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3
1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已于 2004年 9月 29日经建设部第 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自 2004年 12月 1日起施 行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 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务院决定所列涉及建设部职能的十五 项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如下,自 2004年 12月 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建设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该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适用本规 定。 一、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条件 1、初始注册登记 (1)在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年内; (2)经所在单位同意。 2、续期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有效期满前 3个月; (2)具备建设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国务院决定所列涉及建设部职能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如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建设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该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经李克强总珲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稗防雷许可的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决定指出,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减少建设工样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释防雷安全。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
2016-06-29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决定》指出,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简称《决定》),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决定》指出,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日前,经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决定》提出,一是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 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278号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已经建设部第45次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将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 请资料目录、办理机构等有关规定和内容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实施。本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具体办 理工作流程,执行《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规定。 一、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 (一)行政许可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十九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现行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申请事项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3、申请事项已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 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 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等许可要求(以下称新许可要求)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加急 市监特设〔2019〕32号 —2—— 一、关于新旧生产许可实施的过渡 1.生产单位许可。2019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下同) 发放的特种设备
<正>各有关单位: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促进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现将《北京市园林局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印发,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我局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新颁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规定》适时进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务院 颁布日期1984.05.08 实施日期1984.05.08 决定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全面高涨的任务 保障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使我们的环境状况同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物质文化生 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特作如下决定 一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审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提 出规化要求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 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负责做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生产建设科 学技术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综合平衡工作工交农林水海洋卫生外贸旅游等有关部 门以及军队要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污染防治和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 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号:陕安监管发〔2007〕110号 发布日期:2007-9-10 执行日期:2007-9-1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 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7]6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 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 方案备案工作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省 局反馈。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于日前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上强调:不是所有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都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企业,坚决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抓住这一契机,通过两项行政许可,依法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除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三类人员取消任职资格。
关于工程造价行业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法》已于7月1日施行。最近,社会各界掀起了学习该部法律的热潮,也普遍对它寄予厚望。这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政府推进转变职能和依法行政的切实举措,所以人们普遍欢欣鼓舞。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 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 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注:本申请书只提供大致格式,供相对人提出许可变更、延期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及 其他相关申请时参考适用。
根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水利部对有关水利行政许可的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或者废止.水利部以前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赣府发[2016]48号2016年12月2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黔府办函[2016]2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重庆建筑!""!"# chongqingarchitecture 建 筑 管 理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核发两项建筑安全行政许可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 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质%$%&!&$&号’精神!切实加强两项建筑安全 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两项建筑安全行政许可是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措 施!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各地区*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两项建筑安全行政许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 彻实施两项行政许可制度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 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 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 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 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国家 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最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 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确定,确定协议出
职位:化工安全评价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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