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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宝山区紧紧围绕上海市政府“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按照市政府《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密结合全区中心工作,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公众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巩固公开工作成果的有效措施。一是夯实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分别成立区镇两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科,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信息维护更新制度、信息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对这些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三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12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了公开工作有内容、有责任、有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及公共财政资金公开。以重要项目建设、预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报告为公开重点,不断增强工程项目建设及公共资金运行监管透明度。一是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了宝山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工程招投标信息、实事项目每季度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开了交通、教育、卫生等民生重点项目的批复情况等。二是主动公开区级预算信息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了宝山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宝山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2012年宝山区财政预算表、宝山区财政收支快报;公开了55家主管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等。三是主动公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了2011年宝山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区县分配结果表、宝山区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四是主动公开审计信息。公开了2012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等。
(三)创新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在坚持传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信息苑等信息公开途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模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微博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区从去年2月24日开设了“上海宝山发布”官方政务微博,共发布政务信息3486条,微博“粉丝”数达到15万人,去年11-12月,连续2个月政务微博的传播力和活跃度在全市各区县排名第一,在舆论引导、政务公开方面产生了良好成效。二是把通讯媒介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手机报,每周汇编全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民生热点资讯,定期免费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特邀监督员、订阅市民等发送,扩大政府信息知晓率和利用率。三是把便民服务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启动“宝山区市民百事通”项目建设,延伸、拓展甚至改变传统的服务,以满足市民现实的、潜在的、个性化的各类生活信息服务和查询需求。积极开通“12345”热线,主动回应市民呼声,公开政务信息,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服务政府新形象。
(四)规范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实现了对全区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有效监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对非正常申请工作的指导。对一些因个人原因反复申请、恶意申请的行为,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口径,加大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辅导,减少工作纰漏。
(五)加强指导,开展工作督查和工作考核。一是开展工作通报,每月在《宝山动态》刊物上公布各单位信息维护情况,确保信息形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得到及时公开;每季度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通报各单位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加强面上的工作指导。二是开展工作调研,对一些信息量大、申请受理量多的单位开展工作调研,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点面结合,推动整体工作。三是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制订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方案,重点考核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要点的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四是开展社会评议活动。通过开展“万人百企评机关”、开通网上热线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提升能力,开展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去年9月举办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和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的领导作讲座,传达最新的信息政策和传授信息申请受理操作实务。重新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常用文件资料汇编》、《依申请典型案例与常用示范文书》等资料,下发供各单位工作学习使用。
(七)积极筹备,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积极与区委部门沟通,及时将通知下发到各街镇和各委、办、局,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共识。二是结合工作培训会议,认真部署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公开格式纳入常用示范文书供各单位使用。三是将党政混合信息纳入公文类信息统计范围,建立定期上报制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严格对照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财政性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就业救助、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2012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5355条(累计3241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8条,主动公开率61.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5.9%。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4208条,占78.6%,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1147条,占21.4%;区级部门中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物价局)、区经委(信息委)、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管理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公开量较大。街镇园区中大场镇、顾村镇、罗店镇、高境镇等单位的公开量较大。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住房保障、重要会议、公共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实事项目、政府公报、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宝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宝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
2、区域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关于宝山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宝山区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宝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等信息。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关于宝山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开2011年宝山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区县分配结果公开;公开了区政府部门预算,公开了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政府采购执行等情况。
4、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公开了《宝山区2012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宝山区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关于我区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果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等公众关注的信息。
5、土地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房屋拆迁公告、商品房预售公告、住宅交付使用公告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信息。
6、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建设,进一步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
7、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最新政策、法规的政策解读。全年共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22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宣传。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公开了区政府实事项目各季度进展情况;公开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了应急预案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与提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上海宝山”门户网站是本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政府会议、政府文件、实事项目、统计数据等26个子栏目,还与相关业务专业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查阅。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34万余人次。
2、政务微博。“上海宝山发布”官方政务微博共发布政务信息3486条,微博“粉丝”数达到15万人,在服务民生、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新闻发布会。全年围绕全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会议,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集中采访24次。
