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管理 统 一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交质[2007]13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运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交通厅结合 我省水运建设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水运工程质量,保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客观、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航 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港口、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工程、修造船 水工建筑物和除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交质[2007]13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运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交通厅结合 我省水运建设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水运工程质量,保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客观、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航 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港口、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工程、修造船 水工建筑物和除
1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加强水运工程建设项 目质量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 收管理办法》、《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 办法》、《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技术改造、养护 等水运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由负责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 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质量鉴定(以下简称交工质量鉴 定)和竣工验收前质量评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评定)两个阶段。 沿海港口10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内河港口300吨级以 下且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港口工程以及v级以下的航道整治工程,
基本规定 1、水运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检验、试验及评定表格,应采用本 “统一用表”所规定的表格格式。 2、“统一用表”可使用a4纸或a3纸,表格左侧应留装订线。 3、使用“统一用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写时应使用钢笔或黑色签
基本规定 1、水运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检验、试验及评定表格,应采用本 “统一用表”所规定的表格格式。 2、“统一用表”可使用a4纸或a3纸,表格左侧应留装订线。 3、使用“统一用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写时应使用钢笔或黑
1 2 3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根 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序及标准。 第二条本程序及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航道的航道工程以 外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水运养护工程可以参照本 程序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由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评定两个阶段。 第五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加强水运工程建设项 目质量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 收管理办法》、《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水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质量鉴定 办法》、《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技术改造、养护 等水运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由负责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 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质量鉴定(以下简称交工质量鉴 定)和竣工验收前质量评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评定)两个阶段。 沿海港口1000吨级以下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内河港口300吨级以 下且总投资300万元以下的港口工程以及v级以下的航道整治工程,交工质
1 2 3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根 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序及标准。 第二条本程序及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航道的航道工程以 外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水运养护工程可以参照本 程序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由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评定两个阶段。 第五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010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监理市 场秩序,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 对监理企业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第四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三)组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
单位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毛石砼5m3以内m3 砼20m3以内m3 钢筋砼20m3以外m3 m3 m3 m3 1.60m以内m3 2.50m以内m3 3.60m以内m3 5.00m以内m3 5.00m以外m3 m3 m3 1.50m以内m3 2.50m以内m3 4.00m以内m3 4.00m以外m3 500mm以内m3 500mm以外m3 m3 m3 m3 m3 m3 m3 100mm以内m3 200mm以内m3 300mm以内m3 电梯井m3 大钢模墙m 3 滑升模板墙m3 400内m3 400外m3 300内m3 300外m3 m3 100mm以内m3 200mm以内m3 200mm以外m3 阶梯教室、体育看台m3 m3 100mm以内m3 100mm以
附件: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说明 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 导,加快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步 伐,省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 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请遵照执行。 1、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创建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2、达标工地考核仅对施工单位进行,达标工程考核对 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进行。 3、本《标准》采用千分制。评分达到600分及以上者 为合格,评分达到850分及以上者为示范级。 达标工程考核分值计算为: ∑项目所有监理标段得分 建设单位得分×0.1+————————————×0.2 监理标段个数 ∑项目所有在建施工标段得分 +—————————————×0.7 在建施工标段个数 达标示范工程除总分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 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公路 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监理市场秩序,推 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 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 程监理的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 企业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价。 本细则所称从业承诺履行是指: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监理过 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资质 变更以及投标活动等过程中的行为。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颁发的甲、乙、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第五条监理企业信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项目部属各施工队: 我部承建的xxx道路硬化工程,目前已进入正常施工阶段,为保证工 程质量,各施工队应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质量宣传和交底,对原材料、路基 填料和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质量 意识,严把各道质量关。否则按以下细则进行处理: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员把关,不留空白。一经发现将对工程队 给予500元/次的处罚。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必须配戴上岗证上岗,不得无 故离岗或脱岗。不得对现场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任其外包 施工队施工,严格按“构造物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补充规定”进行现场 监督。如有违反将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罚。 二、强化工序管理,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以工序质量确 保分项工程质量,即每道工序都要先自检合格并填好检验资料后再请监 理工程师现场检验,或者请监理工程师一起自检,合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项目部属各施工队: 我部承建的xxx道路硬化工程,目前已进入正常施工阶段,为保证工 程质量,各施工队应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质量宣传和交底,对原材料、路基 填料和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提高质量 意识,严把各道质量关。否则按以下细则进行处理: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员把关,不留空白。一经发现将对工程队 给予500元/次的处罚。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必须配戴上岗证上岗,不得无 故离岗或脱岗。不得对现场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任其外包 施工队施工,严格按“构造物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补充规定”进行现场 监督。如有违反将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罚。 二、强化工序管理,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以工序质量确 保分项工程质量,即每道工序都要先自检合格并填好检验资料后再请监 理工程师现场检验,或者请监理工程师一起自检,合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010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监理市 场秩序,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 对监理企业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第四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三)组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
2013年1月,江苏省金坛市出台了《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明确要求江苏省金坛市从2013年3月1日起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市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金坛市散装办就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贯彻落实进行商讨。各相关单位充分讨论酝酿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设计、审图、招标、建设、施
2013年1月,江苏省金坛市出台了《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明确要求江苏省金坛市从2013年3月1日起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市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金坛市散装办就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会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的贯彻落实进行商讨。
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表a.0.1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序 号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户号) 现场检查项目质量要求质量验收记录 1 室 内 地 坪 普通水泥 楼地面 1、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第4.1.1条 2、外观质量第4.1.2条 板块楼地 面 1、板块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接质量第4.2.1条 2、外观质量第4.2.2条 木、竹楼 地面面层 1、木、竹楼地面面层铺设第4.3.1条 2、外观质量第4.3.2条 2室内楼梯 1、楼梯尺寸第4.4.1条 2、楼梯面层质量第4.4.2条 3室内墙面 1、室内墙面面层粘结质量第5.1.1条 2、室内墙面观感质量第5.1.2条 3、室内墙面涂饰面层粘结质量第5.1.3条 4、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第5.1.4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20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苏交规〔2012〕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 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 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 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
附件1: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 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 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 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 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 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 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 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
职位:电气项目管理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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