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当今形势下,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已经引起了施工企业所有者、管理者的高度注意,他们将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管理工作来对待。本文从提高施工企业法律防范能力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强的原因,提出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几个途径和方法。
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紧紧围绕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全面贯彻局相关精神的基础上,以合约为主线,以风险防控为重心,以成本控制为核心,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为中心,从“健全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过程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青岛理工大学李圣贵 在当今的建筑市场上,由于竞争的加剧和各种主、客观原因的 影响,建筑市场的风险呈现愈来愈多的趋势,其中,以法律风险最为 突出,如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研究这一问题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 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一、风险类别及防范措施 (一)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 我国《建筑法》规定,允许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内的建筑工程,已经 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否 则,即属违法工程。对此类工程,政府通常做法主要有两种:①对合 同双方(主要是发包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责成发包方补办相应 手续。②按我国《行政处罚法》对工程进行强制拆除。如广州市政府 于2000年底至2001年初曾先后多次采取这种措施。这种情况下的建 筑企业可能承担的风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风险一、当前形势对施工企 业影响1、施工企业面临困难:(1)一路攀升的建材价格对饱受工 程款拖欠、垫资施工、招投标压价之苦的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 加霜;(2)建筑企业资金紧张,拖欠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可能 加剧;(3)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往往延误工期,影响质量;(4) 结算困难,与业主矛盾突出;2、房价下跌、市场疲软、银根紧缩, 房地产企业面临困难:(1)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困难;(2)房价 持续下跌、房地产市场疲软,导致开发商资金回笼滞缓,开发商的财 务风险加剧,开发商可能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3、《劳动合同法》 及其配套规定的全面实施将加大施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而 民工荒现象更加剧施工单位的用人压力第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 注意的法律风险二、当前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的法律
当身处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中的企业遭遇风险重重的垫资施工时,不可避免地会陷入不能简单拒绝\"垫资\"的困境,那么如何规避垫资施工风险?如何对垫资施工做有效的法律应对?垫资的法律效力垫资施工自出现之日起,关于其效力就颇有争议。虽然它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
施工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施工企业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它往往是由于施工企业外部的合同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施工企业主体及其员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造成的,如合同的主体不适合、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所导致的预期利益不能实现,还有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所产生的争议对合同最终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在发展中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如果在中间任何一个阶段能够准确认识风险、分析风险,并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修补和化解,企业能够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在工程建设领域,违约、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工程担保失控等法律风险屡见不鲜,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如果有足够风险防范意识和到位的防范措施,风险可防可控。违约责任如何约定违约责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条款。违约责任设定得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被动地位。大量的案例表明,因为在设定违约金条款时缺乏预见、违约后果规定得过于笼统并未作量化、未设定上限等,导致建筑企业在出现工期逾期时被对方索赔高额违约金,或者在对方违约时,乙方的大量损失无法援引违约责任条款向对方索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以来,各地的建筑行业得到突飞发展。各地也纷纷加大了对建设行业的投资力度,于是乎,施工企业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但是在竞争的同时,建筑市场存在着许多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低,拖欠工程款现象十分严重,如何有效规避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首先对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进行了概述,并简述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说明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企业劳务用工关系管理领域内法规规范体系的完善,水利施工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本文针对水利施工企业使用人员现状,深入分析了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法律风险,从合同担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的改进、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善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思考与建议。
合同履约的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履约是合同效力的必然要求,亦是实现合同利益的根本措施。但当前不容忽视的是,社会信用紊乱,合同违约、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比较严重,合同履约率低下,对企业的经营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合同法》构建了一系列防范化...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 目录 第一部分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一、无效合同问题 二、签订分包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三、黑白合同问题 四、合同的解除问题 第二部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管理是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 一、工期延误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二、工程质量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三部分积极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了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施工企业迎来了前所未有 的大好发展时机。但是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工程利润长期 在低水平运行,且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 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 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倒赔钱的案例屡见不鲜。在新的施工任务不断承 接的同时,施工企业作为承包人能否进一步加强施工
