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发布于2007年9月27日,共14条。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基本信息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简介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

(渝文审[2007]39)

2007年9月27日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水电开发权的出让,根据《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除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外的河流开发水电,且总装机在2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权出让,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由各级发展改革、水利、财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水电装机规模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按照《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批准的规划是水电开发权出让的基本依据。水电开发应当符合流域开发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水电开发规划等有关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 水电开发权出让计划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市电力发展规划、水电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

第六条 由各级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流域水电开发规划和开发权出让计划,对拟出让的水电开发项目组织编制开发方案。项目开发方案应委托有资质的水电勘测、咨询、设计单位编制。

开发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初步选址;

(三)建设环境及条件;

(四)开发方式、建设规模;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条件及主要技术指标;

(六)使用年限;

(七)保障措施;

(八)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要求;

(九)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

第七条 水电开发权采取招标和竞卖方式出让。采取招标的,由项目出让实施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八条 招标(竞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水电开发权出让45日前,由项目出让实施单位在指定媒体《重庆时报》或“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站上发布出让公告。

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情况简介;

2.出让方式;

3.投标人、竞买人的条件要求;

4.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5.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时间、地点,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竞买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竞买保证金;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报名和保证金。投标人、竞买人应在招标或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按出让公告的要求预交投标、竞买保证金。未获得开发权的,其交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由出让实施部门在投标、竞卖结束后5日内全额退还;获得开发权的企业,其缴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不再退还,转为水电开发权出让金。投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准入条件。水电开发权出让实行准入制,按装机规模设置准入条件:

1.总装机在10000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权出让,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银行资信等级为(A)。

2.总装机在10000―50000千瓦的水电开发权出让,投标人或竞买人应当具有水电开发经验、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5%、银行资信等级为(A A)。

3.总装机在50000―250000千瓦的水电开发权出让,投标人或竞买人应当具有水电开发经验、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银行资信等级为(A A A)。

(四)资格审查。由项目出让实施部门根据企业的信誉、财力、经验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重新招标、竞卖。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或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或竞卖。重新招标或竞卖再次失败的,出让实施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协商出让。

(六)低价和成交价。对出让的开发权标的应设最低限价。招标采取最低限价并最高报价中标法;竞买采取从最低限价开始,以最高应价为成交价。

(七)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在市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且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八)公布出让结果。出让活动结束后,出让实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出让公告的指定媒体上公布出让结果。

(九)签订协议书。水电开发权出让人在公布出让结果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或成功竞买人发出中标或竞买成功通知书。中标人或成功竞买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开发权出让金一次性缴入项目出让实施部门指定的财政专户,出让实施部门在收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中标人或成功竞买人签订《水电开发权出让协议书》。

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水电开发项目出让后,如项目审批或核准的装机规模与开发权确认证书载明的装机规模不一致,按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水电开发权出让协议书》中的规定办理 。

第十条 水电开发权出让标底或底价,由出让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论证后确定,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单位电能投资在1.00元/千瓦时以下的项目,出让底价在项目总投资的3-5%范围内确定;

(二)单位电能投资在1.00元/千瓦时以上、1.50元/千瓦时以下的项目,出让底价在项目总投资的2-3%范围内确定;

(三)单位电能投资在1.50元/千瓦时以上、2.0元/千瓦时以下的项目,出让底价在项目总投资的1-2%范围内确定;

(四)单位电能投资在2.0元/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出让底价在项目总投资的0.5-1%范围内确定。

标底或底价由出让实施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对承担重要的防洪、灌溉、供水等公益任务的项目可按最低标准确定标价或底价。

第十一条 出让实施部门所获得的水电开发权出让金,交同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流域水电开发规划、开发权出让计划、开发权出让方案等前期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 出让协议签订后,受让人应及时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投资项目核准手续,逾期(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未办理投资核准手续的,出让人有权收回水电开发权,收取的开发权出让金不予退还。

除水电开发项目的申请报告未获核准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水电开发权受让人必须按开发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竣工。

第十三条 国家出台有关水电开发权出让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后,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100433B

查看详情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重庆文化石

  • CQ7027
  • m2
  • 13%
  • 四川石砌时代别墅文化石集团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夏鹃(重庆南山)

  • 髙40cm,冠幅30cm,每株4-5分支,笼型紧凑
  • 13%
  • 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重庆)绿球阀(普通)

  • Q11F-16;DN20;手动;密封面材料:氟塑料;阀体材质:灰铸铁;螺纹连接;
  • 宇通
  • 13%
  • 北京宇通兴宇阀门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重庆烤漆球阀

  • Q41F-16;DN40;类型:普通;手动;密封面材料:氟塑料;阀体材质:灰铸铁;接口形式:法兰;
  • 元力
  • 13%
  • 云南元力商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重庆烤漆球阀

