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2
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城区、新城、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以及重要经济目标区域内新建、改建民用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并与批准建设的地面建筑同时竣工验收。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第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并督促实施。
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津政发〔2009〕25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 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
关于印发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2009〕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 执行。
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津政发〔2009〕25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 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
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津政发〔2009〕25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 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
新乡市人防办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 行政服务科人防 办窗口受理不属许可 窗口审查:核定应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并出具市财政统一票据 1个工作日) 法制室法制审核 申请人缴费,凭银行回执,在联办单上盖人防窗 口章,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上盖上人防办章 申请人不按财政局统一票据限定日 期缴费,不予许可(1个工作日) 向社会公开行政服务中 心人防办窗 口送达申 请人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2) 带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原 件一份;(3)不修建防空 地下室理由和相关材料 监督投诉电话: 3030907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军区 【颁布日期】19991110 【实施日期】19991110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强城市防空抗 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 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含县城,下同)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 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 空地下室)。 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文体娱乐场馆、 候车室、候机楼、大中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非生产性 建筑。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结合 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
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4-06-30 《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已经2004 年3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 年
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4-06-30 《乌鲁木齐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已经2004 年3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 年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2018年版) 重庆市民防办公室 2018年11月 渝防办发〔2018〕165号 关于重新印发《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 量验收要点(2018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民防办,各有关 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 作,正确把握现行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条文要求的尺度, 切实提高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 结合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际,重庆市民防办公室组织重庆市人防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 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和《重庆市结合民 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核 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人防办窗口 (咨询电话:86561717)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5、《关于规范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建设行政审批程序的通知》 6、《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 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一)审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 1、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立项批文(验原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验原件,复印件1份) 4、与报规划局办理方案审查相同版本的总平面图,建筑单体首层平面图、主立、剖面图,地下车 库平面、剖面图
人防工事拆除报废申请表 年月日 单位名称单位住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修建时间工事位置 工事等级平米造价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结构 材质 及其 厚度 顶板厘米 建筑 尺寸 净高米 围护墙厘米最大跨度米 底板厘米拱矢高米 工 事 报 废 理 由 申报单位(盖章) 设 区 市 人 防 办 意 见 盖章 省 人 防 办 意 见 盖章
职位:城市建设机械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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