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关于印发《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 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如皋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后监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后续管理, 严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转包、 违法分包、 借资 质挂靠、随意变更设计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金的投资效益,提高政府投资工 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标后监管的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均列入标后监管范围, 其中以下项目为 重点监管对象: (一)中标价在 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含 BT工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文件 嘉公委,2010?01号 关于印发《关于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的 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嘉兴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暂行 办法》的补充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版)、《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法律法 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
—1—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 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 3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2— 怀化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 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非 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后管
1 顺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 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 投标活动及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在本县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 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 目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在县招投标中 心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能源、交通、邮 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顺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 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 投标活动及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在本县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 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 目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在县招投标中 心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能源、交通、邮 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附件1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 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市和区县(自治县)、 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分级监督管理。 市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本市上报国家审 批、核准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由市公 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工程建设
-1- 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记录表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名称开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填表日期 履约情况记录 内容 主要管理人员 是否在现场 是否与合同 约定一致 现场 管理 人员 情况 施工 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班子 监理 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项目管理班子 现场 施工 情况 1.工程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工程质量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工程安全保证措施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4.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或转让监理业务等行为。 其他 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填写,经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县公管办加盖备案专用章,一份公管办
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非政府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更好地发 挥bt模式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业经 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审计局 镇江市监察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非政府资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更 好地发挥bt(build-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转让”,下同)模式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 又快发展中的积
上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促进投资项目有 序运作,维护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规范项目稽察工作,根 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国 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计稽察[1999]1496号),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稽察,是指市重大项目稽察特 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察办”)依法对有关政府投资或 者国债资金等项目建设进行程序性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稽察的范围主要包 括: (一)使用由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的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 (二)使用国债资金的投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投资项目;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委托稽察的投资项目。 第四条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防范在先的原则。 第五条市稽
1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锡政办发〔2011〕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2 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市级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提高市级 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 的决定》、《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市级以上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市 级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其资金来源为: (一)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用于建设的资金; (四)转让、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机制,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廉洁。一是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出台《2013年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以建设单位日常监管为主体、职能部门法定监管为辅助、政府综合监管为补充的政府投资工程标后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常态巡查制度、飞行检查制度,并将标后监管纳入对建设单位和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效能考评内容,促进重点政府投资工程依法、合规、廉洁。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目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的程序和基本环节 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管理的全过程是由一个个循环过程所组成的, 而循环控制要持续到项目建成动用。在控制过程中,都要经过投入、 转换、反馈、对比、纠正等基本环节。如果缺少这些基本环节中的某 一个,动态控制过程就不健全,就会降低控制的有效性。 1、按计划要求投入 控制过程首先从投入开始。一项计划能否顺利地实现,基本条件 是能否按计划所要求的人力、材料、设备、机具、方法和信息等进行 投入。计划确定的资源数量、质量和投入的时间是保证计划实施的基 本条件,也是实现计划目标的基本保障。 2、做好转换过程的控制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现总是要经由投入到产出的转换过程。正是由 于这样的转换,才使投入的人、财、物、方法、信息转变为产出品, 如设计图纸、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最终输出完整的工程项 目。在转换过程中,计划的执行往往会受到来自
1/10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联合抽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减轻 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 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的实施意见》(武政规[]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号) 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抽查(以下简称联合 抽查),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单位和部门成立联合抽查组,按照检 查计划、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对相关事项及检查对象进行联合 监督检查的事中事后监管活动。联合抽查是通过武汉市双随机抽 查平台(以下简称抽查平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由 行政机关选派随机产生的检查人员,依
—1—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联合抽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减轻 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 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 [2018]8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6]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 政规[2017]54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中事后监管联合抽查(以下简称联合 抽查),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单位和部门成立联合抽查组,按照检 查计划、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对相关事项及检查对象进行联合 监督检查的事中事后监管活动。联合抽查是通过武汉市双随机抽 查平台(以下简称抽查平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检查对象,
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 第三章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第四章投资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南充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决策机 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市级财政性资金项 目(项目审批权国、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 (四)对政府的捐赠款和援助资金;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收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
延政发[201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延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陕西
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方法 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法 任杰 (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宁夏银川750021) 【摘要】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在项目投资完成以后,对项目目的,执行过程,运行效益 和产生影响所进行的系统分析,以提高建设项 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水平.在研究我国现有项目后评价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 了建设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 【关键词】建设项目;后评价;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tu201.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1093(2007)01-0036-03 0引言 建设项目评价体系是指在项目周期的不同阶 段对项目进行评价的系统.对应项目的周期,项目 的评价体系由前期评价,中期评价和后评价构成. 项目后评价又称为项目事后评价,是指在项 目建成投产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通过对项目 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项目运营情况的综合研究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在项目投资完成以后,对项目目的、执行过程、运行效益和产生影响所进行的系统分析,以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水平。在研究我国现有项目后评价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建设投资项目后评价的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 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27号 根据2013年3月1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修正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 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现 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 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有效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提高建设项目法人的建设管 理能力,保证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1000万元以上,以及1000万元以 下特别重要的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实行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以下简称代理制)。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项目除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 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有效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 制,提高建设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能力,保证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 1000万元以上,以及1000万元以下特别重要的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公益项目),实行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以下简称代理制)。涉及国家安全、保密 等特殊项目除外。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项目代理 制的管理。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代理制实施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 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 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有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代理
****分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 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 行规定》和《内部审计规范》,****分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的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2 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 始后,至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 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 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3 条 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加强基本建设管 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4 条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遵循股份公司的要求,以审计部门审定 的工程造价进行招标或结算付款,实行“先审计,后招标”和“先 审计,后结算”
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项 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庆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国外政府和国际金融组 织的借、贷、赠款,国债建设资金,国内银行贷款,转让、出售、拍卖资产和经营权所得等 进行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具体包括: (一)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生态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商饮、交通、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福利等公益性领域的设施建设; (六)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开展公共服务 所必需的办公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市建委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监察局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合 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 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财政性资金全额或部分投资的公益性建设 项目。 本办法所称市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用于建设项目投 资的资金,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 财政预算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涉及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对于依法建立健全开放统一、公平竞争、依法守信的市场秩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和廉洁的政府,具有巨大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律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依法必须招标(强制招标)项目和自愿招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必须按照
职位:暖通工程师(运维方向)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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