4、政府公报。全年发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12000份,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及下属的各村委会、居委会发放,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赠阅,并在区政府办公楼、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地设立免费发放处,供市民方便获取。
5、公共查阅点。全区设立63个公共查询点。其中设置区档案馆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集中查询点。
6、其他形式。通过信息公开示范点、社区市民服务中心,信息苑、公告栏、手机报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各单位上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同比下降了25.6%,内容主要涉及土地管理、企业登记等方面。共受理法人和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1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65件,公开比率为46.1%。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公共资金使用、环境保护等内容。
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5件,主要是对在土地管理、农民建房审批等不予公开不服。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纠错的案件有2件。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诉讼被纠错数0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为2万元。
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共提供服务类信息数10725条,现场接待4515次,咨询电话接听3907人次、网上咨询1698人次。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浏览量1635488人次,公众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区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人事变动、规划公示等方面。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性依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生类、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为频繁,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2013年,我区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围绕市政府“二高一少”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入实施《条例》和《规定》,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人大批准的区政府及各部门的预决算报告;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加大实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日常指导力度,积极培育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典型,以典型示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上新台阶。
(五)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对各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进行定期检查、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限期整改。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好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评促进,以考促优。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通过专题讲座、调查研究、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总结表彰、通报典型等方式,充分调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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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把上海市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二高一少’)行政区之一”的工作目标,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落脚点,切实按照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要求,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一是成立了区、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街镇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效结合,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工作。二是制定了信息维护更新制度、信息公开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特别是要求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劳动、公安等“三公”部门,建立信息公开与信息咨询统一受理制度,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有机结合起来,在业务申办、咨询中,解决老百姓或企业想了解的信息,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方便群众、服务百姓。三是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建立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社会公众的网上申请、以及各单位的答复都在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实施,实现了对全区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有效监管。同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诚信建设工作相结合。统一纳入区绩效考核范畴,把诚信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实现信息公开与诚信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微博工作相结合。门户网站侧重于静态公文政策类信息的公开与解读,政务微博侧重于动态服务类信息公开,通过微访谈、微直播、微征文、微摄影等系列活动,实现静态与动态信息的有机结合,满足公众对不同信息的需求。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便民服务相结合。把信息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推动各类信息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村(居)委、社区信息苑等基层点延伸,实施信息“一口式”的告知和受理服务,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
(三)加强工作督查,开展工作考核。一是开展工作通报。每季度对各单位信息上报、信息更新数据情况以信息公开专报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二是开展工作调研。对一些信息量大、申请受理量多的单位开展工作调研,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点面结合,推动整体工作。三是开展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考核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要点的情况,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四)开展工作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全年共召开2次全区性的培训工作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授课,并开展工作研讨,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夯实工作基础。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信息统计情况报送工作;认真开展市、区信息公开平台衔接工作,实现区级依申请信息与市级数据库共享。定期更新公开指南、行政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上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85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6条,主动公开率46.1%。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1937条,占86.6%,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299条,占13.4%;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规划、土地管理、住房保障、重要会议、公共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实事项目、政府公报、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预算信息、财政资金、审计工作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主动公开办事规程,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全年共主动公开立项批复信息427条,公开外资企业批复信息108条,公开规划、绿化、水务、交通等方面的批复信息353条。
2.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和审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区本级财政预算报告、财政收支信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信息的公开,着力推进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项资金公开、审计信息公开。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区、镇二级的2013年预算信息、区本级及5个部门的2012年决算信息、54个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12个单位的中央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信息(详见附表);公开了2013年审计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2年财政审计工作报告、4个专项审计调查、10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1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等单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3.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效运用全市统一开发的住房保障建设和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围绕我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廉租实物配租的申请、供应、管理进行全过程、实时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年共公开住房类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交付许可等信息1526余条。
4.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食品(餐饮)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经营企业的许可、变更、注销等信息1539条。
5.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排污申报收费、行政处罚内容等涉及公众切实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环保信息106条。
6.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结果,及时在社会公众平台公开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公开安全监管工作信息22条,公开事故通报信息4条。
7.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重点公开公用事业、教育、主副食品、药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全年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上公开价格服务信息320条。
