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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水利局

阿里地区水利局是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1998年成立了副县级建制的地区水利局,设立相关业务科室;2000年底,地区水利局升格成为正县级。 

阿里地区水利局基本信息

阿里地区水利局内设机构

地区水利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科牌子)、规划建设管理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河湖管理科(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区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地区水政监察支队、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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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水利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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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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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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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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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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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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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800-A,板高400mm,壁厚 2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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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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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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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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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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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1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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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290×190×190混凝土砌块价格?

  • 阿里地区290×190×190混凝土砌块价格?
  • 300000块
  • 10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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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山洪预警系统接入(数据通讯接口软件)

  • 定制
  • 1套
  • 1
  • 金水、华颖泰科、众耀数成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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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大汉线水利局公变(800KVa终端型箱变)

  • 详细见附件电气主接线图
  • 1台
  • 3
  • -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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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思想牌

  • (1)规格:长x宽x高=1.5mx1.5mx0.1m (2)材质:304不锈钢材质
  • 13个
  • 2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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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碎石

  • 比较大的
  • 1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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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地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制定水利地方性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地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地区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地区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全地区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地区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地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村(居)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地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地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地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地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地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地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地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地区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地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地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地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地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地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地区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全地区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全地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地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全地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全地区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地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全地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地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地区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拟订全地区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地区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地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地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全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地区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地区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五)协助指导水文工作。

(十六)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地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地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地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2.与地区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3.与地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4.与地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地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地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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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水利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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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水利局文献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格式:pdf

大小:122KB

页数: 1页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现有会员3689人,中层单位工会组织25个。多年来,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各项基本职能,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素质、实施送温暖工程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连续多年被中国水利电力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和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单位。

西藏阿里地区欧果水电站病险分析及处理措施 西藏阿里地区欧果水电站病险分析及处理措施

西藏阿里地区欧果水电站病险分析及处理措施

格式:pdf

大小:122KB

页数: 2页

本文分析了欧果水电站存在病险原因,并提出处理措施建议。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沿革

2002年5月9日成立阿里地区建设局

2010年5月11日更名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2日成立阿里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与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套班子两个牌子,机构名称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里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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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科(公积金监督管理科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城乡建设规划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污水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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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全地区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拟订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阿里地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全地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地区公有房屋统计及管理的责任。

(三)承担推进全地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管理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我地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全地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地区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六)承担规范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地区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地区行署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七)承担建立适合区情的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性标准,参与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订全地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地区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地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地区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监督管理和稽查工作,参与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全地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地区城镇燃气管理职责。

(九)承担规范、指导全地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我地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地区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地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地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地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区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程序性审查。负责阿里地区建筑领域清理拖欠项目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十二)承担全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地区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实施全地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国家级、部级、自治区级、地区级优质工程项目的核准、推荐工作。承担建材行业微观管理的责任。

(十三)负责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行业稽查工作;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制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统计系统;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稽查工作。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指导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项目计价依据、计价标准和采集、整理、测算和发布有关建设工程的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建筑市场参考价等造价信息。对工程计价宣贯、日常解释、答疑;调解工程造价争议、纠纷,并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或工程交易市场)工作,依法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审查招标单位资质或其代理咨询单位资格;制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对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和举报;定期发布工程造价相关信息。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项目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地区实际,研究拟定我地区住房城镇建设系统项目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努力争取上级对阿里地区住房和城镇建设系统的项目投资力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担任保障性住房和城镇基础设施类项目法人,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组织建设、竣(交)工验收、项目评审等一系列工作。

(十七)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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