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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何市乙炔气氧气发放站,1970年01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第2类第1、2项零售等。
常用的氧气瓶容量为40L,瓶外径 219mm,长度 1590mm 每瓶乙炔约容净重约5-7KG乙炔,折标准状态下气体乙炔6立方米,瓶外径 250mm,长度 950mm. 1升=0.001立方米
氧气瓶:蓝色。
氧气的化学式是O2,氧气有助燃的性质,它是一种单质气体,有氧化性,是人体必不可少的气体。而乙炔的化学式是C2H2,它是一种可燃气体,燃烧时产生蓝色火焰,产物是二氧化碳和水,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氧气和乙炔...
氧气、乙炔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氧气、乙炔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检验: 1.1 检查设备、安全附件(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管路是否 漏气,只准用肥皂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 用火试验漏气。 1.2 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 2.0Mpa,乙 炔软管试验压力为 0.5Mpa。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 脆裂、漏气的胶管不准使用。 2放置: 2.1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 10 米以上。如条 件限制,也不准低于 5 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2.2 气瓶必须装设两个防震橡胶圈。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 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 严禁与乙炔瓶混装运输。 运送时须罩上 安全帽。 2.3 气瓶禁止敲击,碰撞,要轻拿轻放;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 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10 米,(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 面处的平行距离)。 2.4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
氧气、乙炔气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制 (1)经营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本单位安全生产由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基本职责应 做到: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 3、建立健全的合法经营销售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4、做好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5、培训专(兼)职安全消防人员,熟悉使用消防工器具,做好 应急准备。 6、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生活待遇。 (2)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本站制订的各项安全制度,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 理方法和技术。
内容简介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62号公告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共11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氧气站的布置,工艺系统,工业设备,工艺布置,建筑和结构,电气和仪表,给水、排水和消防,采暖和通风,氧气管道。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氧气站的布置 4 工艺系统 5 工艺设备 6 工艺布置 7 建筑和结构 8 电气和仪表 9 给水、排水和消防 10 采暖和通风 11 氧气管道 附录A 氧气站内各类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 附录B 厂区架空氧气管道、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净距 附录C 厂区及车间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附录D 厂区地下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2100433B
(一)原隶属于市市水利农机局的常熟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常熟市农业机械化学校、常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成建制划交市农林局,为市农林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
(二)原隶属于市蔬菜副食品办公室的常熟市无公害蔬菜研究组成建制划交市农林局,为市农林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
氧气站建筑和结构的防火要求:
(1)氧气站、液氧气化站房的主要生产车间和氧气汇流排间,宜为单层建筑物。
(2)氧气站、气化站房主要生产间的屋架下弦高度,应按设备的高度,或从立式压缩机气缸抽出活塞的高度和起重吊钩的极限高度确定。但不宜小于4m.汇流排间的屋架下弦高度,不宜小于3.5m.
(3)氧气站、液氧气站房的主要生产间和氧气汇流排间,应为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外围结构不需采取防爆泄压措施。
(4)制氧站房或液氧气化站房和灌氧站房,当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丙级防火门,并应通过走道相通。
(5)氧气贮气囊间、氧气压缩机间、氧气灌瓶间、氧气实瓶间、氧气贮罐间、净化间、氢气瓶间、液氧贮槽间、氧气汇流排间等房间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毗连房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6)氧气压缩机间与灌瓶间,以及净化间、氧气贮气囊间、氧气贮罐问、液氧贮槽问与其他房间之间的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7)氧气站、气化站房的主要生产间和汇流排间,其围护结构的门窗。应向外开启。
(8)灌瓶间、实瓶间、汇流排间和贮气囊间的窗玻璃,宜采取涂白漆等措施。
(9)灌瓶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m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
(10)气瓶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篷;雨篷和支撑应为不燃烧体。
(11)灌瓶间、汇流排间、空瓶间、实瓶间的地坪,应符合平整、耐磨和防滑的要求。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