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宜昌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备案管理 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监理市 场管理及行业自律,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宜昌市建筑业企 业备案管理办法》 (宜市建协【 2013】4 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 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理企业,适用本备 案管理办法。包括注册地在本市的监理企业 (以下简称本地企业)和注册地不在本市的 监理企业(以下简称外来企业) 。 第三条 本 办法所称的备案管理是指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对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监理 资质证书的企业实施的登记管理。备案的具 体工作由宜昌市建筑业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监理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 本 办法所指的备案管理分为投标备案、单项备 案和年度备案三类。 (一)投标备案是指外 来企业参加本市工程项目监理投标前,到市 监理委员会办理的备案手续。投标备案仅限 于投标本案表中确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 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建发,2011?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有 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从事监理活动的管理,维护我市监理市场正 常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 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 [2011]9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从事监理活动的管理,维护我市监 理市场正常秩序,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渝府令第251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本文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财务管理从预算、资金、成本、分析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突出了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有效性。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海青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明确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各自的职责范围,依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jtj[2010])、监理委托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建立责权明确、科学严格的工程建设监理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流程,坚持“诚信、规范、廉洁、高效”的监理管理基本原则,通过专业、科学的监控管理,全面履行工程监理合同,实现工程建设“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建监理单位及全体监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指挥部对监理单位及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挥部负责对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它部门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检查指导。 第五条指挥部管理职责: (一)审查现场监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项目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将会越来越快,为业主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多,工程监理企业如何调整结构来满足这种需求,是摆在各监理企业面前的一个主要课题。论文通过对企业定位、人才建设和提高服务质量三个方面的论述,探讨了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发展对策。
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5号令) (1995年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 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 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 府第200号令第三次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建 设投资的综合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监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 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等对施工阶段工程建设投资、工期和质量 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市政、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监理, 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工程建设监理的主管机 关。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 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
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促进和保障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 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 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及保修全过程或某阶段实施的监 督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工程建设监理 主管机关,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建设监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监理法规,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监理单位和外省市监理单位、港澳台地 区及外国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培训、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执业注册管理; (
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促进和保障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 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 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及保修全过程或某阶段实施的监 督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工程建设监理 主管机关,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建设监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监理法规,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监理单位和外省市监理单位、港澳台地 区及外国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培训、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执业注册管理; (
重庆市林业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监理办法》 和《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规范 林业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秩序,确保林业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重庆林业工程建设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申请林业工程建设监理资质,从事林业工程建设监理,实施 林业工程建设监理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林业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法人,应按照本办法取得林业工程建设监理资质, 并在监理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林业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重庆市林业局归口管理全市林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发布林业工程建设监理 规程规范,审定管理林业工程建设监理资质。
厦门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9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从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公正、独立的原则。 第五条厦门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本市监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监理 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交通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监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工程建设工程推行监理制。但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监理: (一)总投资在8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二)成
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进一步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办公厅〔2010明电〕4号、《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 例》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地进潍建筑业企业是指:已进入 或拟进入潍坊市辖区从事各类建筑经营活动,而营业执照注 册地不在潍坊市或非经潍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 管理的建筑业企业。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装饰装修、专业 承包、劳务分包类企业。 第三条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潍坊市辖区从事建筑经营 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外地进潍建筑业企 业备案登记的主管部门。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具体负责日 常监管及备案工作。 第五条申请办理进潍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手续的外地 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专业承包二 (含)级以上资质。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资质管理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进一步规范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理单 位、监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和工程建设监理 单位资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业务范围和职能权限开展活 动,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严禁转让监理业务。 第二章执证上岗管理 第五条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实行执证上岗制 度,实行监理工作人员的动态管理,由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监理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全面负责委托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 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 位的委托,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建设行 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实施工 程建设监理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工程建设监理 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 (二)负责全省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全省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 管理; (四)负责省外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五)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管理; (六)负责对大中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 行监督管理; (七
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9-517:35【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甘建建[2008]38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工程监 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实施办法》(甘建建[2001]425 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
ndoverallleadershipresponsibilityforsafety.administrativedeputyiswithinthescopeoftheirrespectiveresponsibilitiesatvariouslevelsofsecurityresponsibility,inchargeofsecurityworkinthecontextofleadership,responsibletothechief.fifthopenpitproductionsafetyaccidentinvestigationsystem,performedonaproductionsafetyaccident"fourno"principle.imposedonproductionsafetyaccidentreportstep
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9-517:35【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甘建建[2008]38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工程监 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实施办法》(甘建建[2001]425 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甘肃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
随着建设监理制的广泛推行,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企业面临的行业人才不足、市场竞争不规范、监理工作水平落后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地影响着该行业的发展。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对策
通过回顾和分析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工作,提出了在传统监理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拓展工程建设的多元化服务,加速监理企业升级转型,适应和满足市场的需求和期望,以获得持续发展。
将风险管理机制引入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管理的实施,可以保证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在明确风险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风险的特点,并探讨了工程建设监理企业风险的应对措施。
百度文库 1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工 作,规范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促进监理企业提高质量管 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 1.3本规范是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标准,也是对监理企业质量管理 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1.4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监理监理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 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责任,参与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 的关系。 2.2相关服务工程监理企业受委托方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质量管理工 作,规范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促进监理企业提高质量管 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 1.3本规范是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标准,也是对监理企业质量管理 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1.4监理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监理监理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 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责任,参与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 的关系。 2.2相关服务工程监理企业受委托方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 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3项目监理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理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监理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本文首先指出监理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意义,然后阐述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设计,最后介绍了"监理通"的实际应用,以供参考。
职位:消防施工团队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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