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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执行省和盐城市与我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落实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认真落实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区、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拟定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制定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
(四)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和执行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和落实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和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八)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规定。拟订市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市属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和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制定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按规定管理和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市镇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和上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四)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管理细则,参与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七)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八)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负责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市地税局。
(三)强化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四)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格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强化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完善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六)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七)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市内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市内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八)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财政局安全解决方案
市财政局安全解决方案 Powered by Eden Information Service 提供商 深圳市伊登软件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http://www.edensoft.com.cn 目录 一、市财政局网络现状 ................................................................................................................... 1 1、市财政局网络安全的需要 ................................................................................................. 1 二、市财政局网络安全整体规划 .................................
大庆市建设局大庆市财政局
- 1 - 大庆市建设局 大庆市财政局 庆建发〔 2005〕59 关于转发关于 2005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的 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财政局,各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各有 关建设、施工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二○○五年建 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办法的通知》 (黑建造价〔 2005〕第 12 号)转 发给你们,并就结算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 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招投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 制。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项目特征描述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要求填写,不得漏项。工作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的, 应在项目特征中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问题执行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关于《建设工
大丰市水利局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服务、文书办理、收发、档案管理、信访、提案办理、保密、督办及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管理全局财务和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机构、编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局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会同有关科编制价格改革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协助局领导组织目标管理,跟踪调控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价格监测制度,负责全市价格动态监测、统计、形势分析和预测;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综合性的地方价格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局工作总结、会议材料的撰写和政务价格信息工作,负责价格宣传报道、农村物价工作和社会物价人员的培训工作;围绕经济生活和价格工作,积极开展价格调查研究工作。
管理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副产品和生活资料工业品价格,组织实施国家、省、盐城市管理的工业品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市管工业品价格的改革方案和调整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市管主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工业品价格作价原则,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协调全市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价格争议,指导、协调企业价格管理工作;管理房产与地产价格;负责实施国家、省房产、地产价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房产、地产价格与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商品房价格的审核和管理;制定调整市区房屋租金标准;协调市区房屋产权中的价格矛盾;指导协调全市房产、地产价格管理工作;管理盐城市直管的电信、电力、成品油、城市自来水价格和管理办法,组织价格听证会;承担国家、省下达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提供有关农产品成本数据和预测管理办法。
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省、盐城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及标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年检工作;推行和组织实施收费公示制;拟定市管服务价格(收费)水平、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协助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服务价格,包括工程水费、宾馆、招待所、旅游、文化娱乐、金融(商业性)保险、广告、经营性中介服务机构等服务收费;负责涉及房产、地产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监管;负责拟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规范性文件;衔接与邻县(市)的服务收费水平;协调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收费争议;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发布价格公告,对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调整组织价格听证。
6月17日,大丰市住建局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暨专题教育推进会。
专题党课中,大丰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联系住建系统实际,对“三严三实”的内容和时代内涵进行了深刻阐述。会议要求,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好规定动作、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宣传引导,以“严”和“实”的要求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全程快速办理,积极推行“零距离”指导、“零停留”办公、“零差错”办理、“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不断简化优化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确保在第一时间办结项目建设审批事项。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进村入户”和“支部办实事,党员做好事”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排查化解房屋征收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专题教育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