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9
1 商品房入住阶段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交付前的相关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取得商品房面积 实测技术报告书; 3、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参见:《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2、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的通知有何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 7 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 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 (参见:《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二、交付中的相关问题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具或提供何文件? 交付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具: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 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注:
商品房预售中的法律问题——商品房预售中的法律问题
1 物业服务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相关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资质有几个等级? 需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参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三 条) 2、物业管理企业各资质等级注册资本有何不同? 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以上;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参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 3、不同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规模有何不同?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 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 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参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
1 商品房租赁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1、房屋在哪种情况下不得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 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参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2、承租人需提交哪些文件以证明其主体身份? (1)法人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 (2)非法人单位:提交其上级法人单位批准的材料; (3)外国企业、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4)个人: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
1 建设用地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建设用地相关问题 1、什么是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 (参见:《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2、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 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划设计条件是什么?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 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 成部分。 (参见:《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 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
1 工程勘察、设计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指什么?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 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 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参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条) 2、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应遵循什么原则?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参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 3、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依据有哪些? (1)项目批准文件; (2)城市规划;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参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
[硕士]商品房认购书法律问题研究[2012]——学科专业:法律 授予学位:硕士 学位年度:2012 【中文摘要】商品房认购书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的独立的合同,它与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关系是预约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关系。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在...
随着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的住房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商品房按揭制度为我国房地产业的空前繁荣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由于该制度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指引,导致购房者与按揭银行权益的严重失衡,按揭合同纠纷大量诉至法院,出现了不少新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几个法律问题——摘要: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
商品房地下室权属法律问题 现实生活中,商品房地下室不可能是空闲的。有的作为地下仓库,有的作为地下停车场,有的出 租作为经营场所,大量是作为地下停车位或车库来使用的。于是,有关商品房地下室的权属问题引发 了新的争议。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筑物地下室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所以,在法律上应当归国家所 有。随着城市商品房的发展,建筑物地下室投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作为单一投资建设主体发展成为多 元的投资建设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 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同时还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修建建筑物地下室。 但是,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建筑物地下室所有权的归属。 据2006年6月10日《新京报》报道:2005年,北京华
1 建设项目施工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相关问题 1、建筑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能否承包工程进 行建筑施工? 不能。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 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哪些类型?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资质序 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又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 条件又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例如: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又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参见《建筑业
1 产权登记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房屋登记基本概念、程序的相关问题 1、何为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 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参见《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 2、何为房屋登记机构? 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 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参见《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 3、何为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参见《物权法》第十六条) 4、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有何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 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 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参见《物权法》第十七条) 5、办理房屋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二)受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几大常见法律问题一、指定分包工程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如何界定。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工程指定分包的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
建设项目施工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相关问题 1、建筑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能否承包工程进 行建筑施工? 不能。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 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哪些类型?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资质序 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又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 条件又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例如: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又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参见《建筑业企业资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建设项目施工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相关问题 1、建筑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能否承包工程进 行建筑施工? 不能。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 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哪些类型?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资质序 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又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 条件又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例如: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又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商业地产租赁常见法律问题与风险分析——3.如何确定扣率租金及防止在租金数额上产生法律纠纷 经营商业地产时,租金是投资回报的主要方式。因此,如何确定租金的数额是关系到开发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目前,租金收入的约定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采取纯粹...
1 建筑工程公司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整理 核心: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 题。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将工程质量作为立法 的主要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有权 取得工程款;相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无权取得工程 款。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 第一节司法实践常见问题 一、业主(发包人)故意或借故拖延,不履行合同进行竣工结算,承包人如何处理? 1、业主(发包人)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的情形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往往催促交付工程。业主实际占有建设工程后,通常采 用各种方法故意拖延结算。 (1)有的业主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故意不签收,包括不接收结算书,虽 接收结算书但不签字、盖章,或派一个普通职员只签字,不盖章,让承包人无法证明
1 工程法律法规 第一节建筑施工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问题 前言 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事宜相当广泛。主要讨论如何处理:业主(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 人与分包人、分包人与施工人员这一合同链条上的法律关系和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前者占有优势地位。因 此有必要站在后者的角度,从维护后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分析如何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其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题。工程质量是建 筑工程的生命,《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将工程质量作为立法的主要出发点和主要目的。如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有权取得工程款;相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承 包人无权取得工程款。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 一、业主(发包人)故意或借故拖延,不履行合同进行竣工结算,承包人如何处理? 1、业主(发
专业资料 word完美格式 建设项目施工常见法律问题及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相关问题 1、建筑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能否承包工程进 行建筑施工? 不能。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 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哪些类型?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资质序 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又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 条件又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例如: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又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
[硕士]论商品房租赁的法律控制[2012]——学科专业:经济法 授予学位:硕士 学位年度:2012 【中文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迅速集中,住房短缺已经在我国大城市中出现。在商品房售价居高不下、政府...
招投标投诉处理若干法律问题 招投标投诉处理是实施招投标监督的重要环节,但是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 善之际,招投标投诉处理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本文以建设工 程相关招投标项目为例,对投诉主体资格认定、投诉人举证责任、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处理权限等几个典型问题进行分析。投诉主体的资格认定问题在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人的投诉时,首先应对投诉人是否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进 行判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 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即规定招投标投诉主体包括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 人两类,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概念非常模糊,投诉主体的资格认定也就成了 投标投诉处理案件中需首先面对的棘手问题。为了明晰建设工程招投标投 诉主体的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处理办法》对“其他利害关系人” 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常见几个问题 工程建设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建立起施工合同关系, 这种施工合同关系基本的表现形式就是书面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等。该施工合同 以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为 主要约定内容。《合同法》第269条明确规定了建设 工程合同的含义和范围,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 计、施工合同;所以,施工合同属建设工程合同的一 种。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 该规定第100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做了九个 子项的划分:(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 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
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许多违法及违规行为,原因在于有关工程招投标方面立法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够,并且没有建立起比较彻底的工程招投标市场体制。在分析了产生违法行为的原因之后,提出了解决中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及违规行为的主要途径。
房地产联合开发中的法律问题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开发中引起的纠纷,特别是房地产联合开 发合同纠纷日益突出。其中联合开发房地产极易引发纠纷,占的比重也较大,对 房地产开发的影响也较重,而且司法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对房地产联合开发合 同纠纷进行分析和探讨,对促进
职位:安全评价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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