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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说明: 在以下领域,除能力验证计划外,CNAS 也指定机构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测量审核。测量审核是一种特殊的能力验证计划,在无适当、适时的常规能力验证计划时,合格评定机构可依据申请项目与范围参加适当的测量审核。
1.当合格评定机构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多台相同设备和/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或参数)出具数据时,频次要求见 CNAS-RL02 相关规定。 2. 实施机构的具体信息,见 CNAS 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的"能力验证提供机构清单"。3. 本表将根据认可发展需求持续更新,请各方持续关注。
行业/领域 | 子领域 | 最低参加频次 |
金属与合金类材料与制品 | 化学分析 | 1次/1年 |
物理性能 | 1次/2年 | |
机械性能 | 1次/1年 | |
无损检测 | 1次/2年 | |
矿物 | 化学分析 | 1次/1年 |
石油及相关产品 | 化学分析 | 1次/1年 |
物理性能 | 1次/1年 | |
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 化学分析 | 1次/2年 |
物理性能 | 1次/2年 | |
机械性能 | 1次/2年 | |
化妆品 | 化学分析 | 1次/1年 |
食品 | 营养成分 | 1次/1年 |
重金属 | 1次/1年 | |
添加剂 | 1次/1年 | |
药物残留 | 1次/1年 | |
毒素 | 1次/2年 | |
微生物 | 1次/1年 | |
转基因 | 1次/2年 | |
原料药及中西药制剂 | 理化分析 | 1次/1年 |
环境保护 | 水化学分析 | 1次/1年 |
土壤化学分析 | 1次/2年 | |
丝、纤维和纺织品 | 化学分析 | 1次/1年 |
物理性能 | 1次/2年 | |
煤及相关产品 | 煤常规分析 | 1次/1年 |
煤灰特性分析 | 1次/2年 | |
电气 | 材料试验 | 1次/1年 |
电学试验 | 1次/1年 | |
结构判定 | 1次/2年 | |
性能测试 | 1次/2年 | |
电磁兼容 | 1次/2年 | |
有害物质分析 | 1次/2年 | |
兽医及动植物检验检疫 | 微生物检验 | 1次/1年 |
物种和组织结构鉴定 | 1次/2年 | |
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 | 梅毒检测 | 1次/1年 |
艾滋病检测 | 1次/1年 | |
乙型肝炎检测 | 1次/1年 | |
丙型肝炎检测 | 1次/1年 | |
血液分析 | 1次/1年 | |
体液分析 | 1次/1年 | |
生化分析 | 1次/1年 | |
建工建材 | 化学分析 | 1次/1年 |
有害物质 | 1次/1年 | |
物理性能 | 1次/1年 | |
力学性能 | 1次/2年 | |
玩具 | 化学安全 | 1次/1年 |
机械物理性能 | 1次/2年 | |
燃烧性能 | 1次/2年 | |
纸张和包装产品 | 机械物理性能 | 1次/2年 |
陶瓷 | 有害元素分析 | 1次/2年 |
信息技术 | 软件产品测试 | 1次/2年 |
2.临床医学特定领域(适用于依据CNAS-CL02认可的实验室) 医学实验室能力验证子领域的划分等同采用 CNAS 医学认可领域分类。实验室申请认可和获准认可的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参加 2 次能力验证活动。
注 1:应优先选择参加获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的能力验证计划。
注 2:当无获认可提供者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时,优先参加卫生系统权威机构(省部级)提供的实验室间比对(室间质评)。
注 3:当没有可供利用的能力验证和 EQA 项目时,实验室应采取其他方式评价该检验项目,由 CNAS 组织技术评估后可予承认。
领域 | 子领域 | 最低参加频次 |
法医 | 法医病理学 | 1次/1年 |
法医临床学 | 1次/1年 | |
法医物证学(包括DNA检验) | 1次/1年 | |
法医毒化 | 1次/1年 | |
物证 | 文书 | 1次/1年 |
痕迹 | 1次/2年 | |
微量物证 | 1次/2年 | |
声像资料 | 1次/2年 | |
电子物证 | 1次/2年 |
学科和领域 | 子领域 | 最低参加频率 |
几何量 | 角度 | 1次/2年 |
端度 | 1次/2年 | |
线纹 | 1次/2年 | |
工程参量 | 1次/2年 | |
力学 | 质量 | 1次/2年 |
容量 | 1次/2年 | |
转速 | 1次/3年 | |
密度 | 1次/3年 | |
压力 | 1次/2年 | |
流量 | 1次/3年 | |
扭矩 | 1次/3年 | |
硬度 | 1次/2年 | |
声学和振动 | 声级计 | 1次/2年 |