8.积极推进征地拆迁信息。重点公开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一书两证”、用地审批等行政许可结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全年共公开征地拆迁类信息71条。
9.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学校招生考试、公益慈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涉及学校收费、入学招生、医疗收费、国资预算等政府信息176条;在政务微博平台共公开公众关注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民政等服务类信息1505条;每季度主动公开区政府年度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扩大政府实事项目的知晓面。其中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地市级教育门户五十佳网站”。
10.积极推进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将公开格式纳入常用示范文书供各单位使用。二是将党政混合信息纳入公文类信息统计范围,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全年共公开党政混合信息174条。其中主动公开53条,依申请公开59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区把注重工作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模式。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重新设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框架,优化网页界面,丰富公开目录、增强索引功能,提高信息搜索的便捷性、及时性,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公开信息、服务民生、沟通民意的有效平台。全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政府信息3701条,浏览量为646663人次。
2.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扩大信息覆盖面。借助“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将政府重要项目进展情况、重要政策解读等政务内容通过微博进行宣传和传播,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发挥政府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截至2013年底,上海宝山发布政务微博粉丝已达到42万人,共发布政务信息1.2万余条,影响力在全市名列前茅。
3.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主动服务群众。在区层面,区档案馆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图书馆为网上信息集中查询点。在街镇、委办局层面,63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置查询点,并结合实际向基层单位延伸,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
4.做好《政府公报》发放,提高信息利用率。编辑《政府公报》4期,每期3000册,约24万字,按期下发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园区、部分企事业单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居(村)委。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平台宣传《政府公报》,扩大《政府公报》影响力。
5.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积极回应引导舆情。全年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5场,主题涉及:转型发展惠及民生、2013上海樱花节、第一届上海国际邮轮旅游节、上海旅游节宝山活动、第八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长三角民营经济论坛、中国邮轮产业大会等。建立健全舆情搜集报送、分析研判、反馈引导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和公众性事件舆情应对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各单位上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02条,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土地管理、企业登记等方面。共受理法人和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件,比2012年增加55.3%,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48件,公开比率为21.9%。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项目管理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6件,占总数的21.0%,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项目管理、环境保护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总数的0.9%;“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3件,占总数的5.9%;“信息不存在”51件,占总数的23.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9件,占总数的22.4%;“申请内容不明确”47件,占总数的21.5%;“重复申请”5件,占总数的2.3%;“其他”6件,占总数的2.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47.2元。
2012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县)人民政府(下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012年,在国务院全面加强透明政府建设、上海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宏观环境下,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任务有抓手,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4号),确定了公共资金、公共资源等重点公开领域,并将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信息公开难点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审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首次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年来,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沪府办发〔2012〕34号文为工作主线,深化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和本市要求,专项部署,推进政府预决算、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公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修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由该局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形式、公开格式予以预先规定。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安办等部门分别制定下发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闸北、金山等区县政府引入“项目化”管理,采取开单子、排节点、明责任的方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2012年,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得到继续深化,保障性住房从建设、分配及退出全程公开得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高度评价。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从更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本市创新公开举措,积极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探索实施党委政府联合制作的文件信息公开,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部分区县还设置专门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虹口区在门户网站设立“党政混合信息”栏目,黄浦区将相关信息编入区政府公报。与此同时,本市着眼于公开体制和机制的创新,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努力实现公众对政府信息从“知情”到“使用”的转变。一年来,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港口局等9家试点单位系统梳理现有资源,研究开放内容,征询和听取信息服务企业意见,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开放信息数据服务产品193项、数据服务应用16项,包括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很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此外,本市积极推进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上海市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涉及27个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171类近700个数据项的企业信用信息,开通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查询系统,方便社会公众及信用服务机构查询。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全市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专题业务培训,两次组织区县政府和市级机关工作研讨会。各单位积极建立分级分层培训制度,如杨浦、普陀等区县开展了处级干部专题培训、新任领导岗前培训、工作人员实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并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浦东新区部分部门和街镇还结合业务工作自行组织针对性培训。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发布指导。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全市政府机关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查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三是提高答复规范性。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针对依申请公开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操作规范,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统一性。
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考评监督,为工作推动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机构。长宁、金山等14个区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室,各市级机关建立了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设立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继续实施季度通报、公文备案、月度统计等工作制度,每季度通报全市各单位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定期对各单位的统计月报、公文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此督促和推动日常工作的落实。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力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完善年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将重点领域公开推进完成情况融入考核内容,加大评分权重。同时,完善测评方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议,引入体验式测评,将评价权交给人民群众。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