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近日,天津市墙改节能中心组织编制的《天津市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由天津市建委正式发布实施。该《细则》明确规定了墙改节能中心负责全市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细化了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机构的申请与发布、标识评价程序、评价标识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为天津市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标识
广东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 绿色建筑发展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材评 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 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 作(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评价机构的申请与发布、标 识申请、评价及使用、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 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 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 是指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程序和要 求,对申请开展评价的建材产品进行
5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门”)召开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座谈会,发布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和第一批获得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32家企业、45个产品。
本刊讯3月22日,天津市建委节能科技处牵头,市墙改节能管理中心组织天津市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对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港站进行绿色建材评价。住房城乡建设部节能科技司何任飞处长、刘敬疆处长及国家评价机构专家莅临指导,墙改中心支家强副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评价工作会。经过专家组的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该企业顺利通过绿
一、目的及意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的要求,支撑建筑节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建材工业可持续发展,改变建材行业高耗能和高污染排放的现状,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是十分必要的。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一直在致力于绿色建材的研究与探讨。2014年正式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明确了绿色建材的涵义,通过绿色建材评价这种方式推动建材工业转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标识将被撤销,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法》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星
为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组织编制了关于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墙体材料(块体类)、预拌混凝土、建筑玻璃、陶瓷砖(板)、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一、平台建设目的为了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要求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制订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执行细则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实现评价流程电子化、评价过程的可追溯、评价工作的高效快捷,由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组织
本刊讯5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信部在京召开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座谈会,同时发布了我国第一批绿色建材标识项目,共32家企业45个产品获得首批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有关要求,两部委于2014年和2015年先后出台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确定了推广和应用绿色建材的总体要求、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等。
5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信部在京召开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座谈会,同时发布了我国第一批绿色建材标识项目,共32家企业45个产品获得首批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有关要求,两部委于2014年和2015年先后出台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确定了推广和应用绿色建材的总体要求、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等。
accordingtoofficepartyofmasslineeducationpracticeactivitiesledgroupofunifiedarrangements,unitsmainledtoforcadresworkersshangatimespartylecture,duetohimselflevellimited,onlyputthisstageconcentratedlearningofexperiencetodayandeveryonecommonwithlearningexchange,purposeisletwefurtherdeepunderstandingmasslineofconnotation,in
本刊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主编的协会标准《绿色建材评价标准——预制构件》等52项绿色建材评价系列标准日前在北京通过审查。这52项标准中含38项建材产品标准和14项设备标准,具体包括:预制构件、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现代木结构用材、建筑密封胶、建筑门窗及配件、建筑幕墙、砌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建筑遮阳产品、建筑节能玻璃、金属复合装饰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墙面涂覆材料、门窗幕墙用型材、无机装
1 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推进本省绿色 建筑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 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 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 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等规定,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一、 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的组织实 施和管理。 第三条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 建筑评价标识”。在规划设计阶段的项目可申报“绿色建筑 设计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1年;己竣工投入使用满一年 的项目可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市绿色建筑评 价专家组管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2008-2-299:49【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文号:沪建建管[2008]12号 发布日期:2008-2-29 执行日期:2008-2-29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上海地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 则(试行)》和《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专家组管理准则(试行)》(附后)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οο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上海地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依据 《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沪建交[2008]95号),制定本细则。 第
1 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我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规范绿色建材 评价标识管理,更好地支撑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住房城乡 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 办法》的通知》(建科[2014]5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 标识组织实施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 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 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以下简称标 识),是指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技术,按照本细则确定的程序 和要求,对申请开展评价的建材产品进行评价,确认其等级 诚信分值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活动。 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具有可追溯性。 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企业名称、地址; (二)产品名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健康、舒适的要求越来越高。何为绿色建筑?其标准是什么?是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天津市针对开展绿色建筑工作实际,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要求,举办了首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班。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专家对天津市规划、设计、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细节》等内容的培训,并获准开展地方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定,以促进天津市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标准,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价,确认建材产品绿色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活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支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城乡建设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标准,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价,确认建材产品绿色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活动。
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该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省级管理机构正式成立了\"湖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建材工业是湖北的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该省一直将绿色建材的生产和应用作为产业升级的突破口。为了进一步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该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等级,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伪造或假冒。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标识将被撤销,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法》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三星级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同时,绿
i cecsxxx:201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石膏装饰材料 greenbuildingmaterialsassessment—gypsumdecoratingmaterials (征求意见稿) 中国计划出版社 ii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 绿色建材评价石膏装饰材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膏装饰材料绿色建材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有护面纸的装饰石膏板、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石膏空心条板、吸声用穿孔石膏板、 复合保温石膏板、石膏装饰条,以及石膏基自流平砂浆、抹灰石膏和嵌缝石膏的绿色建材评价,不适用 于带有护面纸的石膏板、石膏装饰条的绿色建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职位:房建一级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