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09年 3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省建筑业技术进步, 促进建筑业科技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鼓励和引导建设、 代建、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转变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和共创优质工程, 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 我省建设工程最高荣誉奖。 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 外建筑企业在我省内承包, 已经建成并投 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主要承建单 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勘察和设计单位 。评选工作委托云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进行全
附件1: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 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 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 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 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 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 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 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 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 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 理协会(以下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全...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2010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 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 奖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领 域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倡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 经济性,奖励在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宣传质量 优、管理佳、效益好、低碳、节能、环保、绿色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评定对象,内容涉及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 以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建设环节施工质量。 国家优质工程的建设理念还当应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 所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 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 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 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 高荣誉奖。“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黄山杯” 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 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 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09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 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 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现场复 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有 代表性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严格申报材料预 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并 以综合方式进行评价。 第五条参评
-1-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 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 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 组织实施。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 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并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项目申报国 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 取严格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 和重要工序过程追
关于印发《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评审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 闽建质安协[2014]44号 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省级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各有关单 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等有 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评审活动,充分发挥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断提 升全省工程建设整体质量水平,根据我省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现状,结合 近几年“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实际,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对 《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福建省“闽 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4年修订)》印发,2015年度(2016年上 半年申报)及以后的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将按本办法施行,《福 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12月7日,云南省2012年度优质工程及优秀项目经理颁奖大会在昆明召开,由水电三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澜沧江景洪水电站左岸土建及金属结构工程”得到了云南省建筑行业的最高褒奖和认可,喜获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
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实施我省建设工程 的名牌战略,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省建设行 业中开展省优质工程“天府杯”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府杯”分为金奖和银奖。“天府杯”奖是我省建筑行 业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天府杯”奖的评选对象为我省建筑 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天府 杯”奖的评选工作由四川省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天府杯”奖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入评选,质量应达到 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天府杯”奖每年评选两次。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评选“天府杯”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第六条申报工程应达到以下
附件: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二〇一六年修改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 的通知》精神,鼓励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各单位加强质量管 理,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活动, 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为保证和提高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 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工程建设领 域跨行业、跨专业的省级质量综合奖,是我省唯一推荐参评 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国家级质量综合大 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奖项。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奖范围涵盖工 程建设领域的各个行业,凡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 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选 活动。
安徽省建设厅文件 建管〔2005〕195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 为适应建筑业发展新形势,我们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 工程)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黄山杯”△评选办法△通知 抄报:省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有关厅、局,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市政工程协会,省建设监理协会, 各市建筑管理处(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 安徽省建设厅办公室2005年6月29日印发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根据建筑业发展形势,我中国建筑业协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及《关于修订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7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建协〔2013〕24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 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更加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根据 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建筑业发展现状,结合近几年鲁班奖评选工作的实际,我会对《中国 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鲁 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及《关于修订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4年起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6月20日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013年修
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 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 办法》、《云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 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 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 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
-1- 附件1: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0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加强基础设施 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推动电力建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 量和投资效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 电力优质工程奖”。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 织实施。审核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 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 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和中国建 筑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采取严格审查、 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追溯核查、客观公正评价的 方法进行。
-1-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 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该奖项 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 组织实施。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 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的项目中,推荐有代表性的并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项目申报国 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 取严格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该阶段着重项目文件抽查、关键部位 和重要工序过程
—1— 湖北省优质通信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通信工程建设中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 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 通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我省通信建设市场规范 化管理,鼓励通信建设单位,施工(含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和通 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和监理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促进技术进步, 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创企业优质品牌和提升服务意识,参 照信息产业部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优质通信工程奖的评选对象为在我省境内承 包、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通信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获奖单 位(人)分别为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项目 管理人员。 第三条湖北省优质通信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湖北省通信学 会具体组织实施。湖北省通信学会在开展优质通信工程奖的评选 工作时,应设立评审委员会
1 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发 挥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优质工程奖)是全国公路建 设行业最高质量奖,设一、二、三等奖。 第三条优质工程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在交通部领导下负责优质工程奖评 选工作。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五条优质工程奖按下列标准评选: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 (二)管理规范,理念先进,方法科学,有所创新; (三)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有创新; (四)符合安全、环保、美观、和谐的要求; (五)资金管理规范,竣工决算未超概算(包括修正概算),无工程 款拖欠; (六)实际工期未超过合同工期
-1-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2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 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电建协)决定继续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中电建协负责 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电建协组织评 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 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 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
—1—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 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 誉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 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 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 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 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 内同期、同类先进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
—1— 福府办,2009?36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稿)》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2—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扶持辖区企业发展,并加强对我区经济发展资 金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区经济发展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快 推动全区产业发展和引导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和《福田区保增长促创新优结构若干措施》(福发[2008]18号),制定本暂 行办法。 第一条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按照本部门对应的行业特点 制定区经济发展资金部门实施细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指制定并具体实施区 政府各类扶持经济发展措施的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职位:研发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