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10 . 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 .3 .1 除建筑高度小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 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 层( 间 );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概要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场景描述 某办公楼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楼内安装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其中18w应急照明灯30只,3w应急照明灯8只,安全出口标志灯12 只,单向悬挂应急标志灯16只,单向壁挂应急标志灯48只,工程实物照片见图2-40-1。应 急照明配电箱安装在每一层的楼层配电间,正常工作时灯具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工 作时由自带的蓄电池供电。系统已经通过消防检测和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办公楼内设置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涉及防火内容较多,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档案资料管理。 (二)日常检查。 (三)定期维护保养。 (四)结果处理。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依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二)知识点 1.文件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一、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 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 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 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 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 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 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 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
疏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 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 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 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2、建筑内疏 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 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 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
从应急照明电源的设计、疏散指示标志类型的合理选择以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的运用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针对不同的建筑设计合理、可靠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 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13495- 92消防安全标志gb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
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复习考点:消防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可以分为(4类):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 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高危险区域应急转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人员密集场所转换时间不大于1.5s其他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应急照明控制器每台控制器控制的应急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个应急控制器的备 用电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一、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建规》第10章) 1、设置场所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 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 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灯具第1部份:一般要求与实验(iec60598-1:20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施规 则。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 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 定。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认证的申请 4.1.1认证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 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送样原则 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送样单元。单元内主型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
一、系统分类及构成 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 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灯具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 系统安装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牢固,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炫光 的措施。 三、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 不应大于0.25s,人员密集场所不应大于1.5s. 四、除建筑高度小于27米的住宅建筑,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 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
设计一种将智能疏散专家系统与gis相结合,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动态引导人员安全、快速撤离火灾现场的智能疏散指示系统。介绍系统的组成结构、智能疏散控制器软件设计以及智能消防应急灯具设计,重点介绍无灾情时的就近疏散、发生火灾时的安全疏散以及应急(或特殊)事件时的指定路线疏散等疏散预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新 国标) 2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 施规则。 1.2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 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1.4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 规定。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申请 4.1.1认证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 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4.2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 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 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 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7000.1-2007灯具第1部份:一般要求与实验(ie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实 施规则。 1.2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 动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认证。 1.3本实施规则由通则及附件组成。 1.4按本实施规则认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 规定。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申请 型式试验 工厂检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申请 4.1.1认证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见附件1。 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工厂的产品为不同认证单元。 4.1.2申请文件 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 4.2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送样原则 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 等级、一般要求、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 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 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208 -93外壳防护等级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 明书总则gb12978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 gb16838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i
- 可编辑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安装规范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 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 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 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 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 可编辑 9、作为辅
职位:公路工程标准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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