振动传感器 | 1次/2年 | |
光学 | 光通量 | 1次/2年 |
照度 | 1次/2年 | |
热学 | 温度计/热电偶 | 1次/2年 |
湿度计 | 1次/2年 | |
无线电 | 微波功率 | 1次/2年 |
信号发生器 | 1次/3年 | |
电磁 | 直流、交流电压 | 1次/2年 |
电阻 | 1次/2年 | |
时间频率 | 相位噪声 | 1次/2年 |
化学 | 粘度 | 1次/2年 |
CNAS-AL07:2011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CNAS-AL07 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Proficiency Testing Area and Frequency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二 0一一年二月 CNAS-AL07:2011 第 1 页 共 4 页 发布日期: 2011 年 2月 12日 实施日期: 2011 年 2月 12日 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说明: 1. 在以下领域, 除能力验证计划外, CNAS也指定机构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测量审核。 测量审核是一种特殊的能力验证计划, 在无适当、 适时的常规能力验证计划时, 合格 评定机构可依据申请项目与范围参加适当的测量审核。 2. 当合格评定机构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 多台相同设备和 /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 (或参数)出具数据时,频次要求见 CNAS-RL02相关规定。 3. 实施机构的具体信息,见 CNAS网站“能力验证专栏”中的“能力验证提供机构清 单
CNAS-AL07:2011《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2012最新修改版
CNAS—AL07 :2011《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文档提供 http://www.miaomu.ws/ 第 1 页 共 3 页 CNAS-AL07 :2011 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Proficiency Testing Area and Frequency (2011 年 02 月 12 日发布 2011 年 02 月 12 日实施 ) 说 明 1. 在以下领域,除能力验证计划外, CNAS 也指定机构为合格评定机构提供测量审核。测量审核是一种 特殊的能力验证计划,在无适当、适时的常规能力验证计划时,合格评定机构可依据申请项目与范围参加 适当的测量审核。 2. 当合格评定机构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多台相同设备和 /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或参数)出具数据 时,频次要求见 CNAS-RL02 相关规定。 3. 实施机构的具体信息,见 CNAS 网站“能力验证专栏”
应用说明
前 言
本文件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26:2007。
相对于CNAS-CL26:2007,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
——修改和完善了适用范围;
——增加4.3.1,对文件表单的要求;
——修改4.13.2 记录要求内容;
——修改5.2.1,增加部分要求;
——修改5.3 部分要求;
——修改5.4 部分要求;
——修改5.6,增加部分要求;
——修改5.9,增加部分要求;
——增加6 参考文件;
——增加附录A。
范围
感官领域涉及食品和其他物质的感官检验,但本文件主要适用于食品的感官检验,
其他的可参照本应用说明。
食品感官检验方法包括差别检验方法、标度和类别检验方法、描述性分析方法、消费者接受性与偏爱测试方法,如茶叶等级的鉴别、茶叶产地的鉴别、白酒香型的鉴别等,
本附录A列举了中国和食品感官检验相关的一些标准。
注1:只涉及食品本身固有的特性,不涉及差别检验的,不适用本文件,如产品标准中“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等。
注2:主观检验仅仅由一个人完成的,不适用本文件。
管理要求
4.1组织
4.2 管理体系
4.3 文件控制
4.3.1 应对感官检验员使用的记录表或调查表、结果统计分析表格或计算机参考 文件进行控制。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7 服务客户
4.8 投诉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4.10 改进
4.11 纠正措施
4.12 预防措施
4.13 记录的控制
4.13.2 在感官检验中以下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a) 样品评价之间的时间间隔;