本文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为研究对象,通过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分析项目经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分析了在合同风险和代理行为两方面的法律风险情况。笔者根据以往类似工程案例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出了项目经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防范风险的几种方法。本文通过对合同风险等两方面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分析,为项目经理处理类似法律风险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建筑业为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由于其法律环境本身存在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相比,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企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充分规避法律风险。文章探析了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以期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工程管理construction&decoration 建筑与装饰2017年4期63 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周涵 中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054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基础性和支柱性的产业之一,而大多数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负 责施工完成的一些基础性工程包括交通、能源、通信等工程,关乎着国民生计。因此,做好国有大型建筑施 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能够保证相关工程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还能够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国民经济以及 国有施工企业正常运转。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概括,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现状以及加强法 律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国有施工企业;大型建筑;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 经常接洽大型的建筑工程,使得国有企业经济活动日益复 杂,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面临的法律风险也逐渐 增大。由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项目介绍 本着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健康有 序发展的目的,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下属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原建筑与房地 产法律研究委员会)牵头发起,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建 筑时报社三家决定合作编写《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以下简称《指 引》)一书。编写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2008年7月至9月为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包括律协建筑与房 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对起草《指引》工作进行报名,三方商谈确认合作 细节,完成《指引》的框架设计,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2008年11月14日,《指引》起草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市律协召开,律协建 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周吉高主任及部分委员、施工行业协会龚一民副秘书 长及部分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建筑时报《建筑法苑》栏目孙贤程主编等12人
施工企业面临众多法律风险,施工企业的法律失控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增加的重要因素,防范法律风险是施工企业的重大课题,本文从强化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工作、经营决策过程及合同的风险防范等方面简要阐述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以期最大限度地规避法律风险。
在法制经济的今天,企业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需要涉及的法律需求越来越多,国家对企业的法制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因为企业法律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案列也越来越大,所以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和体制建设。在本文中,总结了建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浅析了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体制建设的相关方面,包括:风险意识的加强、企业相关制度的建设,以及需要具有重视全局、突出重点的理念等。
电力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由企业不规范行为所引起,表现在企业内部的各个环节.我们不能忘记的有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每一天,我都要提醒自己:企业离破产只有一步之遥."通用电气企业的前任董事长韦尔奇在企业处于辉煌时开始调整管理模式与经营方向,使通用摆脱了衰落的命运,由辉煌走向更加辉煌.因此,无论企业大小、企业境况如何,充分地认识到企业面临的危机、企业风险无处不在,建立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机制,是电力施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自身发展壮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保障.
第五章施工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5.1【应发包人要求提前进场施工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施工企业在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进场 施工可能导致的风险如下: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以行政处 罚;2.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3.如项 目无法正常进行,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可采取如下措施:1.一般情况 下应该首先督促发包人尽快办理有关许可证书,待条件具备后进 场;2.采取适当的止损措施,如发包人在预定的时间无法办理有 关证书,则果断采取停工措施;3.对提前进场的事宜与发包人签 订协议,争取赢得有利条件。 5.2【因发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的风险与 防范】 【风险点】由于发包人存在诸如未能及时办出施工许可证、 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等原因,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 间进场施工,对此,施工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项目介绍 本着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健康有 序发展的目的,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下属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原建筑与房地 产法律研究委员会)牵头发起,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建 筑时报社三家决定合作编写《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以下简称《指 引》)一书。编写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2008年7月至9月为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包括律协建筑与房 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对起草《指引》工作进行报名,三方商谈确认合作 细节,完成《指引》的框架设计,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2008年11月14日,《指引》起草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市律协召开,律协建 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周吉高主任及部分委员、施工行业协会龚一民副秘书 长及部分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建筑时报《建筑法苑》栏目孙贤程主编等12人
职位:纳米材料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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