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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省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你好,广元苍溪县房价还是很合理的: 云星尚雅名都 &nbs...
呵呵,这也不奇怪!农业是国家基础,水利是农业命脉,林业则和以上两个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考虑到以上因素,再加上我国各地的农业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水利局合并,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
水利局比较复杂,内部有水政、渔政、堤防、工程建设、规划等等科室,一般带有行政职能的像渔政、水政等会划为参公,有些科室像堤防管理等会划为全额事业,但除设计室外,一般都会是事业编制。总体来说,事业编为主,...
苍溪县水利局三措施抓春季禁渔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了加强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努力实现河上无船、船上无鱼、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类经营的目标,成立了2007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组织机构,由水利局副局长张鹏任组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全体成员和39个乡镇水利农机员为成员,并明确了职责职能;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了营造禁渔工作氛围,有效保护渔业资源。连续十天在县电视台播放春季禁渔通告;在车站、集市书写固定标语11幅;出动“春季禁渔宣传”车12台次,在县城、沿河乡镇及车站、集市和码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春季禁渔通告》;发放春季禁渔宣传单3000份;
苍溪县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建国后,苍溪县兴建了一大批农村水利设施,为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相当部分地方水利建设重点不明确,投资政策不尽合理,管水、用水观念、机制落后,致使水利工程效益没有充分发挥。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行深刻反思,进一步统一干群认识,建立健全水利建管机制和制度,以保证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苍溪县红军路中段170号
地址:苍溪县红军路中段170号
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
1980年4月26日始建苍溪县建设局,隶属于南充地区建设委员会。
1984年2月28日,苍溪县建设局、苍溪县沼气建设局、苍溪县环境保护办公室、苍溪县土地管理办公室合并成立“苍溪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隶属于南充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86年1月1日,苍溪县由南充地区划归广元市,苍溪县建环局上隶广元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998年7月13日,根据苍编发(1998)10号文,苍溪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苍溪县建设委员会”。
2001年11月15日根据苍委发(2001)59号,苍溪县建设委员会重新更名为“苍溪县建设局”。
2006年7月19日,根据苍府办(2006)37号文规定,苍溪县建设局更名为“苍溪县规划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