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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郝利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建筑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拟定全区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保障房建设工作,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负责全区建筑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和本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基础设施工程的项目报建、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四)承担全区规范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研究提出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五)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负责全区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检测鉴定和新材料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区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六)承担全区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管理全区建设档案工作;配合市住建局抓好我区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承担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区人防建设的有关规章和措施。组织制定全区中、长期人防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防办审批后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核区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已建人防工程管理、维护、报废、拆除;损害人防工程处罚;新建、扩建民用建筑不安国家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罚;新建、扩建民用建筑不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罚;未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处罚;对逾期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加收滞纳金;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制定区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战时协调建立区人防指挥机构,完善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信号、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
(九)负责对全区机动车辆停车场和自行车破车点实行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将市公安局潞州分局的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原区地震局承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职能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出原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至区自然资源局。
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和平路1号,你可以坐852,267等路公交车都可以到,实在找不到的话可以坐一辆出租车,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综合办公室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订机关和局属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综治、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承办水利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上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股
组织起草水利规章制度,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全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规划计划建设股
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审核全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大型水利工程及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编制全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区管河流干堤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水旱灾害防御股
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区河道治理工程改造规划。指导全区河道堤防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全区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对全区移民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农村水利水电股
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供水工作。编制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河湖管理股
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区级河长交办的工作。督促区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区级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组织河长制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全区重要河流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水资源管理股
承担实施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河流、地下水监测。拟订全区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提出全区节约用水考核评价标准,指导节约用水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监督股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灌区灌站及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局长:邱耀忠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制度,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河流的治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全区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八)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小水网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全区开发建设项目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区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自验工作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
(十一)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区域内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河道、灌区灌站及农村供水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