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9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在2006年底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运处对在建招商高速公路A9沪青平高速公路、A4莘奉金高速公路、A30东环高速、A14长江通道、蕴川北路等项目进行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足以令人关注,这些问题在全国公路建设中具有普遍性,现将三个主要问题作法律层面剖析,以提高建设方、施工企业自觉依法办事的能力。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在2006年底会同市政局建运处对在建招商高速公路多个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依法治路,保证公路建设高质量、高效益,这种求真务实的作风令人称道。
1建设工程合同特点及法律规范 1.1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它除具有经济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冷热水管混用隐患:冷热水管的伸缩率不同,热胀冷缩易造成冷水管破裂漏水。规范操作:按颜色区分冷热水管。2.使用107胶水隐患:107胶水所含甲醛和苯等有毒物质严蘑超标,已禁用。觇范操作:替代品是108胶水,但一定要用好牌子,并有检测报告的。3.电线直埋墙内接头裸露在外
牟/藉参;幺,工程磺印工程驻谚蘧鳓鞠黼 ●李旺荣 ●—— 一, 丁继胜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使用”但在实践中常有这样的问题, 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或虽已完工但未经验 收,建设单位即投人使用,一连串的法律 问题因此而生 例一:a公司依约承建b局的宿舍楼, 工程已完工,因b局未及时按约支付工程 进度款,a公司便迟迟不交付,b局纠集 人员强制赶走a公司驻工地人员,在工程 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搬人使用。 例二:c公司依约承建d公司的桥粱 工程在工程基本完工时,双方固桥板梁 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遂各自邀请有关专 家进行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正好相反 在双方争议之际,工程所在地行政机关却 强令该桥梁通车,c公司虽采取了一定措 施封锁桥梁,但未能奏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xx]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 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 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xx]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 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 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
鉴于目前建设工程领域仍大量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失范行为,在确认施工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仍然是司法实践中追求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的重点、难点.根据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领域的特性,本文试就此对发承包人之间利益的平衡和处理路径作浅要的分析.
针对建筑市场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现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一定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的理念,以及如何避免签订无效施工合同的方法,阐述了无效施工合同存在的几种形式,剖析了无效施工合同的危害和带来的损失,提出了严格合同管理的建议和方法。
「案例回顾」 2009年4月,东太湖公司就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围垦区团结圩取土工程公开招标,工程估价7000万元,其中取土250万m3.招标主要范围:土方的挖运、堆放、便道、便桥、土源管理等.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5130万元. 2009年4月28日,东太湖公司向市政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5129.653629万元,双方以该价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
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来源:作者: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发生当事人期望 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 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 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根
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加上合同签订中操作的不规范,在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等环节违法行为时常出现,由此引发大量关于合同效力的争议案件,有相当数量的施工合同因此被认定无效。具体到建设工程领域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进行了规定。而建设工程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将
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 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 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 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 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刘克滥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 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无效。 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 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 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 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
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的大量存在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实际施工人对外收款的行为应视为其个人行为还是认定为代理行为,责任承担主体及法律后果将完全不同。本文拟结合所代理的中天建设集团与杭州桃源山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对上述问题加以研究。
主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五种类型及其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说明一定要重视建设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发生 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 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 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根据我国《合 同法》第五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一)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4]14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 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 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根据我 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发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 号)的规定,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 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 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 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
职位:项目经理施工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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