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共分9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室内外计算参数、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震等。
《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新增室内热舒适性、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以及对室内新风作了规定;二、新增有关采暖地区划分的规定;三、新增热水集中采暖分户热计量的规定;四、新增有害和极毒、剧毒生产厂房布置的安全要求条文;五、新增事故通风一节;六、取消防火防爆一节,其内容分别纳入通风的其他有关条文;七、新增对于设置集中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及民用建筑利用自然通风的要求;八、对空气调节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增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低温通风系统、变制冷剂流量分体式空气调节系统、热回收系统等内容以及对空气调节水系统的设计要求;九、对空气调节的冷热源进行全面修订,新增热泵、蓄冷、蓄热、换热装置的设计规定;对空气调节冷却水设计要求新增加了规定;十、新增关于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设计要求;十一、“自动控制”改为“监测与控制”,修订并新增对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和防排烟的监测与控制的要求;十二、新增对振动控制设计的规定,以及对室外设备噪声的控制要求;十三、取消“室外气象参数”表,另行出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气象资料集》。
1 总则
2 术语
3 室内外计算参数
3.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3.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3.3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4 采暖
4.1 一般规定
4.2 热负荷
4.3 散热器采暖
4.4 热水辐射采暖
4.5 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
4.6 热风采暖及热空气幕
4.7 电采暖
4.8 采暖管道
4.9 热水集中采暖分户热计量
5 通风
5.1 一般规定
5.2 自然通风
5.3 机械通风
5.4 事故通风
5.5 隔热降温
5.6 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5.7 设置选择与布置
5.8 风管及其他
6 空气调节
6.1 一般规定
6.2 负荷计算
6.3 空气调节系统
6.4 空气调节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6.5 气流组织
6.6 空气处理
7 空气调节冷热源
7.1 一般规定
7.2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
7.3 热泵
7.4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7.5 蓄冷、蓄热
7.6 换热装置
7.7 冷却水系统
7.8 制冷和供热机房
7.9 设置、管道的保冷和保温
8 监测与控制
8.1 一般规定
8.2 传感器和热行器
8.3 采暖、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8.4 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8.5 空气调节冷热源和空气调节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8.6 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
9 消声也隔振
9.1 一般规定
9.2 消声与隔声
9.3 隔振
附录A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
附录B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
附录C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附录D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附录E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
附录F 自然通风的计算
附录G 除尘风管的最小风速 附录H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
附录J 设备和管道最小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2100433B
《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作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编
丛 书 名:
出 版 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ISBN:9158 005854409
出版时间:2004-03-01
版 次:1
页 数:377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industrial b...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17个单位,对原《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
大功率电动机因启动电流大,对电机寿命及配电系统有较大影响,所以都采用降压启动而非直接启动的方法,这是针对电气系统来说的。对于用户侧来说,可以采用卸载启动的方法以减小启动电流,该条所说的阀门就是用于在启...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一) 4.。3 散热器采暖 4.3.1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 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 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 准的规定; 2 民用建筑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3 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4 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业建筑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 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 器; 5 采用钢制散热器时, 应采用闭式系统,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采 暖季节采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蒸汽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 板型和扁管等散 热器; 6 采用铝制散热器时, 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 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 求; 7 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采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 铁等散热器。 4.3.2 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 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 也可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条 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 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 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 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 1.0.3条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 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 定。 第 1.0.4条 采暖、通风和空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 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 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民用建筑部分经修订后成为《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已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原《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中民用建筑部分随即废止。《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中工业建筑部分经修订后成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已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已经废止,相关内容以《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及《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为准。2100433B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17个单位,对原《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TJ19-75(试行)进行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有关的科研成果,查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借鉴了国外同类技术中符合我国实际的内容,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以及香港地区的意见,对其中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内容介绍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从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同时,《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宣贯辅导教材》还对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暖通空调设计中基础和共性问题(气象参数更新、室内设计参数、空调负荷计算方法、供暖供回水参数以及间歇运行负荷附加等)、与建筑节能相关规范的协调和衔接等方面进行了系统介绍,以供工程技术人员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