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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丰台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北京丰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搜索功能,力求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信息。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用报刊、电视、热线电话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在16区县中排名第一。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查阅接待场所、申请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专职化率100%。区政府定期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依申请公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全区全年依申请公开量同比增长25%,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关确认为行政违法的事件。
三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加强监督考核。21个街乡镇、31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和9个相关单位均确定了相应工作机构。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督查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分自查自评、情况核实、重点抽查、结果反馈四个阶段实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实现了摸底数、抓规范、保监督、促工作目标。
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日常采用座谈、电话等方式,为全区各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组织重点部门开展专题交流培训,邀请区政府法制办领导做专题培训,强化基层教育培训,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通过“北京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8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3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1%;法规文件类信息1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5%;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2%;业务动态类信息1659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02%。
区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72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91页。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5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83件。其中,当面申请158件,占总数的55.83%;通过互联网申请3件,占总数的1.06%;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0.70%;以信函形式申请120件,占总数的42.4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294项,其中:
“同意公开”51项,占总数的17.37%;
“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0.34%;
“信息不存在”120件,占总数的40.81%;
“非本机关掌握”60件,占总数的20.40%;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24件,占总数的8.16%;
“非政府信息”21件,占总数的7.14%;
“已移送档案馆”8件,占总数的2.72%;
“已主动公开”9件,占总数的3.0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全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126.6元。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区各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2件,已办结21件,办结率为95.45%。已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1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的15件,终止复议申请的5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9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6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5件,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8件。
(三)举报
全区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制度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中的服务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3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继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着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法制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机制;四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五是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案例研究编制工作。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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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2012年,我市以“建设法治、诚信、责任、服务、廉洁政府”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明显。
20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级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杭州市科技局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等文件,随着政策的制定实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公开义务人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及时发布杭州市及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政府信息的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已经全部在各自的部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在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人民重点关注的领域,其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如在“杭州建设网”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在“杭州绿网”上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小时数据、日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日监测结果;市法制办在网上设置了“市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栏,公布市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继续实施一整套政府信息加载、更新、监督制度,科学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统计制度、政府网站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协调共性问题,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
《永丰县发改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武功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四落实”。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
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在建设现场公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规模、开工时间、年度计划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拟分配房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事宜及租住廉租房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申报,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对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都依法公开。
四是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凡是进行招标的项目,都在武功政府网站首页公告栏目发布招投公告向社会公开。
五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全面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及时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登记结果和补偿方案向拟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六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大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收费单位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曝光.
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按照《条例》和《武功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上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每半年进行讲评,奖罚兑现。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公布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