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新建造合同准则能使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好地贯彻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文章通过对比新旧建造合同准则以及旧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阐述了建造合同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了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实施以来,提高了会计核算的效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更加真实地反映了会计的目标,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就建造合同准则产生的背景、如何根据建造合同核算要求,准确预计建造合同总收入、总成本以及完工百分比方法的选择、以及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几点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在中港系统施工企业的应用势在必行。本文以一航局三公司为例,从成本核算项目分类标准、会计核算对象、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的确认、核算运用的方法、预计损失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论述了应用《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优点,为企业应用新会计准则提出见解。
笔者结合自己十几年来财务实践所作的财务核算方面的探讨,其目的是在于在目前新会计准则下,解决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问题,使会计核算既能真实企业经营成果,又能减轻企业现时税赋负担,为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与地方经济的稳步提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规范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有效反映建造合同损益,为施工企业及会计报告使用者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我国建筑市场不够规范,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不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已经颁布五年多了,我国的大部分相关企业都相继执行了准则,为我国会计核算与国际接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执行过程当中,发现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解决的策略。
2007年7月1日,国家财政部正式实行新的会计规则体系。在新会计规则体系的运行下,常规企业会计核算业务发生很大的变化。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会计核算业务开始与世界同步,加快了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体系的步伐,有利于企业的经济更加稳定有序的发展。本文以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为例进行研究。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在中国会计史上可谓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充分地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在中国实行会计变革的同时,也实现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那么新的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什么重大的影响呢?换句话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施工企业如何进行应用呢?笔者经过两年多日常工作的实践,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在一些建筑施工企业执行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多项或者一项在功能、技术、最终用途、设计等等方面密切相关资产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准则主要是以合同所含的风险承担者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分类标准,并且将建造合同分为了成本
自2003年《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出台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与《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相比,《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相关会计科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动,本文通过比较,试图进一步明晰二者的区别,以提高两个准则在实际会计核算中的作用。
自2007年起,所有大中型施工企业将陆续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由于旧的《建造合同》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在不同企业、不同时期适用,造成了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对建造合同的理解不全面、不透彻。文章从企业存在的核算误区出发,提出了正确的核算方式,以供参考。
为了规范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更好地贯彻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最大限度地预测与减小施工企业经营风险,体现会计的稳健性原则,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可靠,以满足投资者市场经济观念的进一步深化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市场适应能力,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伴随该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执行,对施工企业内部的各管理层级和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主要是从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规避这些问题等方面提出几点思考,结合所在企业实际情况,希望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做出新的尝试,以改进会计管理工作,有效发挥会计的反映与控制职能,实现会计目标,体现会计的价值所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也存在影响施工企业准确执行建造合同的因素。针对新旧建造合同准则的差异及新建造合同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新建造合同准则的应用和执行,以促进会计准则落实,推动施工企业良性发展。
一、建造合同在施工企业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一)难以确认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建造合同确认的关键就是确定完工百分比,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的确定由于施工企业施工对象的复杂性而更加困难。施工企业合同总成本的准确预计由于企业成本管理基础较差、工程变更较多、施工项目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材料价格的涨跌等而变得更加困难。已完工程合同实际成本的不真实都是由于不能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成本,使得完工
本文针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通过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以及新会计准则下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而提出一系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方法,希望能够对一些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起到实质性的帮助。
财政部于1998年6月2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范了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施工企业会计年度和相关税收制度对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收入、成本的确定比较混乱,并存在较多的税收漏洞。2006年2月财政部对原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了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更突出地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从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石油项目一般投资巨大,如何深入学习、领会新会计准则下建造合同的差异,对我们提高资本运营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大有裨益。
前不久,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一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并对施工企业内部的管理层级和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
集团性铁路施工企业在面临铁路市场大标段、总承包的新形势下,多级次施工管理的模式对企业财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在集团性铁路施工企业中如何更好地应用,值得做深入的探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变化发展,建筑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施工企业群体得到快速发展的机遇,为经济提升了发挥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市场不规范等缺点日益凸显。为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为施工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国家颁布实施了新的建造合同准则,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本文即是针对新建造合同准则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提高施工企业生存能力,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传统建造合同准则越来越难以满足施工企业的需求,为此,相关部门立于传统建造合同准则基础之上,颁布新建造合同准则。本文着重论述新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中的问题,为落实好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供保障。
职位:钢结构预算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