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监察局、集中采购机构,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 机构,省级有关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加强对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 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 提高政 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 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 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以独立身份参加政 府采购项目评审、咨询和
1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监察厅 鲁财采,2010?2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监察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反映。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文件 2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 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 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山东 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6]19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 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公安部警用装 备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 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 称《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word格式,共3页。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
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03.11访问数量:1125 威财采〔2011〕3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监察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下达后,原威海市财政局印发的《威海市政府采购咨 询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威财采〔2006〕3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 三月十日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监察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监察 厅反映。 二○一○年 十一月十七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档案局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6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档案局、集中采购机构,省直各单位,各社会中介(采 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我们制定 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 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具有政府采购 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档案的收集、归 档、管理、使用和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
.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 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 审专家库建设标准,建设管理国家评审专家库。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 理,与国家评审专家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各 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办)认定,具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 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下同)。 第三条凡进入本省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本省政府采购的境内供应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国家有关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文件 浙财办字〔2005〕42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浙 江省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采购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本办法实行分步实施的办 法。2006年1月1日起在省级各单位中实施;各市、县(市、区)可结合当 地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时间,但在2007年1月1 日前应当全面实施。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政府采 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二○○五年十二月 十四日 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 的通知 2017年07月12日09:11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鲁财采〔2017〕28号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维护评审专家和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劳务报酬发放主体和范围 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是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依法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相应收入。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评审专家的评 审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支付。其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越努力·越幸运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 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办 法。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 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它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 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以财 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占有或使 用的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它资金,是指全部或部分 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它资金
一:判断题(共10题,每题2分,总分10*2=20分)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重新评审”的“重新组建评委会进行评 审”,含义相同。 () x√ 2谈判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1--3家供应商的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x√ 3评审因素可以包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x√ 4政府采购的合同金额可以适当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x√ 5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 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1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 x√ 2为了公平起见,评标过程中,评委会一致认为要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x√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 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x√ 4询价采购中,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的价格可以更改。() x√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x√ 6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对评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库 1、什么情形下采购需求应向社会征 求意见:() a、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项目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采购项 目 c、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的采购项目 d、政府负责建设的政府采购工程项 目 正确答案:a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 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 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 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类项目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a、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 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同 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媒体上公示 b、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 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c、无需获得设
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word格式,共97页,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财库〔2016〕19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 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 中心、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公 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政
1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 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和国 务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 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 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 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 活动。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 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公室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评审专家自荐相结合的方 式确定。 第五条评审专家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 乌鲁木齐市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和资源 整合要求,统一建立政府采购专家库,也可以借助市级已有 的专
当前页码:1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http://hi.baidu.com/lawedge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号】黑财采[2010]10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颁布时间】2010-08-02 【实施时间】2010-08-01 【时效性】有效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严肃性 ,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保障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的范围。凡是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 采购项目,依法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监督职责的划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具有依法审 核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库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 家执业行为,提高国有企业采购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温 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 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或企业自主组织采购)的评审,以及采购文件审核、特种 服务设备验收等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资格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部门)管理,采取特邀聘任、组织推荐与 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集团公司负责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各 自企业的中级以上技术人员进行初审推荐;市国资部门根据特殊行
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 和健全政府采购代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效率和质量,保证政 府采购代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西省各级政府 设立的政府采购中心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质的政府采购社 会中介代理机构,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事宜的适 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未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质 的代理机构不得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 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应当向采购人提供良好服务;不得向采购人行 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 第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中应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试题库 1、什么情形下采购需求应向社会征求意见:() a、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采购项目 c、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 d、政府负责建设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正确答案:a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 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 类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a、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 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b、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 公示。 c、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
判断题 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 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失效后,需要继续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可申请 资格延续。(×) 3. 政府采购法》既是一部实体法,也是一部程序法。(√) 4.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重新评审”的“重新组建评委 会进行评审”,含义相同。(×) 5.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64条的“复核”“重新评审”, 不管理是否改变评审结果,都要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64条的“复核”“重新评审”, 应先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7. 时送达到投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必须是密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 启投标文件。
职位:铁路工程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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