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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是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规格:正科级
(三)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四)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綦城建成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
2、负责綦城建成区的路灯、灯饰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
3、参与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综合监管工作。
5、负责全区各街镇市政设施、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的行业指导工作。
6、负责全区涉及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制作、工程建设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管理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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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是负责道路、管网排水等市政设施的,这个处是事业单位编制,20人上下。待遇嘛月收入3000多,普通科员。值班费不算,虽然灰色收入不多,但福利还是很不错的,发的东西多。
重庆市綦江区周德洋柑橘种植园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双福村2组 乘坐5,10,18,41,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新北区小区市政管理流程
新北区小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办事流程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编订本 流程。 一、受理 城建局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受理人应当做好接待、 咨询、 收发材料、催办、归档等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的,受理人应当 登记编号,正式受理后进入会审程序;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时 的,受理人说明原因, 退回申请人予以补正后再申请受理。 需到现场踏勘或者核 实的,应组织人员到现场踏勘或者核实后再行会审, 建设单位到新北区城市管理 与建设局窗口报批并准备所有会审材料 2份(详见附件 1)。 二、图纸审查 1、由新北区城市管理及建设局邀请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参 加,召开设计论证会,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 2、评审会专家阅读图纸,对图纸提出相关意见。 3、会议结束,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就会审专家意见出具《新北区 市政公用工程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区招牌标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市政委[2010]44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管理部门、工商局、城乡建委、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为加强招牌标识规范管理,建立招牌标识长效管理机制,美化城市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城乡建委联合制订了《重庆市城区招牌标识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审定(渝文审[2010]2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城乡建委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挂重庆市綦江区地震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后由《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綦江委〔2014〕72号)文件规定,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地震局牌子,防震减灾相关职责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担。其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颁发的有关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地质环境、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
(三)统一管理全区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四)统一管理全区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查、报批和全区土地整治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区土地资产,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土地管理制度。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等有偿使用和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外资企业用地管理。
(六)依法管理权限内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初审并上报审定地质勘查单位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
(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履行防震减灾职能。
(八)负责房地产业的管理和调控,全区土地、房屋定级估价及地价评估确认,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管理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等房地产市场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管理。
(九)负责全区住房解危解困、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住房保障的协调、监督,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报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十)承办全区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缴,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管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全区地籍、房产测绘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籍、房籍测绘规划,管理地籍、房籍测绘机构资质、测绘成果档案。
(十二)组织开展对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房屋执法情况的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承办权属纠纷裁决。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三)负责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及外事、宣传及职工培训的组织指导。
(十四)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级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本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房地产监理所
(二)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机构规格:正科级
(四)经费形式:自收自支
(五)服务范围(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对本区房地产交易活动实施管理、检查、监督和调处交易纠纷,协助查处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
3.承办房屋买卖、典当、赠与、继承、交换、企业兼并等交易登记;
4.为房地产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经营窗口,提供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5.承办全区房屋交易确权发证;
6.协助调处房地权属纠纷;
7.负责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确权发证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0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地点:重庆市綦江区行政审批大厅二楼 2100433B
(一)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所
(二)隶属关系: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三)机构规格:正科级
(四)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五)服务范围(职责):
1.负责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2.承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綦江区房屋安全鉴定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