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第 160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5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007年5月29日
哈尔滨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哈尔滨地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 场管理水平,维护市容整洁,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制度化,依据国家、省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 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哈尔滨市临时占道施
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中,道路建设发展迅速,导致了巨大的环境压力.为实现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引入生命周期评估概念,通过对城市道路全生命周期的能耗、环境影响评价,为道路节能、绿色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市政府第113号令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及其文明施工监 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 的拆除、装修活动。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 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部门管理责任)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开
结合道路拓宽工程特点,深入探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质量以及协调工作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帮助该类型项目管理人员提前应对和解决各项施工问题,在管理中争取最大的效益,为施工过程中全面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特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地下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哈政发法字〔2010〕3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哈尔滨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哈尔滨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建设市场 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涉及容积率管理的,应 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的比值。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 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严格依据本市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78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月9日市人民政 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鸿铭 2014年2月18日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整洁,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 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 定。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城市绿化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建 (构)筑物拆除工程以及收储土地整理工程,但抢险救灾、居民住宅
东建发,2010?15号 关于印发东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 东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 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生产和工 作环境,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山东省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 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加工区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21日市政府第5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 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 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天津市 【发文字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颁布时间】 2006-04-28【生效时间】2006-06-01 【时效性】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4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 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 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房屋拆除等施工 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草案)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 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建设、交通、城管、水务、环境保护、林业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 别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 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务工程的监督管理; 林业园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林业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行道开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2009年09月10日10:16:56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4月18日以粤建管字〔2007〕39号发布自2007年5月 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 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房屋拆 除等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 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 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 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 工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 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
东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 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生产和工 作环境,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 府令第1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 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加工区 和生活区等场所。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 采取措施,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 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 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市建
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办法 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编辑词条 目 录 ? ? ? ? ? ? ?1基本信息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实施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四章运行维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基本信息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温政发〔2019〕92号 颁布时间:2019-11-19 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道路功能完善,根据国务 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 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道路宽度40米及以上)、 次干路、支路。 第三条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由于岩土工程自身的不确定性、隐蔽性以及区域性等特点,造成其在工程内容方面十分复杂.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下,使近年来岩土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人们对于岩土工程的重视程度也随之增加.因此相关的研究学者不断创新岩土工程施工技术.本文主要阐述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技术应用过程.
加快社会主义新衣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路网建设将成为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亮点。文章就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建设中造价管理与控制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有效建议来加强改进造价管理,以供参考。
【发布单位】80805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05-07 【生效日期】1993-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哈政发法字〔1993〕第9号1993年5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进行与交通有 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均应遵守本 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道路交通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管理,分工 协作,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单位的交
城市交通对于一个城市经济的健康、持续、有效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高效的交通离不开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的运营维护与正确的交通引导。本文以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现状与日益增长的交通压力为着眼点,以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的优化为抓手,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进行有益的探讨
职位:驻场项目资料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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