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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局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起草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重点对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规范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 。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在与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保密局以及有关法院进行沟通,对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信息公开办理中对政府信息的把握、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的审查、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环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厚实的基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市政务外网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平台,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报送平台,按时将信息公开月报报送市信息委。2008年二季度,我局会同市经委、建委、市容环卫局对2007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和汇总,编制了《上海市200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于2008年6月5日前向社会发布,同时以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发放,确保公众环境权益 。
四、环境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保证随时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和上海市在大气、固废、噪声、ODS和POPs履约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
在2008年主动公开的329条信息中,机构职责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0.91%;法律法规类的信息33条,其中国家法规2条,地方法规1条,规范性文件3条,环保局公文27条,占总体比例的10.03%;环境标准类的信息22条,其中国家标准20条,地方标准1条,市局规范1条,占总体比例的6.6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其中综合规划1条,功能区划2条,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条,占总体比例的1.52%;环境管理类的信息41条,其中监测应急2条,环境执法17条,环境影响评价4条,环境统计6条,定量考核2条,环保科技10条,占总体比例的12.46%;污染控制类的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19.15%;其它信息162条,其中环境质量56条,宣传教育39条,创模19条,节能减排6条,其他公告与通知42条,占总体比例的49.24%。通过及时主动公开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便于公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市民更快、更全面的了解上海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市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08年“六五环境日”我局对“上海环境”网站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加强了环境质量的信息发布,增加了各区县降尘量月报、重点整治河道水质状况、上游来水河道水质状况、苏州河水质状况、黄浦江水质状况、淀山湖水质状况等栏目,弥补了以前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方面不足的缺点。结合局中心工作,增设了“创建模范城市”、“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化学品环境管理”、“招标与专项资金”等栏目,方便市民了解局的工作重点,加大了主动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了确保政府机关公共资金使用的程序、过程、结果等均为公众所周知,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自2008年起,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向我局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可通过网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我局可在网上直接受理和网上流转审核。我局还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的招投标工作,招标代理单位分别于5月21日和6月4日,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专家评标会,经专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并经讨论和投票,7种仪器设备各产生3家供应商推荐名单,系统运营产生4家推荐名单。这次招投标工作,程序合法,工作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利用现有的接待窗口等资源,增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每月按时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材料,并通过市档案局的网上报送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针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这一焦点问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注意做好工作,提出了“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态度热情办事高效、制度公开程序透明、依法审批公平公正”的岗位规范。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资料,提供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2008年,我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65个,试生产及其延长批复565个,验收批复336个,均适时上网公布,为公众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当面申请45件,网上申请有35件,信函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5%是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5%是涉及排污许可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境监测、行政处罚、污染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4件,占总数的5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化工企业名单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行政复议、人事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5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环保审批、环境治理等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7%,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信息。“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要原因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中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我局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尽量予以满足。有些申请涉及几年以前的行政行为,材料已经归档,只要符合申请要求的信息,我局均予以提供。二是积极和信息拥有人沟通。有些信息属于权利人的,我局收到申请后,主动和权利人沟通,希望权利人同意公开信息,或者希望权利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对有些权利人不愿公开的信息,我局积极促使权利人和申请人相互协调,由权利人邀请申请人到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三是积极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我局在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注意倾听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到我局共同协商,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我们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5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768人次,网上咨询262人次。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169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公众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提供方式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3件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现处于二审状态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0名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141万元。主要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制作费用15万元,“上海环境”网站维护126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1万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29.4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三告知”制度。
在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小册,内容涵盖环保行业管理、办事指南、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回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试行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
二、深入贯彻办事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围绕中心工作,抓紧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聘请了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文明办的18位同志成为市环保系统第四届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通过监督检查,办事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建立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6月和12月,我局张全局长和吴启洲副局长分别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接受市民听众有关环境问题咨询和投诉。“上线”结束后,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一周后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反馈,提高了办事效率。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未说明具体情况,没法解答。既然是被环保局查的,就直接打环保局电话,询问如何整改,该罚钱罚钱,该整改整改。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
概述
200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厅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工作的协调推动力度。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晋安、马尾、福清、闽清、连江、永泰等6个县(市)区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本完成《目录》、《指南》编制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省政府办公厅《目录》、《指南》,结合福州市的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41号)文件,公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试行)》、《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目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各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各自的网站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子网页上公布。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两大平台”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改版,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开设了52个市直部门子网页,进一步强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权威性。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已实现与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27个市直部门网站的链接。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也都在各自网站的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所属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统一平台。根据200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最新结果显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全国333个地市级政府网站中的排名从2007年的第53名上升到2008年的第43名,在2007年提升98位的基础上,2008年又再前进了10位,首次进入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50强。此外,建成开放了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公开信息报送、统计、年度报告等配套工作制度。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并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
200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重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部门子网站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据统计,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182场业务培训班,5236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4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59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08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385条,占12.5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010条,占11.69%;规划计划类信息1269条,占2.96%;行政许可类信息3941条,占9.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33条,占3.5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026条,占4.7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064条,占9.4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428条,占10.3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86条,占7.2%。
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公共卫生、医疗、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三部门关于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我市未成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编外合同用工管理的通知》、《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搬迁修复保护办法》、《关于提高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的通知》等。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完成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108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2003—2006年间产生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99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132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馆为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市档案馆已接收到市政府及市直81个政府机关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898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474人次。
此外,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2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8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424件。当面申请411件,占9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3件,占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0件,占2%;以传真形式申请4件,占1%;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占1%。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财政预决算、劳动保障、行政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多的部门有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等部门。
(二)受理办理情况
4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在442件答复中,“同意公开”413件,占93.4%;“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1.13%;“不予公开”9件,占2%;“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5件,占3.4%。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
(四)咨询情况
2008年,全市共有5782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20人次,占10.7%;电话咨询4344人次,占75.1%;网上咨询818人次,占14.2%。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拆迁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城区建设规划、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医疗教育、房地产开发政策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各级各部门公开《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改版步伐应加快,技术改进与内容整合力度仍需加强;四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强与规范;五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亟待规范;六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制度促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机制,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促规范。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继续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
三是抓好试点促规范。着力抓好市交通局、晋安区政府、鼓楼区洪山镇政府等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的规范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拟选择2家单位作为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试点,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促规范。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强化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每季度检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页)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284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849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722 |
3.其他形式公开 |
条 |
6191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4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1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1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4 |
6.其他形式申请书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4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1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9 |
4.其他答复总数 |
条 |
15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