而言,需要研究当前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难点,做好企业纳税自查,有效规避和降低房企的税务风险。笔者依据现行土地增值税政策法规,结合注会、注税审计业务实践,对房开企业土地增值税清
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资料清单 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其它资 料,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 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 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 凭证复印件。 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其它资 料,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 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 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 凭证复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 颁布时间:2006-3-2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 规定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和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征免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中“普通标准住宅”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 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条中“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 标准执行。纳税人既建造
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4月5日国税发[1996]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了加强税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该通知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 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7]第16号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 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
房地产企业全面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从2月1日起,全国房地产企业将全面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职位:建安工程预算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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