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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一般规定
2.1 设计通行能力
2.2 净宽
2.3 净高
2.4 设计原则
2.5 构造要求
2.6 附属设施
3 天桥设计
3.1荷载
3.2 建筑设计
3.3 结构选型
3.4 梯(坡)道平台
3.5 照明
3.6 结构设计
3.7 地基与基础
3.8 防水与排水
3.9 其他
4 地道设计
4.1 荷载
4.2 建筑设计
4.3 结构选型
4.4 梯(坡)道.平台与进出口
4.5 照明通风
4.6 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4.7 地基与基础,4.8 防水与给排水
4.9 其他
5 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基础工程
5.3 构件制作
5.4 运输吊装
5.5 附属工程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2100433B
内容包括:1 总则;2 一般规定;3 天桥设计;4 地道设计;5 施工。
这个要根据设计图计算之后才能够知道的; 你这样的天桥造价应该在 10-20万;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确定人行道通行能力,应按其可通行的人行步道实际净宽度计算。人行道宽度...
可以借用建筑工程清单中的带形基础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噶米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6]144号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0]4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主编的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业经审查,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 编号CJJ69— 95,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 具体 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6年3月14日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标准(以下简称“天桥”与“地道”),使 工程达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中跨越或下穿道路的天桥或地道的设计与施工。郊区公路、 厂矿及居住区的天桥与地道可参照使用。 1.0.3 天桥与地道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 天桥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其他道路应根据机动车交通量和行人过街需求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2、在商业或车站、码头等区域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设置宜与两侧建筑物或地下开发相结合。有特殊需要时,可设置专用过街设施。
3、当自行车过街交通量不大时,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可设置推行自行车过街的坡道。
4、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其他设置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的规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快速路行人过街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其他道路应根据机动车交通量和行人过街需求设置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2、在商业或车站、码头等区域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的设置宜与两侧建筑物或地下开发相结合。有特殊需要时,可设置专用过街设施。
3、当自行车过街交通量不大时,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可设置推行自行车过街的坡道。
4、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其他设置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的规定。
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人行天桥易建在交通量大,行人或自行车需要横过行车带的地段或交叉口上。在城市商业网点集中的地段,建造人行天桥既方便群众也易诱导人们自觉上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