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
近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住建部将定期汇总各地查处情况并进行全国通报。按照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汇总本地区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汇总各地查处情况,进行全国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通报了“2013年对建设工程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 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利用合同 手段或者形式,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依法应 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前款所称合同,是指经济合同、技术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 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手段骗取财物: (一)伪造合同的; (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三)虚构主体资格的; (四)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五)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
度假区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的汇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昆明市安委会《关于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 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和任 务要求,度假区建设局认真学习,积极落实,有序开展了以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为主题的专项检查行动, 现将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 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 电〔2011〕7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 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云安发电〔2011〕3号)精神;按照工程建 设基本程序,以《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打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建设监察执法为抓手,全省各级建设监察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建设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初步成效。四川建设监察执法工作重点抓了3项工作:出台了《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都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上述五方将被
-1- 关于对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 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情况的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 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 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河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集中开展严厉 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建[2010]129 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阳市集中开 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安委[2010]52号)、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 阳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 通知》(安住建[2010]123号)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 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两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处罚情况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各
1 积分 都是垃圾 撒旦发生发大 水范德萨 发撒旦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 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 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 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 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 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
conferences,learnedsuperiorspolicies;reports,youcanlearntodealwithproblems,art,justwantedtolearn,tolearnatanytime.tocontinuouslyexpandthescopeofthestudy.thecomplexityandcomprehensivenessofourwork,decidedtonotonlydowewanttobe"professionals",orif"generalists",todabbleindifferentareasofknowledge.masteryofknowledgenot
招标采购在我国已经推行了30多年,其积极作用是巨大的,其影响也是广泛和深刻的。但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等现象也是层出不穷的,在有些地方、某些领域甚至成泛滥之势,许多问题已经成为顽疾陈疴,多年来得不到有效解决。通过对招投标领域主要问题、问题成因、解决问题的途径的分析与梳理,以期对推动我国招标采购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 建筑市场监管司 前言 2014年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 014〕118号)(以下简称《认定查处办法》。为了便于大家正确 理解《认定查处办法》条文的具体含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 场监管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文件起 草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研判,起草了《认定查处办法》的条 文释义,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 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 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 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 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 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 肢解发包等违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 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建办质电,2010?3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 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 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我部决 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年”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建 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照建筑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 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 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4日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 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 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来源网络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释义(征求意见稿) (2014-10-2209:25:51) 前言 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查处办法》。为了便于大家正确理解《认定查处办法》 条文的具体含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文件起草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分析研判,起草了《认定查处办法》的条文释义, 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 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规划建设局安全办) 2011年7月12日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让胡路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 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积极组 织开展检查行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辖区在建27个工程项目。其中市政工程11个,个人 开发项目1个,房屋开发项目15个。 存在问题: 施工安全 重点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同时针对脚手架工 程、模板工程、安全防护、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 重点排查。 1.起重机械设备。①个别项目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未 设专人进行管理。②起重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和日常维修保 养记录不详实。③个别项目施工现象未设置专职司索信号 工。 2.脚手架工程。①专项方案编制内容与施工现场搭设实 际情况不符。②脚手架架体缺少小横杆,剪刀撑搭接处长度 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设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了2014年12月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共排查建筑工程项目41743个,环比增长32.2‰共有1276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550家、施工企业970家。
东莞市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暨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镇/街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1松山湖华为南方工厂厂房 深圳市华为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 局有限公司 深圳中行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塔吊司机、指挥司索配置人数 不够;施工用电电线乱拉乱 接,穿越脚手架,电箱安装位 置不符合要求;分部分项工程 验收资料不齐全;出入口等安 全防护不符合要求,临边防护 不到位。 告知书 2松山湖星河生物科技大楼 广东星河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方中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粤建监理工 程有限公司 模板支撑未按要求组织验收; 部分围挡拆除未恢复;基坑支 护设计已变跟,未按要求做好 相关手续;模板支撑系统不符 合要求。 复查整改告知书 0000972 3横沥 东莞市万丰科技有 限公司宿舍 东莞市万丰科技 有限公司
职位:2021届MIDAS软件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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