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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应急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以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建、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反邪教工作。承担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房屋市场管理科:贯彻落实本市房屋交易、房屋产权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负责房屋交易的统计分析,指导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定期公布房屋交易价格信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房地产估价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含预测和实测)成果审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私房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贯彻落实本市房屋租赁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方面的统计分析,并公布相关信息。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建设行业管理科(综合审批科):主要职责调整为:贯彻落实本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信用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及投资有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用监督管理。负责编制本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规章制度。引导、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型。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外埠和境外在密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整合等工作,落实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质量标准。负责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初审及资质变更审批工作。负责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初审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本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的审批。
信访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信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受理、转办、督办和答复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信访文书的整理、上报、档案等工作;牵头负责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负责本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下属单位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拟订本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报表,管理本机关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编制、审批、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报批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购置工作。
住房保障科(房改办):负责宣传贯彻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相关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本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审核、建设、分配及后期管理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工资发放、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房产权转换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各相关单位及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负责住宅合作社的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拟定本区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项目核查备案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城镇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征收拆迁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对全区房屋征收与拆迁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拆迁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与拆迁活动中受托的专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与房屋征收、拆迁相关的来信、来访接待和业务咨询工作。
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施工现场劳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工作;受理申报施工许可工程的现场踏勘工作;对监管的在施工程实施劳务监督执法工作;牵头调处因总包单位拖欠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从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劳务纠纷或集体上访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进行管理等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宣传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住建委委托,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制订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负责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查、抽测;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同步监督;按照房地产开发与建设行业管理科(开发办)审定的住宅小区建设方案做好综合验收牵头工作;受住建委委托,受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对涉及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受理在建工程和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缺陷的投诉;负责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形成质量监督报告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宣传贯彻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备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住房保障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对外受理窗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租、配售及后期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区政策类住房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监察执法队:受住建委委托,负责建设工程和房屋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使建设工程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及备案工作;协助各业务科室做好执法案卷的归档工作。
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工作;组织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及防汛工作;协调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房屋修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的白蚁防治工作;负责保修期外的房屋质量投诉问题。
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受区房屋征收办的委托,承担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征收项目组织实施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依法组织选定评估、征收事务、测绘、法律服务等相关专业性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与被征收人协商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做好征收与补偿报批的各项程序性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做好房屋征收相关的来信、来访接待和业务咨询工作。
建筑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类项目资料的审核及上报工作,并履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协调、监督和代建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政府投资建筑重点工程中的招投标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批准的代建建设规模标准、施工设计方案等内容组织施工建设;理督促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编报工程计划和施工进展情况; 组织代建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各种档案的收集、移交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管工作;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工作;依法开展开标过程监督、评标过程巡查工作;负责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合同纠纷。
建材办: 负责宣传贯彻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内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并组织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审查备案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既有建筑改造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对既有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组织实施推广等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本区村镇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房屋管理所:负责对区城区域内政府直管产、代管产房屋的修缮、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政府直管产、代管产房屋的排险解危加固工作;负责政府直管房屋、代管房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参与政府直管房屋、代管房屋危改区域的确认工作;负责政府直管房屋、代管房屋的防汛和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政府直管产、代管产房屋的租赁及房屋租金收缴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工会: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配合党组教育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福利工作、女工工作。 2100433B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和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本市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以及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协调并督促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五)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规定和标准。
(六)负责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贯彻落实各类工地扬尘控制规范。参与一般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调查处理较大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北京市密云区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贯彻落实村镇建筑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八)负责促进本区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定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
(十)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十四)与区交通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联...
刚登陆试了正常。你换台电脑试试。
王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征集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工程建设绿色施工水平,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在工程施工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安全、绿色、低碳的发展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应急预案
1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全市建设房管系统汛期安全度汛, 有效预防和应对 汛期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 避免和减少人民 生命财产损失,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统一指挥、运转高效、反应灵 敏、处臵到位、 保障有力” 的市建设房管系统防汛应急体系为 目标,确保有效预防和快速处臵全市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 安全突发事故。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 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北京市 防汛预案》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城镇房屋 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2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限
丰台区住建委党组书记、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党组书记,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颉换成
丰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副书记、主任,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党组副书记,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国龙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钰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逊夫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史长谊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张红波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党组副书记、主任:张小玲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党组成员、副主任:白美春
丰台区建筑行业管理处党组成员、副主任:雷海正
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级调研员:安振林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5号(门牌号码:府前东街甲25号)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邮 编:101300
2020年5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被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