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 和质量分户验收 实施细则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 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 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 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1.4 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 结构实体检验 2.1.1 结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实体检 验。同时,委托检测
1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 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 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 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1.4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结构实体检验 2.1.1结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实体 检验。同时,委托检测合同应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2008-1-39:55:20夜雨时发表于搜房网-宁波业主论坛-盛世华城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 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 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 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1.4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结
1 2 3 4 5 6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 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 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 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1.4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结构实体检验 2.1.1结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实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 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 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住宅工程结构实 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 收。 1.4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结构实体检验 2.1.1结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 实体检验。同时,委托检测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2008-1-39:55:20夜雨时发表于搜房网-宁波业主论坛-盛世华城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 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 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 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1.4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结构实体检验 2.1.1结构工
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 质量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甬建质发[2006]37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现将《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强化各方 主体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 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 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 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结构实
附表一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房号 建设单位地名幢号 施工单位结构实体检验日期年月日 监理单位竣工质量分户验收日期年月日 结构实体验收意见 本工程经结构实体检验,□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经整改处理后,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意见 本套(户)经质量分户验收,□合格。 □经整改后合格。 □存在 问题, 其余合格。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小组名单 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相关单位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共9页第1页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 一、结构实体检验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的基本内容为混凝土构件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 浇板厚度三项指标。根据工程实际,可增加结构工程室内空间尺寸检验。结构实 体检验由建设单位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组织实施。检验前应预先制定实体检验 方案,方案的确定应体现随机选定的原则。经结构实体检验和工程室内空间尺寸 检验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建设各方主体制定处理方按,落 实整改。 1.结构实体检验程序 方案 合同 2.结构实体检测抽样方案及合格标准 (1)检测抽样方案 1)混凝土构件强度 ①按建筑总层数抽查30%-50%楼层,并根据抽查楼层数将工程划分为若 干个验收段,每个验收段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进行检测。 ②对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3柱(剪力
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02-2516:20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现将《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印给你们,请结合本地 实际,认真贯彻招待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强化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进 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 体的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结构实体
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 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住宅工程结构实 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 收。 1.4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结构实体检验 2.1.1结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 实体检验。同时,委托检测合同应到
关于印发《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及质量分户 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及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 通知》(甬建质发〔2006〕374号)文件要求,宁波市区将于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开 展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竣工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住宅 工程的结构安全和竣工质量,我站组织制定了《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及质量分户 验收实施细则》,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 构实体检验 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 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 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宁波市区范围内(包括海曙、江东、江北、科技园区
附表一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房号 建设单位地名幢号 施工单位结构实体检验日期年月日 监理单位竣工质量分户验收日期年月日 结构实体验收意见 本工程经结构实体检验,□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经整改处理后,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意见 本套(户)经质量分户验收,□合格。 □经整改后合格。 □存在 问题, 其余合格。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小组名单 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监理单位意见施工单位意见相关单位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七部分宁波市鄞州区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 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 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及《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 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1.2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 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下称"分户验收"),是指住 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和本细则,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 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 安置房等。(注:不包括公寓楼)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
-1-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一)概念 1.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 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 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及竣 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 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 格证明的活动。 2.分户验收以子单位工程为验收对象。子单位工程是指单位 工程每套住宅和相关的每单元或每楼层的公共部位。 (二)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时的观感质量、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和使用功能为主要验收项目。主体阶段分户验 收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竣工阶段分户验收应在竣工验收前
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三) 最后更新时间2010/4/29 附件2 廊坊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房 房间 编号 净高、开间、进深设 计值(mm) 净高实测值(mm)开间、进深实 净高允许偏差:现浇砼结构±20mm,砖混结构± 30mm 开间、进深允许偏差 16mm(剪力墙±10mm h/la/lbh1h2h3h4h5l1l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分户验收套型图;开间、进深实测位置平面图;净高实测位置平面图贴图区,房间编号 注:实测点距墙角300mm至500mm,中间点在房屋中心范围。 你是第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廊坊市建设局管理员信箱:lfjsxxzx@163.com 北京日桥创意制作和技术支持cop
theprincipleofsimplifiedeiaofconstructionprojectsintheregion.intermsofland,linkedtotheimplementationofurbanandruralconstructionlandincreaseanddecrease,replacementindicatorsforpriorityareasproject.charges,intotheprojectsofwater,electricity,administrativechargesndpreferentialpolicies.intheareaoftaxation,andsettledinareasof
1 廊坊市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住宅工程使用功 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根据《河北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廊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 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 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 工验收时,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 收。 1.3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 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图审机构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结合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要求 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 时做好分户验收工作。 1.4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
theprincipleofsimplifiedeiaofconstructionprojectsintheregion.intermsofland,linkedtotheimplementationofurbanandruralconstructionlandincreaseanddecrease,replacementindicatorsforpriorityareasproject.charges,intotheprojectsofwater,electricity,administrativechargesandpreferentialpolicies.intheareaoftaxation,andsettledinarea
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2012年修订版) 1总则 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和《日照市住宅工 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 其监督管理。 1.0.3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监 理等单位,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推算值 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
枣庄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相关的概念 (一)分户验收的概念 分户验收又称一户一验,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把每户住宅(含储藏室或车库)、 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或电梯间)、地下车库分别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验收组对分 户检验批进行专门的验收。所谓专门验收主要是指检查观感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只有所 含分户检验批全部合格时,该子单位工程才视为合格,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二)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关系 1、分户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竣 工验收。 2、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检查的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对所含部分检验批的观感和使 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在分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 3、分户验收与竣工
1 廊坊市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住宅工程使用功 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根据《河北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廊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 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 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 工验收时,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 收。 1.3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图审机构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结合本市有关工程建设要求 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 2 时做好分户验收工作。 1.4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
《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建质〔2011〕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 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 〔2009〕291号)的要求,制定了《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 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通知 抄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监督站 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施工、 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住宅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 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做 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0?31号) 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住 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将《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一)概念 1.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 是指
第七部分宁波市鄞州区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 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 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及《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 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1.2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 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下称"分户验收"),是指住 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和本细则,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 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 安置房等。(注:不包括公寓楼) 1.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
职位: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主人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