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民用建 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建设厅 文 号:黑建质 [20xx]104 号 发布日期: 20xx-11-22 执行日期: 20xx-11-22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 、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切实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提高我省民用建筑节能 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民用建 筑节能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民用建筑工程节能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 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建设厅 二〇xx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总 则 1.1 为切实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提高我省民用建筑 节能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民 用建筑节能管理规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 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从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有关活动及 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任和义务 2.1监督机构要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监督工作 方案,要明确节能的监督重点内容、监督重点部位及基本监督方式,在工程开工 前召开由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参加的首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同时将 监督工作方案主要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监督方案由各市(地)县监督站长或 技术负责人审定。 2.2监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监督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依据《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民 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8]19号)和《黑龙江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 量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包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工作。本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相 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通过对监督注册、工程实施阶段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1.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
欢迎共阅 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 贯彻落实,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 附件:《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据《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 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湖北省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其
1 鄞州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 化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宁波市民 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甬建发〔2007〕365号)以及国家、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鄞州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 量验收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在 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 有效的利用能源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单位工程是指同一施工单位、同一施工承包合同批号 的施工标段;本实施
[青岛]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凡从事民用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送审的施工图...
1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质〔2007〕31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南京市建工局: 现将《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建筑节能质量监督通知 抄送:建设部,省建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1总则 1.1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 工作,确保民用建筑工程质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等,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 作适用本细则。 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 2020年4月19日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 能工程质量监督工 作实施细则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苏建质〔〕31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南京市建工局: 现将《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 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1总则 1.1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 作,确保民用建筑工程质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3 2020年4月19日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 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适 用本细则。 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苏建质〔2007〕31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南京市建工局: 现将《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1总则 1.1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民用 建筑工程质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适用本细则。 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 构)依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法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标准,对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1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1总则 1.1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 工作,确保民用建筑工程质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等,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 作适用本细则。 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 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法规、经审查合格 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对民用建筑节能 分部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1.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 遵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监督 2.1建设单位抽查重点 2.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1总则 1.1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民用建筑工程质量,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 标准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适用本细则。 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据民用建筑 节能工程相关法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对民用建筑 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1.4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应遵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监督 2.1建设单位抽查重点 2.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及建筑节能专篇和向监理、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 建质[2008]1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民用建筑节能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 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1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 令第143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 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工作导则。 1.0.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节能工
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与管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关键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全国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主要对建筑节能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加强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
论文资料-《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办法》(word)可编辑 论文资料-《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word)可编辑蚄袈羈膈莄蚁袄膇蒆袇蝿膆蕿虿肈膆芈袅 羄芅莁蚈袀芄蒃袃螆芃薅蚆膅节莅葿肁芁蒇螄羇芀蕿薇袃 芀艿螃蝿艿莁薅肇莈蒄螁羃莇薆薄衿莆芆蝿袅莅蒈薂膄莄 薀袇肀莄蚃蚀羆莃莂袆袂罿蒅虿螈肈薇袄肆肈芆蚇羂肇荿 袂羈肆薁螅袄肅蚃薈膃肄莃螃聿肃蒅薆羅肂薈螂袁膂芇薅 螇膁莀螀肆膀蒂薃肂腿蚄袈羈膈莄蚁袄膇蒆袇蝿膆蕿虿肈 膆芈袅羄芅莁蚈袀芄蒃袃螆芃薅蚆膅节莅葿肁芁蒇螄羇芀 蕿薇袃芀艿螃蝿艿莁薅肇莈蒄螁羃莇薆薄衿莆芆蝿袅莅蒈 薂膄莄薀袇肀莄蚃蚀羆莃莂袆袂罿蒅虿螈肈薇袄肆肈芆蚇 羂肇荿袂羈肆薁螅袄肅蚃薈膃肄莃螃聿肃蒅薆羅肂薈螂袁 膂芇薅螇膁莀螀肆膀蒂薃肂腿蚄袈羈膈莄蚁袄膇蒆袇蝿膆 蕿虿肈膆芈袅羄芅莁蚈袀芄蒃袃螆芃薅蚆膅节莅葿肁芁蒇 螄羇芀蕿薇袃芀艿螃蝿艿莁薅肇莈蒄螁羃莇薆薄衿莆
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xx公司集团xx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 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四公司集团公司有关文件, 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企业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 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管理 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确保工程(产品) 质量。 第三条鼓励各单位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 称“四新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示范、“qc小组”等活动,广泛推 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四条各单位要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美讯在线网www.***.***2010年06月13日14:17来源:互联网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 定》(甬建发〔2007〕365号)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宁波市区范围内(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在保证建筑使 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
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 化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宁波市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甬建发〔2007〕365号)以及国家、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宁波市区范围内(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新建、 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在 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 有效的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
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 化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宁波市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甬建发〔2007〕365号)以及国家、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宁波市区范围内(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新建、 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在 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 有效的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
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宁波市区建筑节能工 程围护结构现场检测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和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工作,明确建筑节能施工、验收及检测的内容和程序,现将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 总站编制的《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宁波市区建筑节能工 程围护结构现场检测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 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 化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宁波市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甬建发〔2007〕365号)以及国家、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宁波市区范围内(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新建、 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实施细则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在 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 有效的利用能源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单位工程是指同一施工单位、同一施工承包合同
1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公路建 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 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的公路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等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 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
1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公路建 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 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的公路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等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 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
职位:项目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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