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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随着我县农村公共绿化的推进,为确保山有人护、树有人管,实现园林下乡,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绿化常态养护管理机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全县除城区以外的农村公共绿化,含道路、乡村公园、村庄、社区、集镇等绿化设施都必须建立常年养护和管理机制。县林业局必须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绿化养护管理的指导督促,确保农村公共绿化责任到位,效果明显。
农村公共绿化的责任主体由所在镇(街)负责,各镇(街)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确保辖区内公共绿化的常态管护。镇(街)范围内其他经济组织建设的公共绿化及机关单位院内的绿化养护,由所在镇(街)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养护。
二、严格标准
林地面积在一万亩以上的镇(街)要以中心村为单位,建立护林队伍,镇(街)可以组织和培训护林队伍负责辖区内的公共绿化常年养护管理。有条件的镇(街)可以委托专业队伍实施。采取补植、支撑扶正、清理死亡木、施肥、修枝,冬季树干涂白。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抗旱、排涝等技术措施,达到巩固绿化成果,打造亮丽风景的目的。
根据我县公共绿化的实际,分为行道树、绿篱、球形类造型植物、地被植物及草坪五类,要求树冠饱满、生长正常,色彩丰富、景观性强、无病虫危害、无死亡木、无倒伏、无水渍萎焉、无垃圾(详见附表)。
三、落实保障
(一)经费安排。每年年初由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各镇(街)上报年度养护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制定补助标准报县政府审批。补助经费在县财政安排的造林绿化经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各镇(街)自筹。
(二)经费拨付。年底养护完成后,由县政府办组织县林业、财政、监察等部门验收,养护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四、强化考核
(一)常态养护。本项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对镇(街)绩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林业、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县林业局要加强技术服务,开展绿化养护现场经验、技术交流,组织养护质量评比,推动绿化养护工作。
(二)当年养护,各镇(街)要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加强当年养护,及时清理死亡木,补植补造,做到抗旱保苗、支撑防倒伏,达不到养护标准的,其补助资金不予拨付。养护期结束后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达不到移交标准的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首先要确定你是去林业厅机关还是下属事业单位。分开说林业厅机关:一般各省林业厅机关都有公室、造林、绿化、资源、产业、计财、科技、法规、野保、森林公安等处(室),总的来说,造林、产业、资源、公安等处(室)...
都是按平方米算的嘛 楼上的比较清楚啦 养护标准没有这些价钱算法 都是工作经验和行规了
1、草地的养护管理草坪养护质量标准是: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少于270d,暖季型草不少于180d。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函, 2009? 190号 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 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 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 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函, 2009? 271号)转发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 2 - 宜府办函, 2009? 27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预防和化解行 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 (中办发, 2006? 27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 (川委办, 2009? 16号)和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 2009? 44号)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 1 - 沭政办发〔 2009〕32号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 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 〔2008〕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村卫生室建 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功能定位 (一)总体目标。 通过各级配套联动,各负其责,对全 县村卫生室进行集中扶持,重点突出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 备配置和乡村医生培训,提升其服务能力,使农村居民能够 就近获得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功能定位。 村卫生室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 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 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二、项
关于加强农村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乡镇自动气象站、地质灾害易发区单雨量站、乡镇气象电子显示屏、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等气象设施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侦察兵、消息树”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市政办电〔2013〕21号)要求,现就加强农村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一)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灾害性天气测得到、报得出,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得出、收得到、用得上。
(二) 切实加强已建农村气象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迁乡镇自动气象站、单雨量站,不得在观测站周围设置 障碍物或栽种高棵植物,以保证气象探测资料序列的连续性、代表性、准确性。确因实施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乡镇自动气象站的,乡镇政府应事先征得当 地气象主管部门同意,迁建费用由迁建部门承担。要加强农村预警大喇叭的看护,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年度在线率达到85%以上。
(三)明确农村气象设施管护责任。乡镇自动气象站、乡镇气象电子显示屏由各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协理员管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单雨量站由所在村气象信息员管理;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等设备由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管理。
二、继续加大对农村气象设施正常运行的投入
截至2013年底,辽阳地区已建成36个乡镇自动气象站、37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单雨量站,安装36块乡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和526部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共享水务部门自动站22个。由于数量大、分布广,对气象设施运行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加大气象设施业务运行经费的投入,确保各类气象设施运转正常,信息传输通畅。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大喇叭与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
(一)发布内容
气象灾害大喇叭和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包括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及气象服务类信息;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农业技术、病虫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等服务信息以及政府或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发布的其他公共服务信息。
(二)发布责任
气象信息由各级气象部门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的信息由本单位编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气象部门发布并存档。
信息发布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其责任人对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三)发布频次和时间
乡镇天气预报等信息每天发布2次;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在春耕生产、病虫害发生、气象灾害频繁时,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随时发布。大喇叭广播时间为上午8时以后、下午16时以后,除特殊情况外,晚上一般不播报。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每次连续广播2~3遍,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四)发布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通信管理部门等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和保障信息发布安全,建立内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确保依法发布各种信息内容。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政府将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在线率列入2014年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气象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督导考核,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农村气象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率达到规定标准,切实发挥作用。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余府办发[2009]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市房屋拆迁与拆除管理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43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县设立在县房管局的房屋拆迁安全办公室调整到县建设局,由县建设局履行房屋拆迁安全监管职责。
二○○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