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7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 2011-5-20【大中小】 桂建标[2011]21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减少 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 通知 桂建标[2011]21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 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 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 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建设工程人 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 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 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
广西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 桂建标[2011]21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 通知 桂建标[2011]21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 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建设 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 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通知2011年1月1日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 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4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二)2007《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 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文件类别:造价文件] [发文单位:广西建设厅] [文件号: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 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 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 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 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 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 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 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 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 房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文件号:桂建标[2013]3号 发布时间:2013/1/2311:16:38点击数:0【打印】【大中小】【关闭】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 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具 体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 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 额》的定额人工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的通知 文件号:桂建标[2013]3号 发布时间:2013/1/2311:16:38点击数:0【打印】【大中小】【关闭】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 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 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具 体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 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 额》的定额人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 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 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 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 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 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 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 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 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 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 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 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 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 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 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 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 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 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 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 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 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 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 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建〔2010〕265号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 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现将 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贯彻 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2 2115)。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 究决定,调整我
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问题的说明 (内建工[2007]236号) 《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07]236号)发出以来,一些从事工程造价计价工作 的专业人员,陆续来函来电询问具体调整的范围和具体计算方法。为正确理解《通知》精神,准确计算调 增数额,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及其执行或参照 内蒙自治区2004年定额执行的其它工程。在调整定额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同时,也应相应调整措施项目 费中的人工费。装饰工程因为2006年已进行了调整,故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二、调整方法 1、对于2007年3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不分计价方法,只要是执行内蒙古现行定额且合 同双方当事人未对定额中的人工费进行过调整的,均应在定额人工费基础上,调增20%。 2、对于2
渝建发〔2013〕5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管)局,万盛、 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及生产工人合法权益,合理确定 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建筑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 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现行2006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2006概算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 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 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2008
职位:暖通销售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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