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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一、负责文件及管委会会议材料的起草、审核及印发;
二、承办文电、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工作;
三、承办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员培训工作;
四、承办机构经费的预算编制、报审、管理工作;
五、承办固定资产登记、日常管理;
六、负责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
七、负责中心的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工作;
八、制定物品购置计划、采购招标工作;
九、承办建议及提案办理、信访、保密工作;
十、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中心规章制度的修订、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新闻发布联络、报审工作;
十三、承办来人来访接待安排、与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依法行政及计生工作、双拥工作;
十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征管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征收、提取的政策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征收、提取进行管理。
二、负责拟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征收、提取的政策规定。
三、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业务的受理、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业务的受理、登记和核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和扩大缴存覆盖面,及行政执法。
六、负责指导县管理部的征收、提取等有关业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组织对受托银行的征收和提取业务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
八、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征收、提取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基数及缴存额上下限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征管科计算机系统业务的应用和管理。
十一、负责向服务对象提供本科室业务的咨询服务,及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贷科
一、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案及相关管理措施,报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研、宣传、培训。
三、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四、负责与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业务协调。
五、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记录、统计、核对、有关资料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提请召开贷款审查会议。
八、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的审核。
九、负责信贷科计算机系统业务的应用和管理。
十、负责信贷业务的咨询服务和群众投诉受理、调查、报告。
十一、督促、配合、参与贷款银行就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划财务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及分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决算。
三、负责对管理部、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核算业务的协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提出资金合理调配的意见,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五、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工作业务流程做好印章票据的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会计档案管理及对账工作。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户、委托贷款基金户的设立和管理,开展银行收付结算业务。
七、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业务报表。
八、接受核算业务相关咨询,并受理相关投诉及调查工作。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计算机的应用和管理。
十、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草拟本中心相关的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计算机系统配套的发展规划。
三、负责计算机数据的安全,对数据、日志及时备份并把备份介质异地存放。做好计算机系统的病毒防范工作,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软件。提高数据的容灾能力。
四、按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GB 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国标GB 2887-89)、《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国标GB 9361-88)等规定,对中心机房在防火、防潮、防雷、防爆、防震、防尘、防静电、防电磁干扰和恒温恒湿等方面,按要求改造和维护。
五、适时对中心从业人员进行计算机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对中心的信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患于未然。
六、负责中心计算机内外网络的建立、维护及信息设备的计划、采购、分配、登记、维修和计算机设备技术资料的保存,确保硬件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七、随着业务拓展,适时配合开发、升级应用系统,满足业务处理与核算的需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学习和掌握计算机最新发展技术,并组织培训,以确保所有业务的高效运作。
八、保障相关职能科室计算机业务处理的需要,配合做好公积金年度结息及会计年度结息工作,配合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的汇总整理工作,按时编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进行统计信息分析的预测。
九、按时报送更新网站、触摸屏和语音电话的相关数据信息。
十、根据市中心与委托银行、单位间的数据交换要求,负责数据采集、传输、对接工作的指导和校核。
十一、积极做好与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商和维修人员沟通协调工作,保障中心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十二、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业务服务中心
一、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缴存、提取、贷款)的办理,指导各窗口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办事大厅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工作。
三、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及奖惩工作。
四、协调各窗口之间的业务衔接;做好各入驻单位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五、受理各类业务政策的咨询及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投诉。
六、督促窗口工作人员落实“一站式”服务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规章制度。
七、协调做好上级领导及来宾视察、参观、接待、介绍工作。
八、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怀远、五河、固镇县管理部
一、负责管理部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工作。
三、负责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等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执法工作。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突破缴存额上限的初审工作。
六、负责管理部的财务考核和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部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
八、负责管理部内部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
九、负责接待住房公积金咨询、查询、信访及内务管理工作。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河东大道1068 电话:0731-58577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
据我所知,延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北京延庆东外大街80号。乘坐y1路 , 在康安小区站下车即到。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张浩: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韩国胜: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钱振东: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继红: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 省、市有关规定存在的问题 和具体表现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 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具体表现 我单位在工作作风、为民服 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具体 表现 对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 设、完善制度、改进业务办 理有何意见和建议 对我单位深入开展党的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有何意见和建 议 注:填写总体评价时,请在相应选项下面的空格内划“√” ,如填写内容 较多可另附纸张填写。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县管理部窗口申请。
提取人提取申请→职工单位核实→出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表》→管理中心受理审核→转入联名卡。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三县管理部缴存窗口申请。
1、开户填写开户登记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管理中心受理。
2、续缴当月人员无变动→填写缴存汇总表,持缴款回单→管理中心核对职工帐户;当月人员有变动→填写缴存汇总表,汇缴清册(电子和纸质文件),持缴款回单→管理中心核对职工帐户。
3、转移
同城转移转出人员单位填写转移凭证→管理中心受理→转移凭证回单交转入单位。
转入异地单位出具支取转账凭证→转出人员持相关材料(异地接收函、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异地调令、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管理中心受理→转移凭证回单交转入单位。
转入本地单位经办人给职工开户→本人带身份证来中心开接收函→到公积金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
4、调整
单位申请(单位需提供申请调整比例原因说明)→管理中心受理→存档登记。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是岑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主任:樊少强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桂全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覃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