b) 样品的标识(包括编码);
c) 样品制备方法和使用的设备;
d) 向各感官检验员提供样品的顺序和细节;
e) 感官检验员及其资质水平的识别;
f) 适用时,消费者测试的具体描述;
g) 管理人员(包括评价小组组长)和技术人员的识别;
h) 数据采集方法;
i) 统计分析方法。
4.14 内部审核
4.15 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
5.1 总则
5.2 人员
5.2.1 a)感官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有产品科学(如食品科学)、心理学或其它相关学科(如化学、工程学以及生物学)的专业背景;感官检验员应具有相关知识背景及技能(如接受过基本的化学实验室安全培训,掌握正确准备溶液的实验方法等);特殊领域的感官检验员应有相应的资质。
5.2.1 b)如人员健康问题影响到检验结果,实验室应明确规定要求。
5.2.1 c)必要时,实验室应有统计分析人员。
5.2.1 d)实验室应定期对感官检验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和监督。
5.2.4 感官检验的全过程从样品制备到检验后废弃物处理都应设置相应的岗位,并规定其职责。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感官检验在已知和最小干扰的可控条件下进行,并减少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对评价员判断的影响。 感官检验应在安静的区域,具有独立的评价间,备有可控照明和通风系统。检验区墙壁和内部设施的颜色应为中性色、表面无味。 如特殊领域有明确规定的,环境设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如为了屏蔽样品色泽
的影响,感官实验室配备有色光
5.3.2 对有温、湿度要求的区域应进行有效的监控。
5.3.3 样品制备区和检验区应隔开,以减少气味和噪声等干扰,但检验区宜紧邻样品制备区,以便于提供样品。不允许感官检验员进入样品制备区,避免对检验结果带来偏差。如果样品制备区域不在检验区域附近,要注意样品的传输,并保持样品原有的特性。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 实验室应制定程序以确定适当的检验方法和分析策略。该程序应规定检验实施流程,流程中的每一个步骤,明确每一步骤中所涉及的人员及其承担责任。 感官检验方法中还应包括:
a) 样品的制备和提供;
b) 感官检验评价小组的构成
c) 特殊的环境条件和设施
d) 结果的统计分析方法
应注意实验设计、样品的平衡提供;同时应还应考虑到感官检验员的疲劳、评价轮次间的疲劳等因素和感官检验员的舒适情况对检验结果的影响;需要时,应允许测试之间有足够的时间间隔。
感官检验员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在方法中应优先考虑。
5.5 设备
5.5.1 感官检验实验室一般应包括下列设备:
a) 样品制备和储藏设备(如烤箱、炉、微波炉、冰箱、冷藏柜、冰柜、食品加工机、刀、切割装置)。
b) 称量或测量设备(如温度计、计时器、天平、烧瓶,保持样品特定温度的装置等)。
c) 样品提供设备(如品评杯、盘等)。
d) 计算机。
5.5.2 对检验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同时应确保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器皿对检验结果不会造成响。当使用记号笔对样品容器编号时应避免留下强烈的气味。
5.6 测量溯源性
5.6.3 培训感官检验员、监督实验室能力、方法验证、方法比对时应使用适当的标准物质(包括有证标准物质、感官特性参比样等);对于许多检验类型,培训使用的是在实验室内用已知纯度和组成的化学物质制备的标准物质;在其他情况下,可以使用代表性食物或其他材料。
5.7 抽样
5.8 测试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5.8.1 应对样品包装和用于样品处理的器械进行选择,确保和样品接触的表面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损,或者任何微生物污染及化学损害。样品包装的封口应足够防止样品从容器中泄漏和防止污染。
5.8.3 应建立样品处理程序,包括样品制备的所有细节(切割,解冻、烘烤、煮沸、煮、烤等当时使用的手段),这些描述应尽可能详细来确保任何样品总是用同样的方法处理,提高结果的重现性。例如当煮沸土豆时,水量、盐、煮的时间,土豆的平均尺寸等,均应被描述。
5.8.4 实验室应建立处置和制备任何新样品类型的程序。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保证
5.9.1 实验室制定的质量控制计划应考虑样品的类型、检验的特性和检验的频率。质量控制水平的设定,应足以证明结果的正确性。
注:检验样品的质量控制水平一般在 5%~10% 之间,对更复杂的程序可以加大百分比。 质量控制计划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使用标准物质或有固定特性的样品进行监控;
