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2009年,《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两周年。为提高散装水泥法律制度建设质量,对《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实施后的主要成效、主要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工作。本文以三明市为例,
当前页码:1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http://hi.baidu.com/lawedge 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颁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09-09-01 【实施时间】2010-01-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节约资源,促进清 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销售、运 输、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泥的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限制袋装、发展散装的原则,并通过推行 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促进散装水泥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推广
2009年9月25日下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湖南、江西、浙江之后,全国第四个制定发展散装水泥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2009年9月25日下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湖南、江西、浙江之后,全国第四个制定发展散装水泥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是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条例》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助于经济的促进与发展,而且能在经济发展中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建筑噪音,保护人居环境,还能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
为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以服务为中心,规范基础管理,推动县域散装水泥工作上新台阶,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制定了《三明市制定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量、行政执法工作、城区禁现、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基础工作和机
2月15日,福建三明市2012年散装水泥工作会议在清流县召开,省散办副主任张德、市经贸委书记李祖辉、市经贸委副主任姚庆焕、省散装水泥协会秘书长余良明、清流县人大副主任阳圣雄到会并讲话。清流、沙县、宁化、永安、大田散办在会上作典型发言。三明市散办主任陈永钦通报了2011年全市散装水泥工作情况。2011年,全市散装
—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经2013年8月2日安徽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 1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13年8月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 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 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装备出 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 本条例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09年09月04日15时58分174 主题分类:建设建筑 “散装水泥”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于2009年7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09年09月04日15时58分174 主题分类:建设建筑 “散装水泥”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于2009年7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于2009年7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 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7月31日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 三条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 和应用条例 于2009年7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促 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 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预拌混 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条例。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于200 9年7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 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7月31日 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1 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予 执行。 一、提高对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条例》 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近年来,互联网发展一直保持总体增长态势,与此同时,电子 商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对有形市场整治 力度加大以后,一部分违法行为迅速转移到互联网,网上欺诈、传 销、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无照经 营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网上交易秩序,降低了消费 者对网上交易的信任度,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 因素。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为,促进本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准入, 建立了电子商务经
序号配套文件名称文号文件发布时间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配套文件情况表 1.配套文件可包括通知、规范性文件等;2.“内容”栏简单填写文件涉及的事项名称; 贯彻落实情况 3.“贯彻落实情况”栏填写文件落实和执行结果。 附件1 填报单位(盖章):散装水泥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于2007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 07年11月30日 第一条为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 源,保护环境,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 泥生产、使用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 包装,通过专用设备装运、储存的水泥。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 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 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 工作,其他有关部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哈尔滨市呼兰区住建局为确保全体机关干部熟悉掌握运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呼兰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多措并举,通过组织学习、理论研究、多种方式宣传、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等措施,深入开展了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一、集中学习。呼兰区散办在住建局认真组织下,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党的十八大视频资料,请呼兰党校高级讲师深入讲解胡锦
1/3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 泥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材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府[2011]191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11 【实施日期】2011.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苏府〔2011〕19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 直属单位: 《苏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2/3 苏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 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
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政府制定发布了《辽宁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6号,以下简称《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实行。这是加快全省水泥散装化进程的纲领性文件,对全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加快朝阳散装水泥发展步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有效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 《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 省长习近平 二oo一年八月三十日 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资源节约和技术进步,保护环境,提高社会、经济、环保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生产、使用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泥生产、使用实行"限制袋装,发展散装"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发展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城市应根据具 体情况,限期禁止在城区一定范围内现场搅拌混凝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散装水泥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散装 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本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8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省长习近平二00一年八月三十日
2009年4月2日,福建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全省2008年散装水泥工作,表彰了2008年度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提出2009年散装水泥工作意见。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刘朝
2012年3月23日,福建省散装水泥工作主任座谈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做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为做好2012年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贯彻《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为核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新情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56号 《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已经2011年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68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 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 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能源、水利、港口等土木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散装水泥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已经2009年12月31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发布时间:2011-01-1109:00发布部门:法规处【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 颁布日期:20071130实施日期:20080201颁布单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于2007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 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1月30日 第一条为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生产、使用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通过专用设备装运、储存的水泥。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
职位:测量员,测量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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