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6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第 94 号 《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 2003 年 2 月 10 日市人民政府第 1 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市 长 石忠信 二○○三年二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 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烧结的实心、空心、多孔砖以外的 墙体材料。 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活动中,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使建筑物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为贯彻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住宅体系”要求的精神,提高认识,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八五”时期的工作任务,由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建材局和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1年9月17日至20日在哈尔滨联合召开了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建设部、国家建材局、农业部和国家土地局有关领导都在会上发表了讲话。邹家华、朱镕基副总理发来厂贺信。会改认为,建筑业和建材工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技术与管理水平,为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为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时代紧迫感,把砌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这不仅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市长李盛霖于2002年1月28日以第56号人民政府令予以公布。辽宁省省长薄熙来于今年3月18日签发第142号政府令,发布了《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省长洪虎于2002年4月4日以第137号人民政府令予以公布。本刊现将三个《规定》全文转载如下。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已经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资源,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和能源的节约,人们也确实认识到现在能源紧张的现状也直接影响到人类未来的发展。在我国建筑行业所消耗的能源占比很大,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墙体材料的革新和建筑节能,本文针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且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发展对策,希望可以给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于明确我市新型墙材产品适用标准的通知 合建〔2015〕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管理办法》,近期我 办对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的新型墙材产品进行抽检。发现部分生 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对墙材产品的执行标准不一致,少数设计图纸 墙材选用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等现象,影响了新型墙材的生产和 应用。 现对我市新型墙材产品的执行标准明确如下,请相关各部门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责,严格按现行产品标准开展生产、设计、 图纸审查等工作。 一、砖类 1.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烧结保温砖、烧结复合保温砖 (必须达到《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烧结空 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2014、《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 块》gb26538—2011、《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 gb/t29060-2012技术要求)。 2.蒸
1 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2006年10月13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节约能 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 建筑节能管理。 农民在宅基地自建住宅的,暂不适用本条例。(建设部143号 令第29条)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 术标准和产业政策,以非黏土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具有节能、节土、 环保等功能的建筑墙体材料。
本刊讯《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经2018年8月1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重点推广的新型墙体材料和鼓励支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粉煤灰、煤矸石、页岩等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和保温一体化外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
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现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 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南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鼓励、引导、扶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 用。 第四条市建设委员会是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墙体材料 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革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 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展改革、经济、规划、房产、财政、环保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我国人口、资源能源和环境状况,着眼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可以有效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改善建筑功能和居住舒适度,促进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七年二月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扶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 生产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现发布《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程维高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从现在起,青岛市将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该市政府要求逐步取消粘土砖生产,禁止在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中使用粘土砖瓦。与此同时,青岛市将加大力度推动建筑节能工作,规定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陛项目等,必须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在新建集中供热建筑中还将安装分室控制、分户计量的热计量装置,并将此纳人建筑节能认定的范围。推行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
1 滕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 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推动我市建筑节能 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 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及相 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节能检测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 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在国家和省公布的目录范围 内的具有节约土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和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的 建筑墙体材料。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是
2007年1期 经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 管理条例》将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有史 以来规范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 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墙材革新和建筑节 能工作已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我们要通过广泛 宣传、贯彻《条例》,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推进墙材革新 与推广节能建筑,对实现我市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 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实现把我市建设成为 “三个适宜城市”的总目标具有深远影响,对加快我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落实 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举措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 中体现,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 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
职位:房建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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