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1 广州仲裁委员会公用事业收费纠纷网上仲 裁规则 第一条 为公正、快捷地解决公用事业收费纠纷,在纠纷双方同 意均适用本规则的前提下,仲裁程序依据本规则通过因特网 ( internet )进行。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公用事业收费纠纷, 是指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与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电信通讯等公用行业之 间基于公用事业服务合同而产生的收费纠纷。 第三条 本会依照本规则建立受案网站, 当事人依本规则进行仲 裁时,应通过该网站向本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预交仲裁费用。 受案网站 指为保存案件档案和材料而开通的网站。 当事人各方的书面材料必须 投递到受案网站,除本会、 当事人和仲裁员外,其他任何人无权访问 该网站。 第四条 当事人各方如依本规则申请仲裁, 则本规则应被视为其 2 仲裁协议的一部分。 第五条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 除通过本会受案网站向本会提交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规定
自选专家断案工程纠纷_北京仲裁委员会侧记——自选专家断案工程纠纷_北京仲裁委员会侧记
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
第一条为预防、减少、及时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旨在为当事人选择适用争议评审提供程序指引,在当事人约定适用本规则的情况下,本规则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就评审事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一条本收费办法在当事人约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的情况下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就评审中的费用事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办法中未规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当事人应与评审专家协商一致后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范文 学习永无止境 暑期仲裁委员会实习报告 社会实践地点:xx仲裁委员会 社会实践时间:6月28日-8月28日 今年暑假6月28日起我在xx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为期8 周的暑期社会实践实习,然而就是在这短短8个星期的实习 时间里,给我在踏入社会之前上了一堂意义深远的实践课, 让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法学院为我联系了一个能够运用和检验所学 知识的实习单位——xx仲裁委员会,为我提供了一次难得的 将所学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实习机会, 从而,让我在实践当中不断的发现平时学习过程中所存在的 问题,并且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了自己的法律实践经验,开拓 了法律视野,对自己全面法律思维的养成也提供了很大的帮 助。同样,也要感谢xx仲裁委员会的领导和老师为我提供 的优良的实习环境,让我切身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律人的骄 傲。感谢xx仲裁委员会的老师在实习过程
救助合同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1994)标准格式 年月日 (签署地) (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的号船舶(船旗国:船籍港: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代表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救助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建设工程合同未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款无效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本案要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应当明确约定仲 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 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 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 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 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 lawyernew@163.com)。 一、案件来源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海南一中民初字第52号;海 南省高级人民法
实践“三个代表”服务公用事业(在第十二次《公用事业财务》通讯编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城市公用事业会计学术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自二00七年五月成立以来,在中国建设会计学会领导下,认真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文件,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依靠各专业组,团结广大会员,坚持会计理论联系实际工作,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业服务,取得较好的效果。结合会计改革和发展,开拓创新,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为财务人员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现在,我受城市公用事业会计学术委员会的委托,向学术委员会第五届第二次全体理事会汇报两年来的主要工作,请大会审议。
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为保障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仲裁庭在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造价鉴定程序,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并结合《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其鉴定工作的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城市公用事业会计学术委员会轨道交通专业组第五次专业研讨会于2009年5月21日至5月24日在天津召开。来自全国16个城市,29个单位的75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城市公用事业会计学术委员会轨道交通专业组第五次专业研讨会由天津地铁运营公司财务部部长李浩主持,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城市公用事业会计学术委员会轨道交通专业组第九次团体会,于2014年10月17日在宁波召开,来自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昆明等全国30多个城市的70多名轨道交通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之后,如何处理当事人不同的结算请求?实践中莫衷一是,有按照备案合同即所谓白合同进行结算处理的,有按照双方之间所实际履行之合同结算处理的,有按照定额据实结算处理的,有按照据实结算不支持利润来处理的,还有按据实结算然后将据实结算价与合同价款的差值当作损失来处理的。本文即从一则案例入手,对此情况下的价款结算做一探讨,笔者最终得出应按双方实际所履行之合同进行结算的结论,当然是否正确合理,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和按实结算。在无效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往往主张按照不同的方式来结算工程价款,而成为此类案件审理的主要争议焦点,并会增加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处理此类案件的难度。本文作者作为首席仲裁员裁决的一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即涉及如何裁处施工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所提出的不同结算请求的问题,该案仲裁裁决作出后经受了三级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并对该案作出专门答复。本文介绍了该仲裁案件的基本案情、裁决情况及司法审查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该案仲裁裁决经受住三级法院司法审查的经验,与各位读者分享和交流,以期引起各界对施工合同无效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关注和研究。
香港面积为1000km^2,生活着约6百万人口,是太平洋沿岸最快的地敬变化最大的城市,然而,几乎80%的香港人居住或工作在不到100km^2范围内,因此,香港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交通最拥挤的城市之一。
加快公用事业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公用设施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体现了一个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的 发展水平,是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一项基础设施,是城市存在、 运转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马村区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市公用设施也得到了 极大改善,目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已扩大为10.7平方公里,已建成排水管网 23km,燃气管网、自来水管网不断建设完善,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 及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完善公用设施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 区目前集中供暖和污水处理还是空白,同时我区目前的公用事业建设与管 理大都还停留在城市规划区范围,这不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公用事业行业是以城市为主要载体,也就是说以人口聚居为前提,把 涉及公共利益及有限的公共资源进行配置并具有自然垄断特点的行业。公 用事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
基于bot模式的公用事业项目风险研究——公用事业是关系民生且影响公共利益的经济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公用事业一直存在资金缺乏,公用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现行体制弊端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央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有计划地推行bot模式,目前该模式的...
开展合同纠纷仲裁刍议——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土地价值也相应提高,农村土地承包深层矛盾和问题就逐渐显露出来。为保证及时、公正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开...
1 武川县殡仪馆建设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武川县民政局 2011年8月 1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1.1项目概况......................................................................................1 1.2研究依据及范围..........................................................................3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 1.4研究结论及建议...........
1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 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 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 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 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第四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 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2
职位:室内设计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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