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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物价局
职责
市物价局是主管价格和收费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包含十二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价格总水平变动的监测预测,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三)负责价格预警与调控,参与重要的工农业产品储备制度的制定;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依法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费用的监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五)拟订全市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协调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依法组织定价听证和价格专家论证。
(六)管理权限内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七)按照权限分工,拟订通过价格、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具体办法;参与拟订医疗、费改税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八)组织实施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行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九)负责管理监督价格认证工作;负责丙类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初审工作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指导中介机构开展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负责市际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
(十一)指导县级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物价工作;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德市物价局2100433B
广州市物价局
广 州 市 物 价 局 文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穗价〔 2010〕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完善物业服务收费 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使物业服务收费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减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的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和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 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 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制 定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
资阳市物价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资 阳 市 物 价 局 文件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资价费〔 2005 〕 81 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物业服务等级收费 标准》的 通 知 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 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和 《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制定了《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 则》、《资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资阳市普通住宅物业 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 1 、《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2 、《资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资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
邵阳市物价局 成立于1984年,1986年与原邵阳地区物价局合并,物价局现有工作人员110人,设置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下辖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四个单位。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常德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德市质量协会。
常德市价格监测中心是常德市发改委直属单位,负责监测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调查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和价格变化的反映,为价格调控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负责落实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及时提出政策建议;适时发布价格监测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