  • Q41F-16;DN20;类型:普通;手动;密封面材料:氟塑料;阀体材质:灰铸铁;接口形式:法兰;
  • 元力
  • 13%
  • 云南元力商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水电

  • 80型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水电

  • 75型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水电

  • 80型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水电

  • 80型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水电

  • 80型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驻场实施

  • /
  • 1项
  • 1
  • 上海银翼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22
查看价格

软件实施

  • 规格参考附件表格
  • 2套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6
查看价格

实施费用

  • 云平台、网管平台软件部署服务以及跳线、调试服务,项目集成管理测试费用
  • 1项
  • 3
  • 华为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2-06
查看价格

水电

  • 铸铝防水电箱,IP65,尺寸250x250x150mm
  • 2套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4-28
查看价格

揭阳第二自来有限公司联调实施服务

  • 详见附件
  • 1人日
  • 1
  • 国产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2
查看价格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文献

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格式:pdf

大小:195KB

页数: 18页

市第一、二、三、四、五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二、三、四、五分 院,市监狱局,各区县(自治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 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 《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现予以印发 , 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 ,请分别及时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 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公安 局 重庆市司法局 2014年 1月 2日 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

国电东北公司获得首个水电资源项目开发权 国电东北公司获得首个水电资源项目开发权

国电东北公司获得首个水电资源项目开发权

格式:pdf

大小:195KB

页数: 1页

据国际电力网8月27日,国电东北公司在北京参加了黑龙江省林口县龙虎山水电项目法人公开招标活动,并以绝对优势从五家竞争单位中胜出,赢得这个大项目,取得黑龙江林口县境内牡丹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权,实现了东北公司水电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简介

渝府发〔2006〕5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9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开发管理,规范我市水电开发市场和水电开发权的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水电开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电开发权出让,是指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或部分水电开发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给投资开发者,由其向政府缴纳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除长江、乌江、嘉陵江干流以外的河流开发水电,且总装机在25万千瓦以下的,其水电开发权出让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是水电开发权出让人,取得水电开发权的投资者为水电开发权受让人。

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授权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水电开发权出让工作。

第五条 水电开发权出让按装机规模,实行分级管理。

(一)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2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权出让,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总装机1万千瓦以上、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权出让,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总装机1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权出让,由区县(自治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报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水电开发权的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等竞争方式。

公开出让水电开发权失败的,由出让实施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协议出让。

第七条 鼓励实行流域水电整体开发。对流经我市的河流,水电开发权原则上按规划实行流域整体出让,由一个受让人统一组织实施开发。

第八条 水电开发权出让年限一般为50年,从受让人获得开发权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水电开发权的出让,应当按照水电开发权出让计划进行。

水电开发权出让计划由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出让实施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制订水电开发权具体出让方案。区县(自治县、市)出让实施部门制订的出让方案,应报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水电开发权出让文件,出让实施部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水电勘测设计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二条 水电开发权出让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第十三条 出让水电开发权,设定出让标底或底价的,应当根据水电经济开发价值、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 出让实施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和出让文件对投标人、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及时通知其参加出让活动。确定受让人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 受让人确定之后,出让实施部门应当与受让人签订水电开发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让人、受让人的名称、地址;

(二)成交时间、地点;

(三)水电项目简况;

(四)出让金数额、缴纳的时间和方式;

(五)水电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要求;

(六)水电开发权的出让期限和办理开发权证时间;

(七)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成交确认书具有合同效力。

受让人无正当理由30日内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中标、竞买结果无效,所缴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出让活动结束后,出让实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出让结果。

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照水电开发权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缴纳出让金后,应当到出让实施部门办理开发权证。逾期未按约定缴纳出让金的,其取得的水电开发权自行失效。

第十八条 受让人应当在自水电开发权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要求办理水电站投资核准手续。逾期未办理投资核准手续的,由出让实施部门收回开发权,受让人不得要求赔偿。

第十九条 受让人完成项目总投资额25%的,经出让实施部门同意,可以将水电开发权转让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水电开发企业。

未经出让实施部门同意,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水电开发权不得擅自转让。

第二十条 受让人依法获得的水电开发权受法律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报有出让权限的政府同意,出让实施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水电开发权,但应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一)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出让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作水电项目开发利用和规划等前期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出让金不计入上网电价核算成本,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土地开发权分类

根据开发建设行为的控制过程,土地开发权可以分为事前开发权和事后开发权。事前开发权是土地使用者在建设建筑物前向政府申请获得的开发权力许可,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的规定;事后开发权是在建筑物建成后,对建筑物使用强度和使用性质改变需获得开发许可授权。

查看详情

遂宁市土地出让管理实施细则引言

为规范土地出让管理,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