b) 可能时,实验室应参加能力验证;
c) 按固定比例取样品进行重复测试;
d) 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随机取重复样品加入到实验室常规样本分析系统中。
5.10 结果报告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中国食品感官检验相关的标准(部分)列表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GB/T 10220-1988 |
感官分析方法总论 |
GB/T 10221-1998 |
感官分析 术语 |
GB/T 10345-2007 |
白酒分析方法 |
GB/T 12310-1990 |
感官分析方法 成对比较检验 |
GB/T 12311-1990 |
感官分析方法 三点检验 |
GB/T 12312-1990 |
感官分析 味觉敏感度的测定 |
GB/T 12313-1990 |
感官分析方法 风味剖面检验 |
GB/T 12314-1990 |
感官分析方法 不能直接感官分析的样品制备准则 |
GB/T 12315-2008 |
感官分析 方法学 排序法 |
GB/T 12316-1990 |
感官分析 A-非A检验 |
GB/T 13868-2009 |
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 |
GB/T 14487-2008 |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
GB/T 15549-1995 |
感官分析 |
GB/T 15682-2008 |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
GB/T 16291.1-2012 |
感官分析 |
GB/T 16291.2-2010 |
感官分析 |
GB/T 16860-1997 |
感官分析方法 质地剖面检验 |
GB/T 16861-1997 |
感官分析 |
GB/T 17321-2012 |
感官分析方法 二三点检验 |
GB/T 18797-2002 |
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 |
GB/T 19547-2004 |
感官分析 方法学 量值估计法 |
GB/T 20569-2006 |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
GB/T 20570-2006 |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
GB/T 20571-2006 |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
GB/T 21172-2007 |
感官分析 食品颜色评价的总则和检验方法 |
GB/T 21265-2007 |
辣椒辣度的感官评价方法 |
GB/T 22210-2008 |
肉与肉制品感官评定规范 |
GB/T 23470.1-2009 |
感官分析 |
GB/T 23470.2-2009 |
感官分析 |
GB/T 23776-2009 |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
GB/T 25005-2010 |
感官分析 方便面感官评价方法 |
GB/T 25006-2010 |
感官分析 包装材料引起食品风味改变的评价方法 |
GB/T 5750.4-2006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
QB/T 3599-1999 |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
QB/T 1326.2-1991 |
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感官评定方法 |
SN/T 0917-2010 |
进出口茶叶品质感官审评方法 |
SN/T 1963-2007 |
进出口南瓜籽仁、葵花籽仁感官检验方法 |
参考文献
[1] EA-4-09 Accreditation For Sensory Testing Laboratories.(2003.07)2100433B
应用说明
引言
玩具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 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机械物理性能、燃烧、化学等有关检测项目。
应用说明
4 管理要求
4.13 记录的控制
4.13.2 技术记录
4.13.2.1 与检测活动有关的各种技术记录保存年限至少为3年。对于原始数据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的检测数据,应能清楚的表达出该数据对应的测试样品以及具体测试部位。特别是对于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测试项目,同一个样品上可能进行许多项测试,此时,应该用图示的方式清楚的表达记录上的数据与样品间的溯源关系。
4.13.2.2 应为每个不同的检测标准设计工作记录单,内容应包括全部试验项目及要求。
