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附件 1 填表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单独签 订工资集体 合同企业 同时 单独 签订 工资 集体 合同 企业 同时单独 签订工资 集体合同 企业 同时单 独签订 工资集 体合同 企业职 工 公有 制企 业 非公 有制 企业 公有 制企 业 非公 有制 企业 公有制 企业 非公有 制企业 个 人 个 人 份 个 个 人 人 份 个 个 人 人 份 份 份 个 个 个 人 人 人 集体合同 工资专项集 体合同 备注:1、表中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性质企业则归纳为非公有制企业。 覆盖职工 其 中 行业性 企业 覆盖 企业 新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季度汇总表 (第_1、2_季度) 企业单独签订 企业 覆盖职工 合同 其 中 合同 合 计世界500强签订 覆
公司集体合同——公司集体合同,word格式,共10页。 为了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xxx(以下简称企业)与以xxx工会为代表的全体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
日本日立公司集体合同——第一条 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
日本日立公司集体合同—— 第一条 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
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
太平桥镇工会联合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规范平等协商和签 订集体合同行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标准等事项 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 区域性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条企业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五条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维护 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 束力。 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企 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 合同的规定。 职工一方应当自觉履行集体合同,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 1/5 集体合同制度概念研究 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通常被称作集 体谈判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就是指用人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 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培训等双 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依法经过谈判达成一致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 该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用此协议规范劳动和劳动管理行为的法律制 度。 集体合同制度应当包括这样一些内容:第一,谈判代表团的承 认;第二,集体谈判;第三,集体合同;第四,集体合同的履行;第 五,集体合同的监督;第六,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等等。 集体谈判代表团的承认就是指用人单位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双方 依法组成谈判代表团,双方应当相互承认对方代表团的合法性和对各 自主体的代表性。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雇主的,雇主一方对员工方的 代表地位应当承认,如果没有这个承认,首先是不能进行谈判的,即 便是谈判,所达成的
1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 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 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 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 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消防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 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 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 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水平。 第三条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 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 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1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厂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 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的安全 健康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工厂的和谐 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 防治法》、《消防法》、《安全生产禁令》、《集体合同规定》等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签订本集体合同。 第二条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 卫生等,主要内容有: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和目标;2、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禁令;3、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 措施;4、安全操作规程;5、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 育”;6、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7、工伤事故调查处理;8、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9、易燃易爆及放射性 物质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10、特种设备的使用管 2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 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 业安全健康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矿山 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和全体职工就劳动安全卫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二)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三)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防治措施; (四)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培训; (六)劳动安全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七)特殊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八)安全及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九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 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 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 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 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消防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 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 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 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水平。 第三条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 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 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 断改善
xx县发电厂劳动安全卫生 专 项 集 体 合 同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xx县发电厂劳动安全 专项卫生集体合同 山西省xx县发电厂 单位地址:山西省xx县娘子神乡西会村 首席代表: 山西省xx县发电厂(工会) 总则 一、为了维护我厂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劳动 安全卫生权益,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 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 同法》、《安全生产法》、《职工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 《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经公司与工 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 则,对公司有法律约束力。本专项合同所指的主要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易燃易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职业安全培训及“
本合同由****(简称企业)与***工会代表职工(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 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 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 业实际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工作做 为一项硬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始终把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放 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凡集团所属各分厂、分公司、生产基地、处室、 厂区等均须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本协议由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工会(简称 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条例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企业代表和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 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 第一条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积极加以改 善;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 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条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坚持“三级 安全教育”制度,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台帐。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 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工会)代 表企业全体职工 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依据《劳动法》、 《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 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 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 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及施工生产的实际签订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 合同。 第二条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企 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 念,始终把企
1 公司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 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劳动保护 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 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工会《三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重工 铸锻有限责任公司集体合同》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 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 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预防措 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劳动安全卫生包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 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的管 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劳 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 《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 就劳动安全卫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方针、目标; (二)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三)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 防治技术措施; (四)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或职业危害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 (六)劳动安全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 (七)特殊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八)安全及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九)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提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xx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 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 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 度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 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集体合
本刊讯近日,通州区总工会副主席吕庆申带领检查组对区建委系统107个企业工会,进行了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区建委系统107个企业工会中共有92家签订了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6%。在检查过程中,吕庆申强调,要加强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做好总结;把签订的合同落到实处,特别是安全协议和工资协议;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
1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集体合同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2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企业实际,签订本合 同。 第二条本合同经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本钢集团工 会)代表职工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集团)协商一致,由本 钢集团的首席代表与本钢集团工会的首席代表签订。在合同有效期 内,双方首席代表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条本合同草案文本,经双方平等协商,提交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的说明 件编号:163797 关于《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的说明 2004年10月19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肖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托,就《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 《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集体合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依法维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劳动法》和《工会法》对此都作了原则 性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已经由 职工与国家之间向职工与企业之间转变;多种所有制、各种经济主体的出现,使劳动关 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各种利益矛盾日趋增多。要从根本上解决日益突出的劳动纠纷 和劳动争议,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依照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 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 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平等 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
1 关于《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解读 2004年12月1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二审通 过了《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1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 了第91号公告,正式颁布了这一重要法规。该《条例》借鉴了 目前国外、国内一些最新的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成果,吸收了我省 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10年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是 一部富有鲜明江苏地方特色、形成了我省独特法规资源优势的重 要地方法规。《条例》的特色和优势集中体现在许多重大立法突 破上,具有前瞻性强、指导性大的优点和可操作、可监督、可约 束的特点。为了推动各地学习贯彻《条例》,从今日起,本报与 江苏省总工会民管部联合对《条例》的立法意义和主要立法突破 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解读之一:《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立法意义和影响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我省劳动法制建 设史上的一件大事,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 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 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 本条例。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制度进行 平等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
职位:房产估价师(技术总监)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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