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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监督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
(二)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科。
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组织国有直管公房维修养护和防汛防火安全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做好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对全区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的建立工作;负责全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及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与退出项目等的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公共住房保障科(挂成华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城乡公共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审核、确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核及相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和咨询。
(五)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负责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土地拆除工地安全及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征收管理科。
拟订房屋征收计划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受理房屋征收投诉及法规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房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责任;负责开展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
(三)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四)承担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五)负责城乡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六)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监督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管理和房屋纠纷裁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和拆迁单位的责任。
(八)负责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产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划入的职责。将市建委承担的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证发放工作的职责划入市房管局。成华区房产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综合验收职责。
(三)划出的职责。将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的职责交给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乡统筹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监测和行业信息化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3.加强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流转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登记管理和房屋产权流转制度。
1.成华区房产局 建设西街1号成华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4-5层 成华区政务中心 进入建设北路一段,行驶340米 右转,进入猛追湾街,行驶500米 左转,进入建设路,行驶980米 右转,进入红光路,行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政务中心地址:西华门街32号政务中心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9:00...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成都市金牛区房产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 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龙江路) 地址:龙江路11 成都市龙泉驿...
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成华委〔2010〕6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
何立祥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李涌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法制建设和宣传、落实私房政策和房政管理、信访、征收管理、房屋拆除安全监管、危旧房改造、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白蚁防治、局属企业经营监管。
分管机关:法规处、信访办。
分管局属单位:征收办、房安办、白蚁所、经营公司、拆迁公司、担保公司。
蔡冀川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组织人事、审计、纪检监察、房地产经纪咨询和评估机构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交易展会、信息化建设、公共住房管理、世行房改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分管机关: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
分管局属单位: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公管中心。
宋学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产信息档案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历史建筑保护、协会工作。
分管机关:产管处、物管处、品牌办、历史建筑保护办。
分管局属及相关单位:登记中心、档案馆、维修资金办、房协、物协、评估协会、经纪协会、征管协会。
张小敏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机关党委、工青妇、老干部、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机关: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机关党委、团委、安监办(应急办)。
杜文党组成员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房委办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房地产市场管理、执法监督、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宣传、产业规划、市场分析和统计、住房政策、住房改革、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分管机关:市场处、产业处、新闻办。
分管局属单位:研发中心、监察支队。
屈强副巡视员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住保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公共住房收购和储备、住房保障工作。
分管局属单位:住储中心、成房置业公司。
孙智良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宋学明同志分管农村产权管理、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工作。
陈文斌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蔡冀川同志分管公共住房管理工作。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区划划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建筑区 划划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房发 [2007]90 号 各区 (市)县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 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为进一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 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 配备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 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物业服务水 平,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 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区划物业服务力量的 配备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是指受聘为建 筑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计划财务科。
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和人防资金的筹备、使用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和人民防空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及预决算的编制、审核和监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全区新增公共绿地、公园、游园配套设施方案审查。
(五)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公建配套科。
参与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策划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六)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建筑建材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建筑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与培训;负责建筑工程(包括装饰工程)、工程质量、施工建设监督管理;参与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负责对区属建筑企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及技术,指导辖区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承担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负责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区房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项目情况的搜集整理;全面跟踪房地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八)成都市成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汛前检查,协调解决防汛隐患;督促、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防汛机构、人员、物资及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区有关部门对区管河道进行疏淘、清障;负责汛期值班管理,及时报告、通报雨情、水情、灾情;负责拟订全区防汛抢险预案,提出处理汛情、灾情工作措施。
(九)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人防科(挂抗震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战时(应急)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检查落实;拟订人防通信、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人民防空防护方案的制定和防护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有关部门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人防、民防的战术技术训练;组织开展人防、民防知识教育和培训;拟订全区民防应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利用人防资源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有关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维护和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全区人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公共人防工事技术档案管理。
负责本区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负责地震的预防及组织应急反应;负责震后救灾工作;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条例》。
(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咨询;负责全局执法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并联审查和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和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建设、人民防空和民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监督管理全区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参与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策划工作。
(三)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本区的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四)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拟订、上报城市建设项目计划、资金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五)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行业管理;协助上级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承担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全区新增公共绿地、公园、游园配套设施方案进行审查。
(八)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定;负责建筑业市场准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权限范围内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招投标管理、重大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参与审核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防、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定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人防平战结合工作。
(十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牵头开展应急疏散基地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人民防空防护方案的制定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组建和训练群众防空组织工作。
(十二)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本区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负责地震的预防及组织应急反应,负责震后救灾工作。
(十四)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负责人民防空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核算;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战时负责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消除空袭后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
(十六)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承担防汛抢险和防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七)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兼区人防办主任)、副局长3名;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统一按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华委〔2010〕64号的相关规定聘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