5 技术要求
5.2 人员
5.2.2 培训
a)为获得准确可靠试验结果,应确保从事本领域检测的人员获得充足的培训,并且培训应持续进行以使操作者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
b) 没有检测经历的操作者应进行以下内容的严格的培训:工作流程、试验目的;不同标准的要求;试验程序、仪器设备使用和相关检测技巧;每个试验的关键点;样品识别;结果报告和记录;仪器校准和维护核查的重要性;试验结果的判定。
c) 检测人员正式授权上岗前,必须进行考核,该考核包括理论和现场操作考核,考核项必须覆盖计划授权检测范围有关标准的全部项目,完全通过后才可正式授权上岗。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环境
a.检测标准有要求时,要按要求对样品的预处理的环境进行监控和记录(不局限于温湿度的监控和记录);
b.检测标准中对检测环境有要求时,要按要求对环境进行监控和记录,并且必须在检测记录中记录试验时的环境条件(不局限于温湿度的监控和记录);
c.实验室对于检测区域(标准有要求温湿度时)的温湿度不能稳定的控制时,实验室应该采取温湿度自动记录设备监控温湿度,并保存该记录。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 总则
a) 检测程序
对于实验室申请认可的玩具标准,实验室应该依据标准为准则,制定出具体的检测程序。该检测程序中需要包括检测环境、设备设施要求、样品处理、操作步骤、技术要求、结果判定等内容。
对于不同的玩具检测标准,实验室需要设计适宜的工作记录单。对于使用国际原版标准作为检测程序时,如果检测人员在阅读和理解有困难时,实验室必须编制独立的检测程序。
b) 作业指导书
出现以下情形,实验室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
-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中,由于某些条款描述并不清晰或肯定,而这些不清晰的描述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测试结果时;
-不同人员在进行同一标准的检测时,工作方法或理解不统一且会导致结果出现差异时;
-对于同样的检测项目,同一检测人员不同时间进行时,每次的操作步骤有差异,且这些差异有可能对检测结果有影响时;
-对于一些设备使用时,由于缺少作业指导书而导致操作失误时;
-对于溶液的配置;
-对于每份申请的玩具样品机械物理性检测,实验室应专门制定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有关检测样品的分配、检测的部位和要求,可用检测图示表示。当测试样品不合格时,应记录不合格产生的部位及期其它相关信息。根据委托人申请的玩具检测年龄组和玩具标准中有关年龄组的判别方法确定玩具的检测年龄组时应记录委托人申请或标识的年龄组及检测年龄组。
c) 样品准备指导书
对于不同的玩具标准,实验室应编制一份通用样品要求,该要求需明确不同项目所需样品的数量及一些特定要求。该份样品准备作业指导书同样适宜于客户及检测人员。
5.4.6 测量不确定度
对于玩具检测中的一些定性检测项目可不要求进行不确定度的分析。例如,一些机械物理性测试项目。
5.5 设备
5.5.1 设备正确配备
对于标准中所提及的有关仪器和设备必须全部满足标准中的要求。
5.5.2 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校准
a.对于玩具检测所使用的一些专用检测仪器设备,实验室应该根据标准等要求编制一份校准要求指导书,该份指导书中需要规定有关校准的项目、要求、以及校准后的核查要求。
对于标准中一些设备的尺寸要求没有规定偏差范围时,统一按照标准中所提及的数值的最后一位有效数的一半作为偏差值。例如标准中是0.12,则其可接受偏差范围是0.12 -0.005。
b.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实验室应按照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全项目校准,当校准的结果符合标准的要求时才可投入使用。例如玩具标准中对于锐利边缘测试仪有规定表面粗糙度、转速、力度、尺寸四个方面的要求,因此,这四个方面的要求必须要经校准且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c.对于一些消耗性的设备,可不要求进行校准,但是实验室必须提供有关的有效证明来证实这些设备是符合标准要求。例如锐利边缘测试胶纸,跌落试验地板等。2100433B
金属材料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化学、物理和材料科学等学科。本文件主要适用于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金相分析检测领域,对金属材料化学分析领域的特殊要求见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文件是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 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